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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管理系統建置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2) 服務實施計畫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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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契約編號:112D020C017

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管理系統建置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2) 服務實施計畫書 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主持人: 何冠霖 經理 協同主持人: 吳奇軒 執行長 監造主任: 李東儒 資深工程師 團隊成員: 林冠豪、林奕均、柯啟安

目錄 目錄 ii 圖目錄 v 表目錄 viii 第一章 計畫認知 1 1.1工作理念 1 1.2現況資料調查、蒐集 2 1.2.1現況環境分析 2 1.2.2停車場概述 8 1.3需求分析 13 1.4課題與對策分析 13 1.5本案目標了解與探討 15 1.5.1設計服務 15 1.5.2監造技術服務 17 1.6作業期限與範圍 21 1.7作業資料需求與規範依據 21 第二章 設計作業構想 23 2.1系統功能規劃 23 2.2整體系統架構 24 2.2.1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功能規劃 26 2.2.2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歷史功能規劃 27 2.3車輛偵測設備 28 2.3.1地磁式偵測 29 2.3.2影像式偵測 34 2.3.3初步規劃方案及構想 42 2.3.4環境可靠度測試 49 2.3.5可靠性測試 49 2.4管理平台 52 2.4.1預計使用設備及規格 52 2.4.2系統軟體架構 59 2.5資通安全設計 59 2.5.1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 59 2.5.2資通系統防護基準執行控制措施 61 2.6經費概估 64 第三章 監造計畫 65 3.1監造計畫概述 65 3.2監造執行程序 65 3.3管理執行要領 69 3.4品質保證計畫 72 3.4.1品質管制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73 3.4.2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75 3.4.3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78 3.4.4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及標準 81 3.4.5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85 3.4.6文件記錄管理系統 94 3.5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程序及標準 96 3.6 交通維持管理執行計畫 98 3.7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程序及標準 100 3.8交通維持管理執行計畫 101 第四章 計畫執行與履約能力 103 4.1 廠商簡介及相關實績 103 4.2 組織架構與人力配置 109 4.3 實際參與本案人員學經歷及專長 111 4.4 預定作業進度 113 4.4.1各階段預定工作項目 113 4.4.2預定作業進度圖 114 4.5 預定作業成果 115 4.6 服務費用成本分析 116 4.7 須由招標機關提供及配合事項 118 圖目錄 圖1.1-1 東山服務區智慧停車服務系統啟用及智慧停車服務系統管理平台 2 圖1.2-1 仁德服務區設施 3 圖1.2-2 仁德服務區位置及衛星圖 3 圖1.2-3 關廟服務區設施 5 圖1.2-4 關廟服務區位置及衛星圖 5 圖1.2-5新化休息站設施 6 圖1.2-6 新化休息站位置及衛星圖 7 圖1.2-7 仁德服務區平面圖 9 圖1.2-8 關廟服務區平面圖 11 圖1.2-9 新化休息站平面圖 12 圖2.2-1 停車管理系統架構 25 圖2.2-2 服務區後台停車位管理系統即時介面示意圖及說明 26 圖2.2-3 服務區後台停車位管理系統歷史介面示意圖及說明 28 圖2.3-1 關廟服務區、新化休息站行動寬頻系統(LTE)室外收訊感受度、4G下載服務連件速率參考值 30 圖2.3-2 地磁式偵測傳輸示意圖 32 圖2.3-3 仁德服務區小型車(北站)、大型車及小型車(南站)停車格鋪面圖 32 圖2.3-4地磁安裝示意圖 33 圖2.3-5 地磁式偵測超過停車合理時間觸發警示示意 34 圖2.3-6 機箱安裝配置示意圖 36 圖2.3-7小型車停車場影像式偵測示意 36 圖2.3-8 高速公路路段日間影像車種辨識 37 圖2.3-9 高速公路路段夜間影像車種辨識 38 圖2.3-10 平日日間大型車車種及轉向量偵測 38 圖2.3-11 平日日間小客車車種及轉向量偵測 38 圖2.3-12採用無縫覆蓋180°的全景攝影機影像示意圖 41 圖2.3-13 攝影機高度過低時不適用影像式偵測之示意 42 圖2.3-14 仁德服務區北站初步規劃設計圖 44 圖2.3-15 仁德服務區南站 45 圖2.3-16 關廟服務區北站 46 圖2.3-17 關廟服務區南站 47 圖2.3-18 新化服務區南北站 48 圖2.4-1 系統軟體架構 59 圖3.1-1 三級品質制度、監造單位角色 65 圖3.2-1 施工階段要領 67 圖3.3-1 進度落後趲趕方式 70 圖3.4-1 材料、設備抽驗程序 79 圖3.4-2 合格與不合格作業管制程序流程 81 圖3.4-3 單機設備檢測抽驗流程 82 圖3.4-4 系統運轉檢測抽驗程序流程圖 83 圖3.4-5 整體功能試運轉程序流程圖 83 圖3.4-6 硬體設備安裝施工檢驗流程 91 圖3.4-7 材料施工檢驗流程 92 圖3.4-8 材料施工抽查流程 92 圖3.4-9 施工抽查缺失處置方法流程 93 圖3.4-10 計畫文件管理作業流程 96 圖4.1-1 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Logo 103 圖4.1-2 公司團隊學歷分佈及相關證照數量 104 圖4.1-3 公司團隊實績 104 圖4.1-4 公司團隊ESG介紹 106 圖4.2-1 組織架構及人力配置 110 圖4.4-1 預定工進甘特圖 114 圖4.4-2累計預定進度曲線 115

表目錄 表1.2-1 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格統計表 8 表2.3-1 地磁通訊傳輸方式比較表(NB-IoT、LoRa、SigFox) 31 表2.3-2 各服務區停車格鋪面比較圖 32 表2.3-3 車輛偵測設備初步計算 43 表2.3-4 三處服務區車輛在席偵測設備 43 表2.3-5環境可靠度測試標準 49 表2.3-6可靠性測試標準 50 表2.4-1停車管理系統建置設備及規格 52 表2.5-1 平台軟體資訊安全檢測項目 60 表2.5-2 系統防護設計 61 表2.6-1 發包工程經費 64 表3.2-1 施工前督導重點 66 表3.2-2 驗收結案階段 68 表3.4-1 品質管制計畫書審查重點 74 表3.4-2 整體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76 表3.4-3 分項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77 表3.4-4 分項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94 表3.5-1 安全衛生組織職責 97 表3.5-2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98 表3.6-1 交通管制設施管理注意事項 99 表3.7-1 安全衛生組織職責 100 表3.7-2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101 表3.8-1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102 表4.1-1 三維工程近5年專案實績(節錄) 106 表4.2-1 計畫成員執掌與分工表 110 表4.6-1 服務費用總表 116 表4.6-2 服務成本費用 116 表4.6-3 設計人員直接薪資 116 表4.6-4 監造人員直接薪資 117 表4.6-5 其他直接費用(設計) 117 表4.6-6 其他直接費用(監造) 117 第一章 計畫認知 1.1工作理念 經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市調分析,國道1號為連接台灣西部各大重要都市、陸上最重要的交通(通勤)動脈;國道3號的行車目的以旅遊為主,這使得服務區及休息站的設備,因避免疲勞駕駛致使交通事故發生所設置的功能,視規模及用路人所需,轉而從基本必須的化妝室,到不再僅供休憩及用餐,介紹在地觀光休閒產業並整建營運設施,提供駕駛及家庭戶接觸當地生活,讓孩童寓教於樂,也成為服務區規劃整建措施的重點,這令服務區的停車場「動線」及「空位」的資訊提供格外重要:除了讓用路人能即時獲知現場狀況,也免於連假期間或是尖峰時段過多車輛湧入造成服務區交通打結甚至車輛回堵至主線道,造成交通問題,都是服務區須考量的重要配置措施。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轄區內之東山、古坑服務區,已於2020年由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和中華電信等公司導入「智慧停車管理系統」,主要是經由地磁式車輛感測器(透過物聯網 NB-IoT 通訊技術)偵測設施,本次還將規劃影像式偵測系統,透過1968提供相關資訊予用路人,提供適時的導引,確實掌握停車資訊,協助用路人迅速找尋停車位,避免影響服務區內之交通順暢與安全,節省車輛尋找車位時間,同時促進交通安全與節能減碳之效,透過物聯網技術應用進行停車引導,有效提升用路人尋找車位的效率。 「智慧停車管理系統」是指在停車場內裝設感測器及相關設備,將現場狀況即時傳送至中央系統(交控中心),確認剩餘車格或各項異常狀況。創新的智慧交通方案除能串接「低碳」與「節能」,也同時負擔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基礎建設,如今世界各國已有許多先進城市建置智慧停車導引系統。

圖1.1-1 東山服務區智慧停車服務系統啟用及智慧停車服務系統管理平台 1.2現況資料調查、蒐集 1.2.1現況環境分析 一、仁德服務區(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 仁德服務區位在台南與高雄都會區交界,是國道1號最南端的服務區(335k+100),1979年10月成立,亦是最靠近台鐵路線的服務區。分南、北二區,單區面積約2公頃,相當於大安森林公園的1/12,東山服務區的1/10,兩區之間由人行陸橋連接,相互貫通。由於鄰近高雄都會區,因而造成用路人很少停留休息,故2021年營業額在國道1號6個服務區當中僅勝過中壢服務區,但由於鄰近長榮大學及嘉南藥理大學,不少鄰近學生從仁德服務區的員工出入口進入消費。 2020年全新改裝後,以「周而復始,循環不息」為中心架構,結合當地自然及人文景觀的相關概念,將復古傳統的元素及「南瀛風采」以全新設計置入空間規劃中,藉由南北兩站不同設計手法,呈現「Old is New」的「南瀛新象」。 南站因仁德舊名為「塗庫」,外觀以農村穀倉編織概念呈現復古風情,室內地板透過科技投影出代表台南白河著名的荷花及思慕魚主題投影牆融入在地文化;北站以科技體驗概念出發,外觀以貨櫃造型呈現,戶外裝置藝術結合綠能面板科技,室內則是以小宇宙主題打造星際感。

圖1.2-1 仁德服務區設施

圖1.2-2 仁德服務區位置及衛星圖 二、關廟服務區(國道3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關廟服務區位在台灣台南市關廟區布袋里與龍崎區楠坑里交界,里程為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3號)363.8k,占地面積約22公頃,於2001年1月8日啟用,是福爾摩沙高速公路自基金交流道(起點)以來的第七個服務區,也是由北向南數來最後一個服務區。南北兩站都設有駕駛人休息室,讓用路人可短暫睡眠,以避免疲勞駕駛釀成事故。北上服務區與南下服務區以人行天橋連接。關廟服務區以「有鳳來儀,齊聚關廟」為主題,融入原生的自然環境與在地關懷情感,提供旅客及周圍城鎮能接近自然、輕鬆休憩的景點。服務區融合在地特色,讓用路人選購道地美味,北站引進「深緣及水」進駐,有自家烘焙咖啡豆的咖啡館、使用在地關廟麵的麵館及烹煮台南在地特色食材的飯館及咖哩料理;南站引進星巴克,黃家雞肉飯及熊本屋鐵板燒等專櫃,並結合台南區農產品及伴手禮,打造農業精品館,讓旅客到關廟服務區休憩時,有多元選擇並帶走美味到目的地。 北站以當地曬麵載體打造巨型鳳梨展現在地人文與產業特色;南站首創國道服務區第一座棒球主題館,設置棒球裝置藝術讓野球熱情在服務區發光發熱。

圖1.2-3 關廟服務區設施

圖1.2-4 關廟服務區位置及衛星圖

三、新化休息站(國道3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由於關廟服務區到東山服務區還有45公里左右的距離,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國道3號350.6k設立新化休息站,此無人管理的停車點,是國道上的山林行圊-與綠共存的公共廁所,以不同的設計概念,加強南北方向自明性。以光線與風的路徑穿梭於建築物內,創造舒適空間環境與減低修繕工程對自然環境之衝突。南下是舊屋新生,中央休憩區以開放的姿態,導引用路人、提供等待與休憩,同時形成風道,加速氣流引入廁間區域。男廁面坡崁側,無隱私干擾,牆面大幅降低,以更開放的態度面對自然環境。女廁出入口以洗手台牆製造迂迴的動線,確保隱私;北上是與綠共存,以新化舊地名「大目降」(平埔族語「山林之地」之意)發想,由圓柱與圓屋頂版層交疊,陽光經過天窗的林木將光灑落地面,或沖孔板的樹林讓風與光得以透過孔隙滲透進建築裡。

