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d colinxu2020 closed 1 month ago
顺带把我在 GH-949 里的回复复制一遍:
如果我们确定要加「可见源代码」,我们会遇到全新的问题:怎么才算「开源」?
以及更多特殊情况:
顺带把我在 GH-949 里的回复复制一遍:
如果我们确定要加「可见源代码」,我们会遇到全新的问题:怎么才算「开源」?
- 开放源代码促进会(OSI)认可的许可证?
- 自由软件基金会(FSF)认可,或兼容 GPL 的许可证?
- Debian 自由软件指南中列出的许可证?
MongoDB 用的 SSPL,或者 Redis 用的 RSAL?
- OSI 已经明确表示 SSPL 不是开源软件许可证。
- 但 FSF 至今仍未表态。我曾就此事去信 FSF,得到的回复是「仍在评估」。
- 如果某种有效 Creative Common 条款组合同时也满足 OSI 对「开源软件许可证」的定义,那这个算不算?
- ~我花钱请律师帮忙写了份符合 OSI 对「开源软件许可证」定义的许可证,这个算不算?~
以及更多特殊情况:
不同组件使用不同许可证:暮色森林(Twilight Forest)、应用能源(Applied Energistics)
- 暮色森林的 jar 中存在禁止二次分发的部分
- 应用能源的所有组成部分皆可自由分发,惟贴图及模型使用的 CC 条款中有 NC 一款禁止商用。
- 旧版是自由软件,新版不是:Sodium
- 旧版不是自由软件,新版是:BuildCraft,尽管新版 BuildCraft 遥遥无期
- 源码在自由或开源软件许可证条款下发布,但作者禁止分发编译好的 jar:暂无案例
懂了,这就写一个符合全部特殊情况的垃圾模组(不是。
狭义上的开源(Open Source)由 OSI 全权定义,FSF 定义“自由(Free)许可证”。
如果说仅讨论“开源”,那请按照 OSI 授权的许可证来实行。
上述约定俗成的结论有许多法庭案例作为支持。
当然还存在未被明确定义的 FOSS 。
狭义上的开源(Open Source)由 OSI 全权定义
我要在鸡骨头里挑个刺。OSI 的定义可能是最广泛接受的对「开源软件(许可证)」的定义,但绝对不是「全权」定义。
站长能否再加一个"可见源代码"的开源状态呢?我最近的编辑中看到有许多模组的源代码是可见的,但其使用的协议不是开源协议(例如 All Rights Reserved),这些模组不符合当前的开源状态中 "开源" 的定义(未指定开源许可协议),也不符合闭源的定义(源代码确实可见),目前百科中对于此类模组的归类中 "开源","闭源"(#218) 和 "待确定"(#9530) 都有,希望能通过添加 "可见源代码" 的开源状态将这些模组统一为 "可见源代码"。
另附:维/基/百/科 中对于开源软件的定义(开源软件促进会给出的定义):
原发布地址:Mcmod 第 3536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