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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同学认知还是太表浅了,这哪里是涨几毛钱电费的问题?!
@nany1999 我说的是从重电费,10倍以上
完全可以根据夜间电费判定加班作为证据之一
确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具体方案为:“大幅提高规定工作时间的商业用电价格”。 不过存在一下问题亟待解决: 1.如何区别人工用电与非人工用电?或者说是否需要进行区别?例如24h不能断电的服务器主机。 2.假设区分人工与非人工用电,如何有效防止企业用技术手段将人工供电调整为非人工用电来降低成本。 3.各行各业的工作时间都不同,如何统筹对工作时间的认定且对这一认定进行对应的电费措施,这无疑需要劳动局与供电局等多部门的大力协调。 4.后续是否会出现对应的“弹性的非工作时间的商业用电制度”让之前的想象变成一个笑话? 5.等等等等......
现在的问题是官商一体,你觉得官会为你改变规则?
孙子,你以为政府是站在你这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