圖1.2-5新化休息站設施

圖1.2-6 新化休息站位置及衛星圖 1.2.2停車場概述 表1.2-1 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格統計表 服務區 仁德服務區 新化休息站 關廟服務區 仁德服務區 新化休息站 關廟服務區 總計 車種 南北站 南站 北站

一般小型車 104 16 131 114 16 141 522 大型車 大客貨車 5 3 23 17 3 16 67 聯結車 10 0 17 10 0 17 54 無障礙專用車位 3 1 3 3 1 3 14 復康巴士 1 0 1 1 0 1 4 婦幼專用停車位 2 0 2 2 0 2 8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大客貨車停車格及聯結車停車格目前使用率較低,因此若遇連續假日等人潮較多時,聯結車位會彈性調撥予2台大型車停車使用;有鑒於此,未來服務區為活化土地使用,規劃「高速公路仁德服務區停車場、建物頂樓及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高速公路關廟服務區停車場、建物頂樓及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等案,於使用率較低之大客貨車停車格及聯結車停車格架設5.1公尺以上高之太陽能電池,小客車停車格停車格架設4.5公尺以上高之太陽能電池,提供園區用電使用。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2022年資料顯示,仁德、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位設置如下:

圖1.2-7 仁德服務區平面圖

圖1.2-8 關廟服務區平面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圖1.2-9 新化休息站平面圖

1.3需求分析 本計畫統整仁德、關廟服務區、新化休息站停車場及環境資訊,我們可以得知三處停車場各方面的需求,其可能之需求分析說明如下: 一、小型車方面,我們可以發現即使小型車停車場車格數為3種車種中最多的,但在連續假日等尖峰時段仍會出現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產生,因此我們認為在連續假日、尖峰時段,大客貨車、聯結車停車格使用率低,有將大客貨車、聯結車停車格調度為小客車停車格之需求。 二、大客貨車及聯結車停車格若調度供小客車使用,規劃停車資訊系統時,有辨識不同車種之需求。 三、停車管理方面,目前此三處停車場沒有後台停車管理系統,用以蒐集剩餘車格的資訊或發布,這可能導致管理單位無法及時掌握停車資訊,考慮東山及古坑服務區已規劃智慧停車系統,針對管理需要,除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之停車資料外,亦需將既有東山及古坑服務區之停車資料一併整合至智慧停車管理平台系統內,以利機關將分散在各區的資訊,集中於單一平台管理。 1.4課題與對策分析 提升效率和服務是智慧停車管理的目的,在環境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小型車停車區、裝卸大客貨車格及聯結車停車格和停車需求高的服務區運用資通訊科技、影像辨識、人工智慧科技,實施停車格智慧化管理,以提升周轉率,是未來政府停車管理及國道服務區的重要方向,甚至可以複製良好經驗到市區停車格或大型商場住宅等地方。 鑒於1.2節之內容討論以及團隊之經驗,我們可以得知本次計畫服務區(關廟及仁德)與新化休息站可能面臨下列狀況,並提出相對應之解決方案: 尖峰時段小型車停車格供不應求 遇2日以上非例行性連續假日時,因國道的通勤及旅遊等特殊性質,小型車大量湧入,經常發生小型車停車場停車格長時間占用、違停及當地服務區交通壅塞回堵車道、停在通行道路之情形。本計畫建議在尖峰時段開放大客貨車及聯結車停車格供小客車使用,以更有效率使用停車場空間,除此之外,也可以規劃縮短停車時間限制或是引入預約制度,確保有需要的司機可以提前預訂停車位,以便更多的車輛使用停車位,提高司機的停車體驗。 二、 大客貨車、聯結車停車場使用率低 因國道3號為觀光用途為主,無論平日及假日,進入服務區的大客貨車及聯結車車量並不多,但供給的停車格數量卻明顯高於需求,造成大客貨車及聯結車停車場之使用率不高、服務區土地利用效益較低等狀況,尤以聯結車停車格之剩餘車格最多,針對大客貨車、聯結車停車場使用率低之問題,可以透過提供更多的附加服務,例如洗車、油料加注、車輛維護保養等,這些服務可以吸引更多大型車輛在休息區停泊,並加強大型車停車場的管理,針對無故佔據停車位、占用過長時間等情況進行管理,同時也可以加強巡視監管,及時處理停車場內的違規行為。 三、 用路人尋找車位效率低、發生意外機率增高: 在尖峰時段時,因過多的小型車同時湧入服務區停車場,若此時無法提供適當且正確的停車資訊,將不能把車輛導引至有剩餘車位之停車場,易造成小型車在服務區內花費過多時間找尋車位,或使停車場周邊道路有許多違停的小型車,導致車與車間甚至人與車之間的擦撞機率提升。本計畫建議機關可以加強宣導提高用路人意識,減少尋找車位時的交通違規和意外發生的機率,並在休息區增加安全設施,例如護欄、安全島、監視系統等,減少用路人尋找車位時的意外機率,除此之外,也可以增加休息區進出口的交通管制,限制車輛進入休息區,減少用路人尋找車位的競爭和擁擠程度。 1.5本案目標了解與探討 本計畫主要預計於國道1號仁德服務區、國道3號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建置停車管理系統,主要以地磁式感應及影像辨識等方式,其偵測方式、使用時機以及為何選擇此偵測方式等說明會於後續章節進行補充。 為辦理建置停車管理系統所需之技術服務工作,將負責完成本案之設計服務及監造技術服務等作業,其須完成目標如下: 1.5.1設計服務 一、關廟及仁德服務區、新化休息站停車管理系統規劃設計 (一)停車格位偵測設施設計。 (二)系統資料傳輸格式、架構資料顯示內容設計。 (三)停車資料相關統計報表查詢功能設計及系統調校功能。 (四)資通安全設計。 (五)其他甲方或工程司認為需要事項。 二、協辦招標及決標相關事項 (一)各項招標作業,包括參與標前會議、設計、施工說明等。 (二)製作與參與本工作需要之簡報、協調會、說明會、座談會及其他本工作相關會議。 (三)招標文件之釋疑、變更或補充。 (四)投標廠商之審查及諮詢。 (五)開標、審標及提供決標建議。 (六)協辦招標、審標或決標爭議之處理。 (七)契約之簽訂。 三、各階段工作提送之成果內容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 包含各項系統功能提升及改善案設計初步規劃原則,內容包括以下部份: 1.現況資料調查、蒐集與需求分析。 2.課題與對策分析。 3.效益分析。 4.初步規劃方案及構想。 5.經費概估。 (二)設計文件期末成果報告 1.細部設計報告。 2.設計圖說(包含系統架構圖、設備配置圖及安裝詳圖等,各專業領域須具專業技師簽證)。 3.特定條款。 4.技術規範。 5.數量計算書。 6.預算書(包含預算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單價分析表等)。 7.風險評估報告。 8.招標文件: (1)參考甲方(或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文件範本編製,並製作完成招標文件電子檔。 (2)空白標單(應含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單價分析表)。 1.5.2監造技術服務 一、本案上述設計案之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於設計案開工前內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監造計畫暨品質計畫書製作綱要」擬定監造計畫書,提送機關核定。 二、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之配合事項: (一)擬訂監造計畫並依核定之計畫內容據以執行。 (二)派遣人員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 (三)施工廠商之施工計畫、品質計畫、預定進度、施工圖、器材樣品、趕工計畫、工期展延與其他送審案件之審查及管制。 (四)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製造商資格之審查。 (五)施工廠商放樣、施工基準測量及各項測量之校驗。 (六)監督及查驗施工廠商辦理材料及設備之品質管理工作。 (七)監督施工廠商執行工地安全衛生、交通維持及環境保護等工作。 (八)履約進度查證與管理及履約估驗計價之審查。 (九)有關履約界面之協調及整合。 (十)契約變更之建議及協辦。 (十一)機電設備測試及試運轉之監督。 (十二)審查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所載其他結算資料。 (十三)驗收之協辦。 (十四)協辦履約爭議之處理。 (十五)其他與監造有關且載明於招標文件或契約之技術服務。 (十六)依規定編製各項日報表(含監造報表、安全衛生檢查日報表)及各項月報(包括監造月報、品質月報)及工程照片等。 (十七)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本工作需要乙方指派具有專業知識、技術或實務經驗豐富之工程師、規劃師或相關工作人員時,提供甲方技術諮詢工作。另因本工作需要之簡報、協調會、說明會、座談會及其他與本工作相關會議,派員列席協助說明並提供書圖資料。 (十八)配合辦理品質查核(稽核、稽查、考核、考評、督導、查核)相關作業,包含簡報製作及會同出席。 (十九)辦理採購案竣工及驗收、結算、決算、財產轉列(含填列完成驗收結算證明書及發包工程費等須辦理結算之相關資料文件送機關審核),並協助辦理驗收接管事宜。 (二十)每月召開工地協調會議,處理履約界面之協調及整合,協調各專業工程配合事項,及各標工程間施工配合作業及辦理他標工程之介面協調作業。檢討施工廠商所提疑義、施工方法、進度、交通維持、環保、施工品質、工安等有關施工事項之協調及整合,並負施工監造之完全責任。 (二一)執行施工進度之查核、施工品質之檢驗、簽證及改善建議。進度落後達10%時,提出進度加強建議方案;進度落後達15%時,提出對施工廠商契約執行之建議方案。 (二二)督促施工廠商辦理設備之申請、中間檢驗及協助施工廠商辦理竣工之必需手續。 (二三)設計疑義之釐清及施工方式之審查或建議。準備必要的補充報告、計算書、建議案或依機關指示辦理必要之圖說修正;解決不可預測情況所產生之問題,澄清設計之疑問。 (二四)審查施工廠商品管、職安及專任工程人員等相關作業人員之資歷。 (二五)必要時派員配合或代表機關進行設備或材料廠(查)驗,並督導施工廠商安排行程與廠(查)驗程序。 (二六)審核施工廠商提出之如材料樣品、出廠證明、檢驗文件、試驗報告等內容、規格及有效日期,並進行現場之比對與抽驗。發現缺失時,應立即通知施工廠商限期改善並採取矯正措施。 (二七)協助處理採購案糾紛及爭議與履約介面之協調及整合等事宜。 (二八)辦理工區內各項工地事務之管理與維護及工地相關之會勘、勘查事宜。有關陳情案件、災害預防、災害搶救或管線遷移等事項,應適時主動協調處理。 (二九)對未經規定之事項應基於其專業知識、技能、學理、經驗、慣例及參考相關文獻資料等予甲方本採購案最佳效益之判斷,以供諮詢及負責評估效益責任,隨時保障機關權益。 (三十)採購案竣工驗收前,督促施工單位提供本採購案管理維護計畫、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手冊等,移交接管單位收存。 (三一)施工時如發生困難或安全疑慮涉及技術問題時,應於最短時間協助甲方解決;或圖說中之尺寸、細節有疑問或發現不符之處協助甲方解釋或作修正。 (三二)若具管線協調需求考量,於必要時召開管線協調會議,並邀集相關單位與會就管線問題進行協調與檢討;本會議之召開次數不限,若於採購案進行階段遇有管線衝突等問題,亦須視情況召開。 (三三)協助辦理採購案完工驗收後施工廠商移交、點交之應辦事宜。 (三四)因相關採購案、材料取得、地方輿情及政策調整等異於設計時情況之未能配合因素,辦理局部變更或其他必要之措施。 (三五)配合甲方提供本採購案相關活動(開工、竣工、參賽、展示及其他等)所需之圖說及文件。 (三六)審查施工廠商提送之延長工期、額外給付、補償等類似要求並核轉甲方。 (三七)監督施工廠商設備及軟體是否符合資通相關法規及高公局資安制度。 (三八)依照施工進度編製各項報告(含監造報表、月報、品管月報、職安檢查報告等),並於每月10日前提送前月之報告。 (三九)審查竣工圖,辦理結算明細表及結算書,並會同辦理驗收事宜。所有圖說、資料依規定格式製成電腦檔提交甲方。 (四十)協助機關及工程司處理爭議案件,且提出對機關有利之佐證與相關文件資料與說明,並出席爭議協調、調解、仲裁及法院審查庭,再依爭議判斷結果辦理結算及修正竣工文件。 (四一)其他依照慣例所需提供或甲方所要求之專業技術顧問服務事項。 1.6作業期限與範圍 本案之設計服務期限自開工日(含)起計90日曆天(甲方審查期間不計工期),監造技術服務期限自採購案開工日起至採購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預計約360日曆天,其中300日為施工工期,60日為竣工圖說審查及結算驗收;計畫範圍為國道1號仁德服務區、國道3號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 1.7作業資料需求與規範依據 本案技術服務事項,將參考下列各文件之最新版本: 一、國家標準(CNS)。 二、美國檢驗與物料協會(ASTM)標準。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經費估算編列手冊」。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五、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交通工程規範」。 六、資通安全管理法。 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八、政府採購法。

第二章 設計作業構想 本計畫預計於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之停車場,規劃設計可靠之車輛在席偵測設備,以作有效之停車管理。各類型之車輛在席偵測均有不同之偵測方式及不同之感測原理,適用情況也不相同。本章將依據各車種車流特性,規劃最適合該停車場之車輛在席偵測方法,進而做到最可靠、最有效之停車管理。 2.1系統功能規劃 根據1.3節,我們可以得知目前本次計畫服務區可能面臨包括尖峰時段小型車的過度湧入、大客貨車及聯結車停車場之低使用率等問題,進而影響服務區及休息站之停車效率。我們將沿用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規劃一具有以下功能之停車管理系統,以有效解決目前所面臨之問題: 一、 高準確率及有效之車輛偵測系統:包含車輛在席偵測、車種辨識、停車超過合理時間之警示等。 二、 可靠之停車管理平台。 三、 有效且快速之資訊傳輸。 四、 整合仁德、關廟、古坑、東山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資料至建立在古坑服務區既有的智慧停車管理平台,以利機關將分散於各區之資訊,集中至單一平台管理,也可提供用路人停車資訊。

2.2整體系統架構 本案之系統架構包含資訊蒐集、停車管理平台系統及資訊發布,並透過網際網路進行資訊交換、接收、查詢及儲存各停車場即時剩餘車位數資訊。本計畫規劃於白河工務段之古坑服務區建置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機房,擴充古坑服務區既有的地磁設備管理平台、智慧停車管理平台系統功能,整合位於相同工務段之東山、古坑、岡山工務段之仁德等三服務區地磁資料外,於地磁設備管理平台新增影像偵測設備管理功能,管理屏東工務段關廟服務區與白河工務段無人看管之新化休息站停車資料,整合地磁與影像式偵測資料後,透過既有的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傳送至1968系統。 本系統之設計均依據「高速公路交控標準通訊協定V3.0版」版本系統建置與開發,其架構圖如圖2.2-1所示,停車管理平台系統介面示意如圖2.2-2所示,資訊發布如圖2.2-3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2-1 停車管理系統架構

2.2.1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功能規劃 本計畫繪製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功能規劃示意圖如圖2.2-2,透過平台供使用者掌握各服務區、休息站當前即時停車情形,也可供機關掌握設備健康狀況。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2-2 服務區後台停車位管理系統即時介面示意圖及說明 2.2.2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歷史功能規劃 本智慧停車管理平台也可供機關查詢歷史停車狀況,檢視評估過去發生之停車事件、每月、每日地磁電量資料,供機關掌握設備健康狀況與停車逾時資料。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2-3 服務區後台停車位管理系統歷史介面示意圖及說明 2.3車輛偵測設備 2.3.1地磁式偵測 一、簡介 地磁式偵測係透過於停車格埋設地磁式感測器,當車身通過或位於感測器上方時,因車身含有豐富金屬,因此會對地磁感測器產生之磁場產生干擾,故當地磁感測器偵測到干擾時,便可得知有車輛位於或通過。本案之仁德服務區有「高速公路仁德服務區停車場、建物頂樓及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案進行,全區裝設太陽能板,並工程期限有112年底完工上線壓力,全區將採地磁式偵測。 二、傳輸方式 本案之地磁偵測將採「窄頻物聯網」回傳資訊於管理平台。窄頻物聯網(Narrowband Internet of Things, NB-IoT)係因應未來智慧物聯網裝置之需求,由第三代合作夥伴計畫(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 3GPP)組織成員於Release 13版本中所訂定之無線技術通訊標準,其主要特性在於低功耗、低成本、廣域覆蓋及大量終端設備連結等特性,並且接受較高的延遲容忍及較低之資料傳輸量,如圖2.3-1所示。 藉由較小之傳輸頻寬、傳輸量及PSM、Edrx低功耗技術,NB-IoT終端裝置電池壽命參考古坑服務區設備使用狀況可達2年,且為因應物聯網裝置廣覆蓋及所處環境訊號不易到達特性,使用了高穿透性的無線低頻傳送訊號,與GSM及LTE相比,網路覆蓋增強20dB,大幅提升NB-IoT在物聯網裝置之適用性。關廟服務區、新化休息站室外收訊感受度都可達「可」以上,本計畫評估4G覆蓋率可滿足影像式偵測設備拋傳資訊需求。

圖2.3-1 關廟服務區、新化休息站行動寬頻系統(LTE)室外收訊感受度、4G下載服務連件速率參考值 表2.3-1 地磁通訊傳輸方式比較表(NB-IoT、LoRa、SigFox) 名稱 主要特色 頻寬 要求 資料傳輸速率 傳輸次數 (每日) 抗干擾性 涵蓋 範圍 運用場域 NB-IoT 授權頻段 既有4G基站 200 k Hz 1.R13(Cat-NB1) UL:56k/DL:26kbps 2.R14(Cat-NB2) UL:159k/DL:127k bps 無限制 高 10km 定點、少量資料 1.智慧水/電表 2.高山環境監測 LoRa 非授權頻段(ISM) Wi-Fi access point 125-500 k Hz 300-50kbps 有限制 低 5km 半雙向傳輸 1.智慧製造 2.智慧工廠 SigFox 非授權頻段(ISM) 需架設基站 100 Hz 1.100 bps 2.Max 140 msg/day 3.Max 12 byte/msg 有限制 低 10km 極少量資料(<1次/時) 1.智慧水/電表 2.路燈控制

備註:*ISM Band(Industrial Scientific Medical Band):為各國開放給工業、科學及醫學機構使用的免費頻段 資料來源:新通訊、MeetHub (按市場實際情形修正)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2 地磁式偵測傳輸示意圖 三、傳輸方式 經調查,三處服務區小型車、大客貨車與聯結車停車場之停車格鋪面均不同,本計畫現勘後,以表格及圖例說明。本團隊建議安裝工法可採洗孔埋入式,除施工簡單安全,適合用於透水磚鋪面等各種鋪面外,也可免除地面突起物可能發生之意外,如圖2.3-3所示。 表2.3-2 各服務區停車格鋪面比較圖 服務區位置 車種 仁德服務區 北上 小型車 透水磚鋪面(圖2.3-2左) 大型車/聯結車 剛性(圖2.3-2中) 南下 小型車 AC(圖2.3-2右) 大型車/聯結車 剛性

資料來源:本計畫調查

資料來源:本計畫拍攝 圖2.3-3 仁德服務區小型車(北站)、大型車及小型車(南站)停車格鋪面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4地磁安裝示意圖

四、優劣勢與特性 (一)在不影響電池耗電之條件及旁邊公共設施所形成的干擾之下,其偵測準確率可達95%以上,且不易受天候影響。 (二)地磁感應器無外接電源,須靠電池供電產生磁場,仍須定期更換電池,如何延長地磁壽命,避免頻繁地更換電池,是採用設備的關鍵。 (三)安裝與維修地磁時,須將地磁埋入停車格中,施工區範圍須涵蓋計畫施工之停車格及部分路段,對於附近交通影響較大,該停車格於施工時也不能使用,也影響服務區停車場空間。 五、功能 該偵測方式除基本車輛在席功能外,同時超過停車合理時間(4小時)發送警示予後台管理者之功能,加強取締。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5 地磁式偵測超過停車合理時間觸發警示示意 2.3.2影像式偵測 一、簡介 本計畫以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實施影像式偵測,蒐集停車的車種、偵測轉向量計算停車事件等數據資料,並做即時監控、查詢、調閱等應用。影像式偵測器係由閉路電視攝影機、終端控制器和影像處理等設備組成,以攝影機攝入影像訊號,經由影像處理判斷影像變化情形,決定該影像是否有車輛之存在,此類型偵測器由於影像處理技術大幅進步,目前有許多廠商積極投入研發,本計畫將採用無縫覆蓋180°的全景攝影機,透過4G通訊網路和AI影像辨識分析之使用,使管理人員精準掌握停車格使用量及事件即時狀況,藉由系統化、智慧化的應用提出分析報告,並將所蒐集的資料提供公務機關作為智慧停車策略研擬之參考,也可供未來作為發展智慧交通加值應用之基礎。IP Camera經由GigE將影像傳輸到Edge Device進行儲存與傳輸,在Edge端就將其AI影像辨識結果運算完成,只需要回傳所需數值到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平台,減少了影像傳輸所需的頻寬,並分攤了(offload)雲端或後台的大量的運算負荷。 本計畫設備箱體乃透過機箱上方排風扇散熱,攝影機透過網路線POE供電,安裝簡便,避免挖馬路減少土木施工等優點。如圖2.3-8所示。

圖2.3-6 機箱安裝配置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7小型車停車場影像式偵測示意

資料來源:本團隊技術。 圖2.3-8 高速公路路段日間影像車種辨識

資料來源:本團隊技術。 圖2.3-9 高速公路路段夜間影像車種辨識 針對本案本團隊試做十字路口車流影像辨識結果如圖2.3-9、圖2.3-10,有車種辨識及透過軌跡取得的轉向比與停滯時間等資料,均能符合本案需求。

圖2.3-10 平日日間大型車車種及轉向量偵測

圖2.3-11 平日日間小客車車種及轉向量偵測 二、系統架構說明 本案系統架構中每個路側端影像辨識單元(以下簡稱路側端)的都會有一個附掛型箱體,機箱內部經AI影像分析主機即時接收路側端攝影機資料進行影像分析辨識(即邊緣運算,Edge computing),將辨識結果經4G拋回服務伺服器(即狀態接收及設定應用服務系統)進行收容,進行以下應用: (一)路側端即時交通資料收集 (二)路側端即時事件告警 (三)路側端影像串流功能(後續與公路總局內部系統作整合) (四)上述資料可規劃介接高工局內部系統供他案系統進行服務整合 三、硬體設備規格 本案規劃所使用之影像式偵測攝影機使用規格如下: IP66以上防水防塵等級 解析度:200萬畫素、1080P以上 視角達180度。 信號雜訊比60 db以上(AGC off) 高功率發光體紅外線LED,紅外距離最遠達 200米 最低照度0.01 Lux,0 Lux with IR/ON 具有自動光圈,自動對焦及電子防抖動設計 智能追蹤:可支援,透過軟體對車輛進行追蹤 通信協議:HTTP, HTTPS, IPv4/IPv6, 802.1x, QoS, FTP, SMTP, UPnP, SNMP, DNS, DDNS, NTP, RTSP, RTCP, RTP, TCP/IP, UDP, HCP, PPPoE 在零下10℃至50℃間正常運作。 四、傳輸方式 第四代行動通訊技術(英語:The fourth generation of mobile phon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tandards,縮寫為4G),按照ITU的定義,靜態資料傳輸速率達到1Gbps,使用者在高速行動狀態下可以達到100Mbps,就可以作為4G的技術之一。 從運營商的角度看,除了與現有網路的可相容性外,4G要有更高的數據吞吐量、更低時延、更低的建設和運行維護成本、更高的鑒權能力和安全能力、支援多種QoS等級。 從使用者需求的角度看,4G能為使用者提供更快的速度並滿足使用者更多的需求。行動通訊之所以從類比到數位、從2G到4G以及將來的xG演進,最根本的推動力是使用者需求由無線語音服務向無線多媒體服務轉變,從而激發營運商為了提高ARPU、開拓新的頻段支援使用者數量的持續增長、更有效的頻譜利用率以及更低的營運成本,不得不進行變革轉型。 因此,4G描述了下列兩種不同但有所重疊的概念: 高速的行動電話網路,速度如同計算機網路ADSL的頻寬,一秒能達10 Mbit或更多。此概念曾被用來描述在無線網路上。也是目前成功的3G系統提供商所提出來的願景。 無限網路(Pervasive Network)技術,一個比較抽象的說法是「瀰漫型」、「無定型」、「整體」的無線技術,讓使用者完全融入系統當中。這個概念也包括了智慧型無線電(Smart Radio)的技術,並能夠達到更高的頻譜(Spectrum Use)和傳輸力量。此外,也能過濾、傳輸大量訊息。 因此本團隊鑒於以上對於4G網路的原理及特色,建議於影像式偵測中,使用4G網路作訊息傳輸。 五、優劣勢與特性 (一)攝影涵蓋範圍廣,屬於「面」的偵測,不同於傳統的事件偵測方式,可獲得的資訊較其他偵測方式多上許多,獲得資訊後的擴充性也相較地磁設備廣泛。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圖2.3-12採用無縫覆蓋180°的全景攝影機影像示意圖 (二)安裝與維修時不易影響附近交通,且維護成本較地磁設備低,性價比高。 (三)為維持高準確度之影像判別,攝影機之架設高度不能過低以影響系統判讀。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13 攝影機高度過低時不適用影像式偵測之示意 2.3.3初步規劃方案及構想 根據第一章調查得知,無論平假日,小型車的車流數均為所有車種當中最多的,若使用地磁式感測器,可能會不斷對於磁場產生干擾,導致耗電量增多,加大更換電池頻率,因此在關廟服務區建議使用影像偵測方式,免去更換電池的麻煩性,仁德服務區因規畫裝設太陽能板,故規劃使用地磁式感測器。而大貨客車及聯結車停車場使用率較低,且停車位格數不多,因此初步建議大貨客車及聯結車停車場可使用地磁式偵測,如圖2.3-14、2.3-15。 另發現服務區在假日等尖峰時段時,會將部分大貨客車停車場移撥予小型車停放使用、聯結車停車場移撥予大客貨車停放使用,因此本計畫考慮停車格長及大客貨車、聯結車、小客車停車車種偵測需求,規劃每個大貨客車停車場停車格均埋設2 座地磁感應裝置、聯結車停車場停車格均埋設3座地磁感應裝置,以便未來服務區將大貨客車(/聯結車)停車場調撥予小型車(/大客貨車)使用。因此就數量部分,本案預計安裝336座地磁偵測器及18組影像設備機箱(關廟服務區小型車1區每兩支攝影機為一組)、24支攝影機,影像偵測設備安裝初步規劃圖如圖2.3-16~18。 表2.3-3 車輛偵測設備初步計算 地點 項目 方向 小型車 大客貨車 聯結車 總計 仁德服務區 地磁數量 北站 119 36 30 185 南站 109 12 30 151 關廟服務區 攝影機組數 北站 3 2 2 7 南站 3 2 2 7 新化休息站 攝影機組數 北站 2

2 南站 2

2

資料來源:本計畫估算 表2.3-4 三處服務區車輛在席偵測設備 地點 項目 小型車 大客貨車 聯結車 總計 三處服務區 地磁數量(座) 228 48 60 336 攝影機組數(組) 6 8 4 18

資料來源:本計畫估算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拍攝 圖2.3-14 仁德服務區北站初步規劃設計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拍攝 圖2.3-15 仁德服務區南站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16 關廟服務區北站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17 關廟服務區南站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18 新化服務區南北站

2.3.4環境可靠度測試 本計劃之地磁偵測器及攝影設備須經委外TAF認證實驗室作環境可靠度測試,並符合如表2.3-5所示之標準: 表2.3-5環境可靠度測試標準 設備名稱 環境可靠度測試 環境可靠度測試標準 地磁式感測器 防水防塵試驗 IP67以上 耐重試驗 抗壓20公噸以上 高低溫測試 零下20℃至70℃ 攝影機 防水防塵試驗 IP66以上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3.5可靠性測試 於整體功能試運轉檢驗與測試通過後,承包商即可進行可靠度測試。 定性測試 為落實第一級自主品管,廠商須於施工計畫中提出本系統之定性測試計畫。 若廠商提供與本節不同之測試方法,提出之方法須經甲方與監造單位同意,測試完成後應提送測試報告。 測試方法 地磁式車輛感測器:採用人工逐格清查 由廠商自行準備測試車輛,測試該車輛駛進(車輛4輪停妥)及駛離(車輛完全離開車格)車格後,在RSRP>-95dBm之情況下,管理平台是否有於30秒內將車格狀態顯示於平台上。 駛進及駛離共測試3次,且正確率應達100%。 計算方式:30秒內駛進及駛離正確顯示之計數-30秒內駛進及駛離未正確顯示之計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計數/車輛駛進及駛離總計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計數 二、拍照調查法 測試前應先將各設備(空拍機、管理平台等)時間校正同步,並確認RSRP>-95dBm。 以手機或攝影設備拍攝各停車場同時段20分鐘之停車狀態,再以人工比對同一時段之管理平台停車狀態,特定時段車輛駛進或駛離停車格後,30秒內之停車狀態與系統回報狀態是否一致。 正確率應達92%以上,計算方式如下:30秒內駛進及駛離正確顯示之計數-30秒內駛進及駛離未正確顯示之計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計數/車輛駛進及駛離總計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計數。 若可靠性測試不合格,承包商應於3日內更新致使不合格之設備單元或軟體後,依各系統設備章節自行測試,並提送合格之測試紀錄,再申請重新測試。因重測所衍生之相關費用及工期,由承包商自行負責。 若於重測時仍未改善異常情況符合以下規定標準,承包商須更換未達標準之設備。 表2.3-6可靠性測試標準 設備名稱 可靠性測試標準﹙準確率﹚ 地磁式感測器 拍照調查法92%、定性測試100% 攝影機 日間92%,夜間90%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4管理平台 2.4.1預計使用設備及規格 本案停車資料預計整合於古坑服務區智慧停車管理平台系統,而有關主機之規格,因尚未確定主機硬體設備之架設位置,故後續會依方案設計符合需求之硬體設備。其中,將提升存放所有服務區資料之伺服器規格,規劃設備與規格如表2.4-1。 表2.4-1停車管理系統建置設備及規格 設備名稱 規格要求 網路防火牆 獨立主機硬體是設備架構,並使用崁入式或專屬作業系統(無硬碟),本身提供:4埠以上10/100/1000 Mbps以上速率連接埠介面。 Concurrent Sessions須達500,000個以上及整體處理效能Throughput須達2 Gbps以上。 具備網路位址轉譯NAT及埠位址轉譯PAT功能。 具備IPSec VPN或SSL VPN功能,加密演算法支援3DES及AES,且3DES或AES處理效能Throughput須達50 Mbps以上,並提供IPSec VPN或SSL VPN資料傳輸內容檢查。 具備URL Block及Java Applet、ActiveX過濾功能。 具記錄管理和警訊,另可透過本機或經由中央管理軟體提供E-mail通知功能。 具備網頁或Java管理設定介面,提供圖形化即時狀態排行(Top N)顯示功能,顯示來源位址連線資訊排行、目的位址連線資訊排行、事件排行及介面流量歷史紀錄圖表等狀態顯示。 具備韌體更新系統及組態異動功能。 符合標準19吋機架式規格或可安裝於19吋機櫃。 具備應用程式識別功能,提供下列任3種傳輸協定:Facebook、BitTorrent、Foxy(Gnutella)、Xunlei、P2P、Gator、Kazaa、Yahoo、Messenger、MSN、GoToMyPc、Media Player。 提供殭屍病毒﹙Botnet或Zombie﹚偵測與阻擋功能,防止因內部用戶感染惡意病毒軟體或間諜軟體進行殭屍病毒通訊﹙即防止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程式,DDoS﹚,將淪陷機器﹙即殭屍電腦﹚組織成控制節點,用以發送偽造包或垃圾資料包,使預定攻擊標的癱瘓並「拒絕服務」。 符合下列任一IPv6功能說明或證明文件: 通過IPv6組織驗證測試,具備IPv6 Ready Logo Phase 2認證文件 符合IETF發展規範RFC 2460 IPv6、RFC 4861 Neighbor Discovery for IPv6、RFC 4862 IPv6 Stateless Address Autoconfiguration、RFC 4443 IPv6、RFC 5095 Deprecation of Type 0 Routing Headers in IPv6及RFC 1981 Path MTU Discovery for IPv6等規範標準。 經由IPv6組織網驗證查詢,取得相關該產品名稱或系列名稱等文件證明(須為IPv6 Ready Logo Phase 2產品)。 具備狀態檢視(Stateful Packet Inspection,SPI或stateful Packet Inspection)過濾IPv4與IPv6網路封包,並在IPv4及IPv6雙軌運行之網路環境同時過濾IPv4與IPv6網路封包,另提供IPv6路由協定功能。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網路交換器 獨立主機本身提供24個自動偵測10/100/1000 Base-T埠以上,或採用提供20個自動偵測10/100/1000 Base-T埠以上,及提供4個以上MiniGBIC(SFP)擴充槽,可原機升級為4埠10 Gbe SFP+介面,可支援1000 Base-LX或1000 Base-ZX或1000 Base-LH或1000 Base-T埠。 具備擴充槽功能:提供1G Base-SX或1G Base-LR GBIC(XFP)/MiniGBIC(SFP)擴充槽2個以上。 提供無阻塞或線速交換能力: 1.具備IEEE 802.1w Rapid Spanning Tree功能。 2.具備IEEE 803ad Link Aggregation功能。 3.具備8K以上之MAC Addresses。 4.具備Store & Forward操作模式。 5.具備廣播風暴控制及Spanning Tree橋接標準。 6.具備IEEE 802.1p服務等級流量優先權通訊協定、Quality of Service,QoS。 7.具備IEEE 802.1Q虛擬區域網路標籤 8.具備MAC位址過濾,可阻擋未經允許的MAC位址設備存取網路。 9.具備以MAC位址、IP位址及TCP/UDP Port Number設定存取控制清單(ACL)功能。 提供SNMP、RMON與Web介面網管功能,並可提供流量分析、事件紀錄、韌體更新等功能: 1.具備Muticast封包處理能力,符合IGMP Muticast或Snooping標準。 2.具備IEEE 802.3x流量控制。 3.具備Port Mirroring功能。 4.具備IEEE 802.1x Network Login與Port Security存取控制安全機制。 5.具備Secure Shell。 6.具備IEEE 802.1AB LLDP鏈結層發現協定,可辨識不同廠商設備間,系統相關資訊以方便管理。 主機提供燈號,可顯示每埠之工作狀態,並符合標準19吋機架式規格。 具備Telnet、SSH、SNMP及ICMP等IPv6網管功能,並支援以IPv6來設定交換器的IP地址,或可在IPv4及IPv6雙軌運行之網路環境下以IPv4或IPv6網管功能管理交換器。 具備組態設定備份及回復功能,可回復至指定之組態。 具備時間區域反設法功能,發送信號偵測網路線路是否斷線,與判斷網路線斷線位置等功能,或符合ITU-T Y.1731規範,具備障礙與效能監控功能,偵測網路線路是否斷線,與判斷網路線斷線位置等功能。 具備透過回應ICMP、TCP、UDP、DNS及HTTP等協定,提供設備間資料傳輸時Delay、Jitter及Packet Loss等訊息資料,或具備DDMI/DOM(SFF Committee SFF-8472)數位檢測監視介面,可於交換器管理介面顯示傳輸訊號強弱相關資訊以利監控連線狀態,或具備主動發出Multicast封包以偵測端點至端點的線路連接狀況。 須符合UL、CS、AEN、FCC等安規與電磁效應標準。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伺服器 中央處理器:提供2顆Hexa-Core Intel Xeon處理器2.0GHz以上。 1.處理器核心8個以上,超執行緒技術12個以上,提供渦輪加速Technology功能。 2.每顆CPU整體快取記憶體11MB以上。 3.須含CPU散熱裝置。 4.機架高度:2U (1)晶片組 A.支援Hexa-Core Intel Xeon處理器2.0GHz以上。 B.支援Turbo Boost Technology功能。 (2)系統記憶體 A.12× DIMM Sockets以上。 B.支援ECC DDR3 1333 SDRAM以上可擴充至64GB以上。 C.ECC Support (3)擴充槽:內建PCI Express Slot 2個以上。 (4)I/O介面:1×序列埠以上、2×USB埠以上、1×鍵盤埠以上、1×滑鼠埠以上及1×視訊埠以上 (5)處理器:可擴充至2顆以上。 記憶體模組 1.提供32GB DDR4 2400 4支總數128GB。 2.記憶體模組須有標示或提供證明文件。 硬碟及控制介面 1.提供原廠雙通道SAS磁碟陣列控制器,支援RAID 0,1,5,6。 2.提供10000 RPM以上、SAS 300GB以上、硬碟4顆以上。 3.獨立主機本身具有提供可正常操作熱抽取式硬碟和8個以上,最大可支援到8個以上,即現行獨立主機本身已可放入8個硬碟且可正常操作。 光碟機:提供內建或外接壹頒型光碟機48倍速以上或超薄型光碟機24倍速以上或DVD-ROM 8倍速以上。 伺服器光纖通道連接卡:提供一片2埠以上PCI-X或PCI-Express光纖通道連接卡,傳輸速率可達8G以上,可支援Windows及Linux。 顯示介面:解析度1024×768以上,具2MB SDRAM以上顯示記憶體。 網路介面 1.提供10/100/1000 Mbps Ethernet網路介面4個以上。 2.傳輸速度:10/100/1000 Mbps自動切換。 鍵盤 1.104鍵以上中英文(含倉頡、注音等印刷字鍵)。 2.接頭:PS/2或USB。 滑鼠 1.按鍵數目:2鍵以上附滾輪功能。 2.接頭:PS/2或USB。。 電源及散熱管理 1.支援2個以上Hot-Swap電源供應器。 2.提供原廠2個以上電源供應器可達600W以上,支援熱抽取是備援功能。 3.提供插滿之系統散熱風扇。 4.散熱管理支援損壞警示功能。 主機外殼: 系統管理 1.具自我診斷燈號顯示功能。 2.提供上述功能完整操作手冊。 3.以上所列管理功能,請提供相關技術文件供審查,另請務必註明所提供軟體品名及型號。 防毒軟體:提供Windows版完整防毒軟體。 各項軟硬體均有合法版權 本設備須與本案儲存伺服器以光纖通道方式連結完成。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儲存設備 (Storage Server) 主機本身標準19吋機架式,機架高度共可達2U以上。 磁碟陣列 1.磁碟陣列控制器採用RISC或CISC運算處理器。 2.磁碟陣列組單控制器記憶體容量為1G以上。 主機連接介面:提供2個以上光纖通道,各光纖通道傳輸速率可達4G以上,各單一控制器須提供2個以上光纖通道。 磁碟陣列及硬碟 1.技術:提供硬碟磁碟陣列技術支援RAID Level 0,1或1/0,及RAID Level 5,硬體磁碟陣列技術支援AID Level 6。 2.硬碟:提供10000 RPM以上,SAS 600GB 以上硬堞12顆以上,硬碟機具備Hot-Swap功能,並支援磁碟機自動檢測與備援修復功能。 3.主機硬碟空間:獨立主機本身提供12顆Hot-Swap硬碟盒以上。 提供原廠2個以上電源供應器共可達700W以上,具熱抽換﹙Hot-Swap﹚與備援容錯功能。 提供原廠2個以上具熱抽換﹙Hot-Swap﹚與備援容錯功能散熱風扇,具備故障警示系統。 提供支援瀏覽器操作介面或圖形化操作介面與遠端快速設定功能的設定管理軟體,並可提供電源/電壓、溫度、風扇狀況之警示資訊。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儲存設備 (Storage NAS) 主機本身標準19吋機架式,機架高度共可達2U以上。 處理器時脈四核心2.4GHz。 記憶體 1.系統記憶體:2GB DDR3。 2.預先安裝記憶體模組:1×12GB。 3.記憶體插槽總數:2。 4.記憶體可擴充至6GB。 提供SATA 4TB以上硬碟6顆以上,硬碟機具備Hot-Swap功能,並支援磁碟機自動檢測與備援修復功能。 儲存裝置 1.磁碟插槽數:12。 2.相容磁碟類型:3.5” SATA III/SATA II HDD。 3.最大內部淨總儲存容量:96TB 。 4.支援磁碟熱插拔。 外接連接埠 1.2個USB3.0連接埠。 2.1個擴充連接埠。 儲存空間管理 1.最大儲存空間:256。 2.最大iSCSI Target數:32。 3.最大iSCSI LUN數:256。 4.支援RAID磁碟陣列類型:JBOD、RAID 0,1,5,6,10 管理軟體:提供支援瀏覽器操作介面或圖形化操作介面與遠端快速設定功能的設定管理軟體,並可提供電源/電壓、溫度、風扇狀況之警示資訊。 RJ-45 1Gbe網路孔:4﹙支援Link Aggregation/故障移轉﹚。 Wake on LAN/WAN。 風扇速度模式:具有低溫模式、靜音模式。 支援外接無線網卡。 電源自動回復。 定時開/關機。 電源供應器:2×450W AC輸入電壓:100至240V 電流頻率:50/60Hz,單頻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不斷電系統 額定容量:100KVA/3000W以上。 設計方式:採在線式設計架構。 輸入電壓:220V±10% 輸出電壓:220V/100V±10% 輸入、輸出頻率:60Hz±3% 電池: 1.採密閉式鉛酸免加水電池,備用時間在半載時提供15分鐘以上。 2.8小時以下可回充至90%滿電位。 3.提供110V/220V±10%輸出。 保護功能:面板具測試案件功能,提供電池放電、電池更換、過載等指示燈號。 通訊介面:採RS-232﹙附傳輸線﹚或USB﹙附傳輸線﹚,並支援Web/SNMP擴充管理介面,可執行遠端UPS關閉、重新啟動及管理偵測功能。 管理介面:提供Web/SNMP擴充管理介面,可執行遠端UPS關閉、重新啟動及管理設定功能。 通過EMC認證。 機架高度9U以下。 設備組態:直立式或機架式。 支援Windows 2012以上、Linux作業系統。 須提供配置開關箱及拉設獨立電力迴路。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4.2系統軟體架構 本系統之軟體架構包含停車管理與監控、設備管理與監控、系統管理與維護、資料統計分析及停車場資訊發布模組,各模組軟體功能列舉如圖2.4-1所示,本計畫規劃中央處理伺服器主機放置於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平台機房。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4-1 系統軟體架構 2.5資通安全設計 本計畫將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法》第十一條第二項內容:「各機關自行或委外開發之資通系統應依附表九所訂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原則完成資通系統分級,並依附表十所訂資通系統防護基準執行控制措施。」進行資通安全相關功能設計,詳細說明如下。 2.5.1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 以下根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法附表九,進行本計畫之資通系統防護分級原則評定,本系統評定為普級,說明如表2.5-1所示。 表2.5-1 平台軟體資訊安全檢測項目 構面 普級 說明 機密性 發生資通安全事件致資通系統受影響時,可能造成未經授權之資訊揭露,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本計畫資通系統內部儲存資料非機敏性或是個人資料(重量與車牌),對於機關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完整性 發生資通安全事件致資通系統受影響時,可能造成資訊錯誤或遭竄改等情事,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完整性若遭破壞,本計畫系統將停止運作,各型車輛仍可正常使用停車空間,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可用性 發生資通安全事件致資通系統受影響時,可能造成對資訊、資通系統之存取或使用之中斷,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本計畫如發生資通系統因資安事件影響中斷,系統將停止運作,各型車輛仍可正常使用停車空間,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法律 遵循性 其他資通系統設置或運作於法令有相關規範之情形。 本建置為高速公路停車系統建置與維運,須遵守高速公路局資通安全政策要求。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5.2資通系統防護基準執行控制措施 本系統將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法附表十,針對普級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執行控管措施進行系統防護設計,說明如表2.5-2所示。 表2.5-2 系統防護設計 構面 措施內容 設計基準

存取 控制 帳號管理 建立帳號管理機制,包含帳號之申請、開通、停用及刪除之程序。 遠端存取 一、對於每一種允許之遠端存取類型,均應先取得授權,建立使用限制、組態需求、連線需求及文件化。 二、使用者之權限檢查作業應於伺服器端完成。 三、應監控遠端存 取機關內部網段或資通系統後臺之連線。 四、應採用加密機制。 事件 日誌 與 可歸 責性 紀錄事件 一、訂定日誌之記錄時間週期及留存政策,並保留日誌至少6個月。 二、確保資通系統有記錄特定事件之功能,並決定應記錄之特定資通系統事件。 三、應記錄資通系統管理者帳號所執行之各項功能。 日誌 紀錄內容 資通系統產生之稽核紀錄應包含事件類型、發生時間、發生位置及任何與事件相關之使用者身分識別等資訊,並採用單一日誌紀錄機制,確保輸出格式之一致性。 日誌 儲存容量 依據日誌紀錄儲存需求,配置所需之儲存容量。 日誌 處理失效 之回應 資通系統於日誌處理失效時,應採取適當之行動。 時戳 及校時 資通系統應使用系統內部時鐘產生日誌所需時戳,並可以對應到世界協調時間(UTC)或格林威治標準時間(GMT)。 日誌資訊之保護 對日誌之存取管理,僅限於有權限之使用者。 營運持續計畫 系統備份 一、訂定系統可容忍資料損失之時間要求。 二、執行系統源碼與資料備份。 識別與 鑑別 內部 使用者 之識別 與鑑別 資通系統應具備唯一識別及鑑別機關使用者(或代表機關使用者行為之程序)之功能,禁止使用共用帳號。 身分 驗證管理 一、使用預設密碼登入系統時,應於登入後要求立即變更。 二、身分驗證相關資訊不以明文傳輸。 三、具備帳戶鎖定機制,帳號登入進行身分驗證失敗達三次後,至少十五分鐘內不允許該帳號繼續嘗試登入或使用機關自建之失敗驗證機制。 四、基於密碼之鑑別資通系統應強制最低密碼複雜度;強制密碼最短及最長之效期限制。 五、使用者更換密碼時,至少不可以與前三次使用過之密碼相同。 六、第四點及第五點所定措施,對非內部使用者,可依機關自行規範辦理。 鑑別資訊回饋 資通系統應遮蔽鑑別過程中之資訊。 非內部 使用者 之識別 與鑑別 資通系統應識別及鑑別非機關使用者(或代表機關使用者行為之程序)。 系統與 服務 獲得 系統發展生命週期需求階段 針對系統安全需求(含機密性、可用性、完整性),以檢核表方式進行確認。 系統發展生命週期開發階段 一、應針對安全需求實作必要控制措施。 二、應注意避免軟體常見漏洞及實作必要控制措施。 三、發生錯誤時,使用者頁面僅顯示簡短錯誤訊息及代碼,不包含詳細之錯誤訊息。 系統發展生命週期測試階段 執行「弱點掃描」安全檢測。 系統發展 生命週期 部署與 維運階段 一、於部署環境中應針對相關資通安全威脅,進行更新與修補,並關閉不必要服務及埠口。 二、資通系統相關軟體,不使用預設密碼。 系統發展 生命週期 委外階段 資通系統開發如委外辦理,應將系統發展生命週期各階段依等級將安全需求(含機密性、可用性、完整性)納入委外契約。 系統文件 應儲存與管理系統發展生命週期之相關文件。 系統與 資訊 完整性 漏洞修復 系統之漏洞修復應測試有效性及潛在影響,並定期更新。 資通系統監控 發現資通系統有被入侵跡象時,應通報機關特定人員。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6經費概估 針對本計畫之工程經費,有關地磁式偵測設備,小型車格每格1座地磁、大客貨車格每格2座地磁、聯結車格每格3座地磁,三處服務區預計安裝336座地磁偵測器及18組影像設備機箱、24支攝影機,初步參考市場上設備價格,概算之發包總工程經費約為20,724,516,如表2.6-1。 表2.6-1 發包工程經費 項目 金額(元) 一、地磁偵測系統(計軸器設備、地磁感應設備) 11,950,816 二、影像設備建置(攝影機、AI車種辨識功能開發、轉向量AI辨識分析功能開發、AI辨識分析主機、設備機箱) 3,546,242 三、停車管理系統(防火牆、交換式網路集線器、中央監視主控制設備、19吋機櫃、軟體安裝費、資安檢測費用) 2,814,705 四、電力及網路系統 259,416 五、品管費用 513,300 六、交通維持(含施作) 65,977 七、竣工文件 31,320 八、職業安全衛生費 78,950 九、資安健診 1,047,500 十、監造材料抽試驗費 33,000 十一、空氣汙染防制費 51,767 十二、工程管理費 331,523 總計 20,724,516

第三章 監造計畫 3.1監造計畫概述 監造服務的任務,在於協助業主順利推動工作,督導承包商之施工品管,並且導正施工偏差,期使本案於合約期限內順利完工。本計畫為勞務採購,參考一般工程施工監造之品質時,以此研訂各項監造計畫,秉持專業技術及傳承之經驗,就施工品質、工程安全、時程進度管控等各方面,確實執行督導施工,促使承包商將期施工能量完全發揮展現。 而工作項目為審查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並監督執行、抽驗材料設備品質、抽查施工品質、建立文件記錄管理系統,後續章節將詳細說明各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1-1 三級品質制度、監造單位角色 3.2監造執行程序 本案各階段之執行程序及工作項目說明如下: 一、施工前準備階段 (一)由施工廠商辦理項目 依公共工程履約權責劃分及管理應注意事項,施工前準備階段監造單位主要須先督導承包商提送整體施工計畫、品質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擬定施工進度表、人時管控、原物料機具管控,並督導承包商辦理開工許可申請及工程保險,重點如表3.2-1。 (二)由監造單位辦理項目 而有關監造計畫,依本案契約及「監造計畫製作綱要」,監造單位將於招標前提報甲方審核,並於工程決標前完成核定程序,俾由主辦機關於工程決標後函送廠商配合辦理。 其中,依契約主文,本計畫監造計畫內容應包括監造範圍、監造組織、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品質稽核、系統準確度查核驗證作業及經甲方通知納入監造計畫之內容,以作為施工品質查證系統之準則,確保施工品質。 表3.2-1 施工前督導重點 項目 內容 督導承包商辦理 工程開工申報 於召開施工前協調會後確認開工日期,依高公局南分局規定,提報工程開工相關書面文件送監造單位審查。 承包商施工計畫審查 承包商依據契約、設計圖說、特訂條約、施工技術規範、工地現況、自身之資源及施工方法等擬定施工計畫。 承包商提送系統設計文件督導及審查 包含整體系統完整架構、軟體完整之架構,設備型錄與規範規格對照等。 設備生產及製造 承包商依據核可之「系統設計文件-系統硬體設備部分」開始採購、生產各項設備。監造單位則依據施工技術規範內有關檢驗測試之規定辦理相關作業。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二、施工執行階段 施工階段主要為確保工程順利推展,達成完工如期、造價合理、品質如質、安全無虞及環境永續目標,如圖3.2-1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2-1 施工階段要領 (一)由施工廠商辦理項目 依公共工程履約權責劃分及管理應注意事項,施工階段監造單位須督導承包商填報施工日誌,依承包商所提送之工程材料送審進度管制、施工詳圖、工程材料與設備資料、分項施工計畫、分項品質計畫等文件進行審查或核定,並監督承包商落實施工品質管理、施工進度管制、工地安衛與環境保護。 (二)監造單位辦理項目 依公共工程履約權責劃分及管理應注意事項,施工階段監造單位需依規定逐日填寫監造報表、辦理工程界面協調、施工材料與設備查核(包括檢驗、抽驗)、必要時協助辦理工程變更設計作業。 三、驗收結案階段 完成驗收需依據契約規定完成各階段要求方能竣事,詳如表3.2-2說明。 表3.2-2 驗收結案階段 項目 內容 竣工查驗 承包商確定全部契約或工作已完成時,應填具「竣工報告表」。 監造單位會同承包商開始依據工程圖說、規範,詳細核對施工項目及數量辦理竣工確認。 驗收前準備 竣工報告表經主辦單位核定。 督導承包商將結算驗收總表、竣工圖及竣工數量計算書等文件彙整,於期限內提交監造單位審查。 備齊相關文件包括契約書、變更設計文件、契約變更文件及各項檢驗與測試報告等。 竣工檢驗 竣工查驗合格後辦理,以契約文件、竣工圖說、竣工數量等為依據,抽核其數據及功能,丈量其大小、尺寸、位置等,並檢驗其品質。 檢驗結果不合格時,應限期請承包商改正後申請複查,承包商未依期限改善完成申請複查時,應自行承擔延誤責任。 驗收 工程司應於全部竣工文件審核完成後,併同竣工檢驗紀錄向主辦機關提報驗收。 驗收如有瑕疵應予改正,若改正工作已逾改正期限,則視為逾期。 配合辦理承包商末期估驗及工程結算。 工程移交結案。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3.3管理執行要領 管理執行係在採購契約工期下,為達成採購契約、設計圖以及施工技術規範要求之品質,所作之規範及方法,監造計畫之施工管理與承包商應有所不同,其重點在於藉由本身之專業技術與經驗代替業主執行工程之監督、管理與提供評估建議,以圓滿地完成工程任務。本管理執行要領,茲就過程中不同階段分述如后: 一、管理執行要領 包括對契約書設計圖、特定條約、軟硬體技術規範等契約文件之全盤了解,以及對施工周遭之地形環境、鄰近結構物、公共設施、地下管線、材料之供給、前置工程進度、電力、運輸道路等之詳細瞭解,以便更精確地掌握工程之各種狀況,並預作協調解決。 1.作業項目之施工圖是否已送審,並經核准。 2.施工用材料及設備是否已送審,並經核准。 3.施工人員及機具數量之配置。 4.材料進場時間及如何存放。 5.施工安全措施之準備、機具之操作、臨時設施是否合乎安全衛生之要求。 6.工地辦公室、電力、用水設備以及安衛、環保設施。 二、採購案開工 為確實依照預定進度及確保品質下迅速施工,開工日期依契約並經協調決定後,報由機關簽發開工通知,並由承包商提報開工報告表以及工地負責人、品管、安衛等負責人授權書及營造/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單,通過監造單位審查,以完成開工手續。 三、進度控制 進度控制為施工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環,主要係依據監造人員每天之監造紀錄審查承包商提送之施工日誌,核定後乙份退還承包商,乙份存查。且每月10日以前編制前月之監造月報送機關初核。 以上之作業藉由電腦化之管理,提供各階層正確之工程資訊,俾能隨時掌握不同時程之進度控制,其具體作法為如下: 由監造人員將每日各作業之資料輸入,可比較實際完成數量與預定完成數量之差異,同時可預測調查出今後之進度對整個工期之影響,俾利隨時可督促承包商調整進度, 以達PDCA(Plan,Do,Check,Action)之工程控制循環。 若發現進度落後或連續落後,應邀會承包商討論進度落後趲趕方式,以尋求解決之道,如圖3.3-1 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3-1 進度落後趲趕方式 四、契約變更 為因應施工潛在各種不特定之因素,監造計畫從變更緣起至契約變更書之製作完成,將提供機關一系列之服務,說明如下: 1.變更方案之建議,含變更初步設計及概算經費之提出,俾供機關作為抉擇之考量。 2.對業經奉核後之變更案、編列契約變更預算書,包括契約變更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數量計算書、變更圖說等資料,俾報機關辦理議價手續。 3.契約變更書之製作,俾報機關完成契約變更手續。 五、材料管理 材料進場時間是否適當,將影響整個計畫之成敗,重要材料之採購與運儲應先做準備,適量且適時之採購及進場時間相當重要,故重要材料事前作業與進場時間必須與相關作業項目配合檢視,以便隨時追蹤材料作業之時程。 為利建立審查及材料檢驗之制度,成為監造作業之要點,於承包商訂約後即將各類材料進行統計,做成清單,內容包含契約之證明文件、檢驗項目及提出審查之時程、預定進場時間等,以便作為控制之依據。其次就證明文件之審查及材料檢驗原則甚至替代材料之選擇,必要時,需事先召開協調會予以釐清,並決定原則,以免屆時因材料延遲而影響工程進度。 六、估驗 承包商各期估驗付款,提送之估驗申請文件審核,監造單位應依據檢驗合格之契約數量,按契約相關規定審核完成檢驗合格之工程項目及金額等資料。 末期估驗時,其累計估驗款應符合本案驗收總價,完成各類扣款及罰款繳交或扣抵,經機關簽發「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末期估驗付款。 保留款發還估驗時,承包商已依契約規定向縣府提出保固保證金,完成各類扣款及罰款繳交或扣抵,及驗收合格,保留款發還估驗付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承包商應於竣工後,依契約規定填報下列有關竣工驗收報表送監造單位審核,說明如下: 1.竣工後應填具竣工報告表,並依契約規定時程內提報監造單位審核。 2.除契約中另有規定或機關另有書面同意外,承包商應在竣工後14 天,將全部竣工文件彙整提交監造單位審查,竣工文件包括竣工圖、竣工數量計算書、結算驗收總表附結算明細表、紀錄光碟片、保固期間定期保養工作計畫。於竣工檢驗合格後,報請機關辦理驗收作業。 八、其他 1.工程協調:協調承包商與在建工程承包商間施工介面,必要時,開施工協調會,以謀求方法協助解決。 2.展延工期:對承包商所提展延工期案之審核。 3.4品質保證計畫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頒布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制度,其架構分為工程施工品質評鑑制度、施工品質保證系統與施工品質管制系統等三層次。第二層次施工品質保證系統由主辦單位及本監造單位負責,除對承包商做施工之檢驗外,並督導承包商做好製程品質。 其中,有別於施工品質管制系統之宗旨係在於確認作業內容是否符合規範所訂標準,由監造單位負責之施工品質保證系統有些許不同,目的在於驗證品質管制作業是否徹底執行。 3.4.1品質管制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一、目的 明確規定承包商品質計畫送審及其審核程序,以作為施工品質管制之依據。 二、審查標準 有關承包商所提送之品質計畫,將依下列文件相關規定,作為審查依據。 (一)高公局南分局頒布之「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文件辦理。 (二)契約及特訂條約。 (三)設計圖說。 (四)施工技術規範。 三、審查作業程序 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係依據高公局南分局頒布「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0060品質計畫管制」等相關文件辦理,審查作業流程及權責。

四、審查重點 對於承包商所提品質管制計畫書內容,依契約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製作綱要」相關規定,審查重點如表3.4-1所示,分項品質計畫之審查內容,著重於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等項目。 表3.4-1 品質管制計畫書審查重點 類別 關鍵字 管理責任 品管組織、專任工程人員職責、品管人員資格及人數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要領 視契約及工程需要,檢討須製作之各相關工程施工要領項目及要領內應含大綱。施工要領應檢討內容包括:施工機具、使用材料、施工方法、步驟(順序)與流程圖、檢驗順序、施工注意事項、施工安全衛生與環保規定。 品質管理標準 依契約規定及工程需要,訂定須製作之品質管理標準項目,並提示品質管理標準應含之內容及重點(應包括各項施工作業之項目與管理標準,檢查時期、方法與頻率、不符合之處裡,標準不得低於契約及規範要求等),各分項施工計畫內詳細檢討品質管理標準實質內容。 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 依契約訂定內所有材料/設備日後應送審查資料(例如型錄、相關試驗報告、相關材料規範、樣品、協力廠商相關證明資料等之事先審查程序訂定)及預訂送審日期。 材料試驗室應符合之規定。 材料進場後對於材料狀況之分區管理方式。 明確訂定材料/設備之自主檢查程序及向監造單位申請檢驗或抽驗之程序。 設備功能運轉檢測程序及標準,依其系統架構於設備選定及進場前之審查、驗證程序,及系統功能測試流程之完整性。 自主檢查表 依工程內容檢討訂定各項施工自主檢查表,檢查表內容應包含有抽查標的、管理標準、結果追蹤等。 標準化自主檢查表表單。 適當說明自主檢查表之執行人員及不符合管制方式。 不合格品之管制 分別訂定「材料」及「施工」之不合格品管制作業程序。 施工不合格管制依可即時改正缺失及重大缺失分別訂定有不同之管制方法。 矯正與預防措施 訂定矯正措施辦理時機及實際執行流程。 訂定預防措施辦理時機及實際執行流程。 內部品質稽核 內部品質稽核之執行方式及執行頻率是否適當。 文件記錄管理系統 文件記錄管理系統是否完備。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五、品管計畫審查之執行要領 除上述審查重點外,應明確規定品質計畫提送份數、提送日期、審查期限、補正再送審期限、複審陳報核定期限,並參考「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訂定逾期提送之懲處標準,以確保計畫送審情形有落實品質管制。 3.4.2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承包商施工計畫應依契約規定,製作施工計畫及其他分項工程施工計畫書,並依整體施工預定進度表訂定提送之時限,另明確條列承包商應送審之分項工程施工計畫項目,以利控管。 一、目的 明確規定承包商品質計畫送審及其審核程序,以作為施工品質管制之依據。

二、審查標準 有關承包商所提送隻品質計畫,將依下列文件相關規定,作為審查依據。 (一)高公局南分局頒布之「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文件辦理。 (二)契約及特訂條約。 (三)設計圖說。 (四)施工技術規範。 三、審查作業程序 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係依據高公局南分局頒布「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0050品質計畫管制」等相關文件辦理,審查作業流程及權責。 四、審查重點 依契約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製作綱要」,對於承包商所提整體施工計畫書內容及分項施工計畫書內容,審查重點詳如表3.4-2及表3.4-3所示。 表3.4-2 整體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類別 關鍵字 契約概要 契約內容摘要(工程名稱、業主、監造單位、承包廠商、工程位置、工程範圍、契約金額、工期期限、工程內容、主要工作項目及數量、工程介面等) 施工程序規劃 規劃內容應依據契約執行順序與過程摘要敘述(工作組織、主要工作人員、整體工程作業安排、施工人力需求、機具設備材料種類規格數量、進場時程、施工順序方法)。 施工區規劃 包括工務所辦公室、材料推至區、材料加工區、儲藏間、固定施工機具位置、臨時給排水及用水用電需求計畫。 主要設備資源需求 承包商應依據施工過程規劃,確認施工過程中所需要之機具設備,以及機具設備之提供者。 主要人力資源 依契約規定,承包商應檢附符合契約資歷之人員姓名。 施工總進度曲線表 承包商應繪製施工進度曲線表,並提出工程進度之估算基準。工程總預定進度表應能清楚說明工期與施工進度之相對關係,並明確標示契約規定之里程碑、重要工程界面管制點及每月累計預定進度等。 工程管理作業規劃 承包商為確保工程安全、品質、進度、環境保護、交通維持、工程協調與成本等目標之達成,所採行之各項管理與管制作業。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表3.4-3 分項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類別 關鍵字 施工方法與步驟 (順序) 施工項目之施作順序與考慮與其他工種之配合。 施工區規劃 針對分項工程之施工步驟,詳細說明施工區之分配與動線之規劃。 施工機具 施工項目施作時所需之施工機具,應考慮施工條件規劃合適施工機具。 使用材料 施工項目施作時所需之材料。 分項作業進度表 依施工步驟繪製施工進度甘特圖,其起訖時間必須與工程總進度曲線表所列時程一致。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五、施工計畫審查之執行要領 除上述審查重點外,應明確規定品質計畫提送份數、提送日期、審查期限、補正再送審期限、複審陳報核定期限,並參考「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訂定逾期提送之懲處標準,以確保計畫送審情形有落實品質管制。

3.4.3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一、目的 明確規定承包商之材料、設備抽驗計畫送審及其審核程序,建立本工程所使用之材料及設備抽驗之作業程序,以有效驗證品質管制執行成效。 二、審查標準 有關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將依下列文件相關規定,作為其施行依據。 (一)高公局頒布之一般條款。 (二)高公局南分局頒布之「工程標準作業程序」。 (三)高公局頒布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四)工程契約及特訂條款。 (五)設計圖說。 (六)施工技術規範。 (七)稱包商送審核可之「品質管理標準」、「材料、設備檢驗程序及標準」及「自主檢查表」。 三、審查作業程序 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係依據高公局南分局頒布「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0050品質計畫管制」等相關文件辦理。 四、作業重點 本工程應管制之主要材料、設備抽驗等標準內容。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1 材料、設備抽驗程序 五、合格與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一)目的 依契約相關規定防止不合格之服務、材料、設備單元、施工項目及作業產出之資料被不當的提供、使用或安裝,以確保服務或工程品質符合業主之需求。 (二)權責 監造單位各相關權責人員鑑定與改善確認。 (三)作業內容 各項材料試驗工作,應由符合CNS 17025(ISO/IEC 17025)規定之實驗室辦理,並出具檢驗或試驗報告,並應印有依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認可標誌(如TAF認證)。前述項目之檢驗或試驗報告如由行政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所屬實驗室出具者,亦應印有依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認可標誌(如TAF認證)。如檢驗或實驗項目於國內無符合規定條件之實驗室時,承包商得報請同意後由具公信力機構之實驗室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各項材料試驗,成品檢驗及作業產出資料之查核,應由各權責單位之相關人員依工程契約文件及計畫文件規定予以鑑定。依鑑定結果,合格品可供使用或安裝;不合格之情形則須書面通知承包商、業主等。經鑑定為不合格品,應要求承包商用明顯標示牌予以標示。業經標示之不合格品應予隔離,並要求承包商分開存放以俾避免誤用。不合格材料、不合格設備單位及施工項目、不合格作業產出之資料應予退料、拆除、修飾、補強、重建、扣款接受或重新作業等處置措施,必要時通知業主或承包商,並採適當安全管制措施。 (四)作業流程 不合格作業管制程序如圖3.4-1所示。 s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2 合格與不合格作業管制程序流程 六、材料、設備抽驗作業之執行要領 (一)依契約詳細表項次,於材料設備送審暨檢(試)驗管制總表訂定項目名稱,確保項目皆完整列管,另訂定契約數量、預定送審日期、送審資料、預定進場日期與規定抽(取)樣頻率等,明確告知送審時點,使承包商於品質計畫或分項品質計畫中配合辦理訂定。 (二)材料、設備檢驗合格後,需於該批材料或設備註記蓋章,以實施材料管制。 3.4.4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及標準 一、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 (一)單機設備測試抽驗 於設備進場安裝前,監造單位須先確認各子系統單機設備裝置能符合契約規定之要求,故應依設備之性質訂定抽驗作業程序,核准通過後始進場安裝,單機設備檢測抽驗程序流程,詳如圖3.4-3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3 單機設備檢測抽驗流程 (二)系統運轉及整體功能試運轉測試抽驗 設備送至工地組立安裝完成後,為確認各子系統設備各項運作功能、管理功能及備援功能等運作能符合契約之要求,依設備之性質訂定系統運轉檢測抽驗程序及抽驗項目,詳如圖3.4-4所示。另外,為確認本工程各子系統設備模組功能及硬體設備相互連接後,整體運作能符合契約之要求,故訂定整體功能試運轉抽驗作業程序及抽驗項目,詳如圖3.4-5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4 系統運轉檢測抽驗程序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5 整體功能試運轉程序流程圖 二、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標準 對於各子系統設備功能運轉之檢驗,依單機、系統及各子系統間與他項工程界面連結之整體功能運轉測試,本計畫將依契約規定訂定相關測試抽驗標準。 3.4.5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為確保本工程之品質,達成契約規範之預期功能,於製造、安裝、施工過程中及完成時,承包商須陸續實施各階段之檢驗與測試。本計畫採用地磁及影像式2種車輛偵測系統,採用「高速公路交控標準通訊協定V.3.0版」之通訊協定,當法規和標準發生牴觸時,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之規定和標準優先採用,本系統須依從下列最新版之法規和標準: 法規和標準 ITU-T: 國際電訊聯盟 CNS: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IA: 美國電子工業協會 IEC: 國際電氣技術協會 IEEE: 電機電子工程師協會 ASTM: 美國材料與測試協會 UL: 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CE: 歐洲標準(CONFORMITE EUROPENDE) FCC: 聯邦通信委員會 ETSI: 歐洲電信標準協會 產品 功能:地磁式車輛感測器 偵測項目 透過安裝於每停車格位之地磁感應器進行偵測,當車輛進出時造成對地磁磁場之變化即可判斷車輛是否佔有停車格位。 停車格狀態(是否被占用) 時間 電量狀態 資料回報方式 磁場變化時自動回報是否佔有停車格及時間。 硬體狀態偵測項目 低電量。 系統時間校正功能 設備可透過網路與系統平台自動校正系統時間。 正確率 90%以上。(正確率:服務格位總數-訊息異常格位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格位數/服務格位總數) (二)設備:地磁式車輛感測器

  1. 採雙模快拆式地磁感測器
  2. 電池 鋰電池,容量30安時以上並可使用2年以上(使用當年出廠電池),須檢附製造及出廠證明。 傳輸模組 資料傳輸方式:低功耗廣域網路(LPWAN)無線傳輸。原則使用NB-IoT作為傳輸方式,若廠商採用其他LPWAN作為傳輸方式,需提出掉封包及可靠度較低之解決方案,並經監造單位審查核可後送甲方備查。 無線技術傳輸距離 有遮蔽/停車情況:100m以上。 無遮蔽/停車情況:1000m以上。 荷重抗壓強度:15噸以上。 防塵水保護等級:IP67以上。 使用環境:於攝氏零下20度~70度戶外使用。 尺寸 直徑:100mm~140mm 高度:65mm~100mm 裝設後.凸出路面高度需低5mm以下。 在RSRP>-95的情況下,於30秒內將偵測結果傳輸至後端管理系統。 通過NCC法規認證。 (三)功能:影像式車輛感測器 偵測項目 透過安裝於燈桿上之攝影機進行偵測,當車輛進出時轉向量之變化即可判斷車輛是否佔有停車格位。 停車格狀態(是否被占用) (2)時間 資料回報方式 車輛轉向量變化時自動回報是否佔有停車格及時間。 系統時間校正功能 設備可透過網路與系統平台自動校正系統時間。 正確率 日間92%,夜間90%。(正確率:服務格位總數-訊息異常格位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格位數/服務格位總數) (四)設備:影像式車輛感測器
  3. 無縫覆蓋180°的全景攝影機
  4. 傳輸模組資料傳輸方式:4G網路。
  5. 防塵水保護等級:IP66以上。
  6. 高功率發光體紅外線LED,紅外距離最遠達 200米
  7. 最低照度0.01 Lux,0 Lux with IR/ON
  8. 具有自動光圈,自動對焦及電子防抖動設計
  9. 智能追蹤:可支援,透過軟體對車輛進行追蹤
  10. 使用環境:於攝氏零下10度~50度戶外使用。
  11. 通過NCC法規認證。 三、檢驗與測試階段及項目 (一)工廠檢驗與測試
  12. 設備規格 (1) 須提出原製造廠或該批號的出廠合格檢測證明,包含證明書或測試報告等經品管單位核章。 (2) 偵測器設備依廠商速審型錄為準。
  13. 系統功能 依據特定條款之各項系統功能需求,逐一進行測試,本項測試可配合承包商軟體發展之進度於工廠、進場設備組例安裝或工地測試等階段進行,承包商應於所提測試計畫內說明。 3.環境測試 3.單機設備檢測 (二)進場檢驗與測試 1.種類檢驗與數量點檢。 2.外觀與結構檢查。 3.設備配置檢查 (三)設備材料組立測試 1.種類檢驗與數量點檢 2.外觀與結構檢查 3.性能與功能測試 4.訊號收送測試 (四)系統運轉檢驗與測試 1.設備故障或異常可自動偵測並回報。 2.正確率測試:駛進及駛離車格後,管理平台是否有於規範秒數內將車格狀態顯示於平台上。 (五)整體功能試運轉檢測 1.與其他子系統整合功能正常運作測試。 2.設備故障或異常時對系統之影響及隔離能力 3.系統整合運作之故障回復能力 (六)竣工查驗 (七)可靠性測試 (八)驗收 四、施工檢驗流程 本工程各子系統施工檢驗流程如下: (一)硬體設備安裝施工檢驗流程 詳如圖3.4-6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6 硬體設備安裝施工檢驗流程

(二)材料施工檢驗流程 詳如圖3.4-7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7 材料施工檢驗流程 (三)土木管道施工檢驗流程 詳如圖3.4-8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8 材料施工抽查流程

五、施工檢驗缺失處置方法 施工檢驗有缺失時之處置方法流程,詳如圖3.4-9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9 施工抽查缺失處置方法流程 六、施工抽查作業之執行要領 依契約相關規定,明確訂定施工檢驗停留點,告知廠商抽查時機及適當位置,使承包商於品質計畫或分項品質計畫中配合辦理訂定。 3.4.6文件記錄管理系統 一、目的 藉由有效的管理系統,將本計畫對所有專案文件及資料加以列管,使監造所執行之標準化作業更加完整與適切,確保監造人員可正確、快速、有效引用最新文件及有效存檔管理專案技術文件。 二、範圍 本工程之契約文件、品質手冊、品質計畫、施工計畫及作業程序、檢驗計畫,及執行所產生之各種紀錄文件資料等。 三、權責 (一)文件取得、分類及建檔 (二)文件審查、核准 (三)技術文件發行 (四)文件分發、收回、銷毀及管制 (五)文件修訂及作廢 (六)文件之編號、登陸、發行及存檔等管制 四、文件檔案文號編列方式 如表3.4-4所示。 表3.4-4 分項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文件名稱 文件編列方式 一般書函 會議/會勘通知單 年度ED + 計畫名稱 + 流水號 例:110ED南無線電字第00001號 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 安YYYMMDDXX 例:安111090401 環境保護措施 檢查紀錄表 環YYYMMDDXX 例:環111090401 施工抽查紀錄 (施工階段)+(契約項目)+(流水號) 例: 組立B-001 組立B-001a(隨機抽查點) 組立B-001b(缺失複驗) 施工階段→ 工廠及單機設備檢驗與測試:工廠 進廠檢驗與測試:進場 系統運轉檢驗與測試:系統運轉 整體功能試運轉檢驗與測試:整體功能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五、紀錄移轉及存檔 (一)完工驗收後,將依契約相關規定移交紀錄資料予業主,主要有承包商竣工文件及監造顧問需提送之服務報告書。 (二)結案文件將一本公司ISO規定,以電子檔或紙本方式,存檔於本公司圖書資料室。 六、計畫文件管理作業流程 如圖3.4-10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10 計畫文件管理作業流程 七、文件記錄管理之執行要領 將文件及紀錄分門別類,並依檔案法、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等法令進行檔案編碼,以利建檔。 3.5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程序及標準 一、目的 查驗承包商是否依據契約規定確實執行安全衛生工作及環境保護工作,並將檢查結果通知承包商依規定期限改進缺失,以確保工地安全與衛生,落實環境保護工作。 二、執行依據 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執行依據之相關文件,如下 (一)承包商送審核可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二)工程契約。 (三)設計安全圖說。 (四)職業安全衛生法令。 (五)加強公共工程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 (六)施工補充說明書。 三、安衛人員組織與職責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人員組職及職責,詳如表3.5-1及表3.5-2所示。 四、作業流程及檢查紀錄表 本計畫依處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第11章規定,進行相關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作業檢查。 表3.5-1 安全衛生組織職責 單位 內容 監造主任 督導各項安全衛生檢查計畫執行事項 品管 工程師 1.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事項。 2.推動安全衛生管理執行事項。 3.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其他有關檢查督導事項。 4.督導所屬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5.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巡視。 6.督導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7.其他工程處交辦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協辦(監造)人員 1.填寫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於監造作業完成後繳交於安全衛生工程師,以利本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能執行確實。 2.施工中督導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3.施工中如有任何缺失,監造人員亦應確實將缺失填寫於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內,並限期改善及通知其複查時間,以確保安全衛生檢查計畫,能全方位確實執行,使因人為疏失造成的事故能降至最低。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表3.5-2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設置 內容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承包商應於正式開工前填具營造工程安全衛生報備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設置報備書,向當地職安檢查機構報備,經核准後將文件資料影本送監造計畫,再函轉工程司備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由承包商設置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負責統籌規劃、督導、推行及研議、協調、建議職業安全衛生有關事務。 協議組職 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而成之組職。依規定送監造單位審查同意後轉報工程司備查。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訂定 督促承包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工作守則,向當地職業檢查機構報備。 自動檢查之實施 承包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及「現場作業主要項目自動檢查紀錄表」隨時接受本監造計畫檢查。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3.6 交通維持管理執行計畫 工程施工期間施工機具及車輛之進出必會對地區之交通順暢造成某程度的影響,如何使負面影響減至最低程度需借助於施工前妥善規劃交通維持計畫並督促承包商確實按照核准之計畫實施。 依據「道路交通標準、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及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手冊」之規定審核承包商提送之交通維持計畫,確保其嚴謹度。 監督施工交通維持工作:督導承包商確實執行交通維持計畫,以減少對交通之衝擊並儘量避免發生危害交通等事宜,並依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1080施工中之交通管制設施管理」落實交維檢查及督促承包商交維巡查,其注意事項如表3.6-1所示。 表3.6-1 交通管制設施管理注意事項 項目 注意事項 1 施工期間所有通過市區之運輸車輛及機具其輪胎及車體應沖洗乾淨。 2 車輛嚴遵交通法規、不超載、不超速。 3 車輛運送材料,依規定辦理,以防止材料掉落或砂土飛揚。 4 承包商應隨時清理受汙染之路面保持之乾淨。 5 施工期間應維持工地公共交通之順暢除特許予以封閉路段外,其餘均應維持各路段交通之順暢。 6 設置明確的交通管制牌面或警示標誌,並有效進行交通管制以確保實施工人車之安全。 7 加強安全裝置,如交通錐、警告標誌、夜間照明設備、警示燈及拒馬等。 8 施工地區非經許可,現有道路不得任意封閉。 9 通過施工地區之交通管理,應由承包商設置交通指揮人員或旗手以確保人車之安全。 10 現有道路損壞時,應儘速維修,保持道路平整度。 11 可能會影響交通順暢的工作,應儘速安排在夜間施工。 12 成立交通事故處理小組。 13 每次施工之交通維持,一律拍照存檔及填寫施工交通維持檢查紀錄表。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3.7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程序及標準 一、目的 查驗承包商是否依據契約規定確實執行安全衛生工作及環境保護工作,並將檢查結果通知承包商依規定期限改進缺失,以確保工地安全與衛生,落實環境保護工作。 二、安衛人員組織與職責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人員組職及職責,詳如表4.5-1及表4.5-2所示。 三、作業流程及檢查紀錄表 本計畫依處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第11章規定,進行相關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作業檢查。 表3.7-1 安全衛生組織職責 單位 內容 監造主任 督導各項安全衛生檢查計畫執行事項 品管工程師 1.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事項。 2.推動安全衛生管理執行事項。 3.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其他有關檢查督導事項。 4.督導所屬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5.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巡視。 6.督導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7.其他工程處交辦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協辦(監造)人員 1.填寫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於監造作業完成後繳交於安全衛生工程師,以利本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能執行確實。 2.施工中督導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3.施工中如有任何缺失,監造人員亦應確實將缺失填寫於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內,並限期改善及通知其複查時間,以確保安全衛生檢查計畫,能全方位確實執行,使因人為疏失造成的事故能降至最低。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表3.7-2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設置 內容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承包商應於正式開工前填具營造工程安全衛生報備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設置報備書,向當地職安檢查機構報備,經核准後將文件資料影本送監造計畫,再函轉工程司備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由承包商設置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負責統籌規劃、督導、推行及研議、協調、建議職業安全衛生有關事務。 協議組職 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而成之組職。依規定送監造單位審查同意後轉報工程司備查。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訂定 督促承包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工作守則,向當地職業檢查機構報備。 自動檢查之實施 承包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及「現場作業主要項目自動檢查紀錄表」隨時接受本監造計畫檢查。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3.8交通維持管理執行計畫 工程施工期間施工機具及車輛之進出必會對地區之交通順暢造成某程度的影響,如何使負面影響減至最低程度需借助於施工前妥善規劃交通維持計畫並督促承包商確實按照核准之計畫實施。 一、依據「道路交通標準、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及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手冊」之規定審核承包商提送之交通維持計畫,確保其嚴謹度。 二、監督施工交通維持工作:督導承包商確實執行交通維持計畫,以減少對交通之衝擊並儘量避免發生危害交通等事宜,並依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1080施工中之交通管制設施管理」落實交維檢查及督促承包商交維巡查,其注意事項如表3.6-1所示。 表3.8-1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項目 注意事項 1 施工期間所有通過市區之運輸車輛及機具其輪胎及車體應沖洗乾淨。 2 車輛嚴遵交通法規、不超載、不超速。 3 車輛運送材料,依規定辦理,以防止材料掉落或砂土飛揚。 4 承包商應隨時清理受汙染之路面保持之乾淨。 5 施工期間應維持工地公共交通之順暢除特許予以封閉路段外,其餘均應維持各路段交通之順暢。 6 設置明確的交通管制牌面或警示標誌,並有效進行交通管制以確保實施工人車之安全。 7 加強安全裝置,如交通錐、警告標誌、夜間照明設備、警示燈及拒馬等。 8 施工地區非經許可,現有道路不得任意封閉。 9 通過施工地區之交通管理,應由承包商設置交通指揮人員或旗手以確保人車之安全。 10 現有道路損壞時,應儘速維修,保持道路平整度。 11 可能會影響交通順暢的工作,應儘速安排在夜間施工。 12 成立交通事故處理小組。 13 每次施工之交通維持,一律拍照存檔及填寫施工交通維持檢查紀錄表。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第四章 計畫執行與履約能力 4.1 廠商簡介及相關實績 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服務項目為交通運輸之調查、研究、評估、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三維公司具備國內少有的交通行動服務(MaaS)規劃及智慧運輸(ITS)系統設計監造實績,且率先引入無人機(UAV)調查與環境建模技術(3D Point Cloud),另具備巨觀都市交通規劃(VISUM)與微觀車流模擬分析(VISSIM)能力,搭配豐富的陸、海、空公共運輸規劃及專案管理實績,結合使用者體驗核心的服務設計與觀光規劃專業,領先業界提供綜合交通議題之改善方案。

圖4.1-1 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Logo 3D的第一個D(Discovery)係指探索問題的核心關鍵、第二個D(Diversity)乃是利用多元的知識與工具、第三個D(Design)則是設計適合的解決方案。我們將持續落實3D 核心價值,與夥伴共同創造臺灣交通新時代。 目前公司主要成員有執行長吳奇軒博士/交通技師、王信傑總工程師、何冠霖經理、吳啟邦經理、賴均韋經理、洪曉怡經理、王彥程資深規劃師、林冠豪工程師、李東儒資深工程師、吳美吟高級工程師、張嘉嘉高級工程師、潘義珍工程師、林奕均工程師、柯啟安工程師、何可樂工程師、王珮鈴分析師、黃桂朗資深規劃師、劉佳弦規劃師、戴崢規劃師、李佳容規劃師、蔡雅晴規劃師、謝孟宇規劃師、楊雅筑規劃師、蔡明學設計師等人,各個都是年輕有創造力及執行力的專業工作者。公司團隊證照、四大部門介紹及企業社會責任如圖4.1-1至圖4.1-4所示,公司完整簡介請考附件一。

圖4.1-2 公司團隊學歷分佈及相關證照數量

圖4.1-3 公司團隊實績

圖4.1-4 公司團隊ESG介紹 表4.1-1 三維工程近5年專案實績(節錄) 年份 計畫名稱 委託單位 112年 112-114年臺北市導入智慧動態號誌控制專案管理及交通數據蒐集 台北市政府 111年 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1) 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臺南市第二期前瞻立體停車場闢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交通顧問案 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嘉義縣鐵路高架化增設臺鐵頭橋站可行性研究委託技術服務案 嘉義縣政府 安平星鑽綜合渡假城環評交通評估分析 安平星鑽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安南區南區國安段1766地號1筆土地交通影響評估 上隆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運用人工智慧改善交流道周邊交通疏導應用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國道1號新營南下動態地磅建置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1) 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台南平實綜合轉運站新建營運移轉案交通影響評估 朵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東門城圓環及後甲圓環交通工程改善規劃案 晟隆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新營車站大平台可行性研究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111年協助視障人士搭乘公車試辦計畫委託規劃暨專業管理服務業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國道1號漁港高架磅片式動態地磅建置工程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1)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臺南市先進運輸系統深綠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可行性研究技術服務案 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菊島智旅平台推動專案管理案」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澎湖縣政府 110年 高雄輕軌二階大順路段(建工-中正)車流模擬 台灣世曦股份有限公司 嘉南大圳北幹線沿線自行車道臺南段之交通設計顧問 綠波國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白沙國中及赤崁國小地下停車場可行性評估 澎湖縣政府 臺南市新市至善化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華新麗華鹽水廠既有廠房暨新設工程之整體交通規劃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鹽水廠 易肇事路口防制及決策輔助系統應用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臺南市整體交通施政規劃與政策諮詢服務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交通工程技師公會 第三區養護工程處5G 重點路AI車流偵測設施新設工程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菊島智旅平台推動規劃案 澎湖縣政府 平實綜合轉運站新建營運移轉案-交通顧問諮詢服務案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台電七股-南科線(第二工區)土建統包工程交通維持計畫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漁港港區利用整體評估規劃設計案 怡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國道3號田寮北上動態地磅建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109年 臺南市第二期立體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 澎湖縣生活圈道路整體路網規劃與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 澎湖縣政府 高雄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及建置管理委託專業管理服務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109年度高雄都會公園停車場調查與委外經營策略委託技術服務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109年度交通改善措施微觀車流模擬成效評估案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109年度交通改善措施微觀車流模擬成效評估案後擴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臺南鐵路立體化延伸至永康計畫」資料補正案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臺南市東區監理站停E1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後續擴充監造案交通顧問 恩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臺南市善化及新市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申請書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國道1號新市南下動態地磅建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工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花蓮縣生活圈整體路網規劃 花蓮縣政府 金沙國小停車場設計監造交通顧問 劉木賢建築師 屏東縣ITS整體運輸服務(運輸資訊平台)整合建置系統採購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服務工作 屏東縣政府 臺南市仁德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108年 台東縣路外停車場場址可行性評估案 臺東縣政府 水門轉運站附設停車場新建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屏東縣政府 國道3號東山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工程採購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服務工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澎湖縣競爭型立體停車場場址可行性詳細評估 澎湖縣政府 水門轉運站暨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規劃作業 屏東縣政府 台南市仁德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申請書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嘉義市中山路智慧停車收費管理系統委託經營評估 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路外停車場可行性評估研究 嘉義市政府 107年 澎湖縣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 澎湖縣政府 台東縣停車供需調查暨停車場整體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 臺東縣政府 國道3號東山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工作(107)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嘉義市停車問題改善整體規劃研究案 嘉義市政府

4.2 組織架構與人力配置 本計畫包含設計服務及監造技術服務。其中設計服務小組工作成員包含1 位計畫主持人、1位協同主持人、2 位專案設計人員,負責執行本案設計、規劃等相關工作;監造組織包含1 位監造主任、1 位監造工程師、1 位文書事務員,負責執行本案監造、專業技術顧問等相關工作。本案組織架構如圖4.2-1 所示,完整團隊成員學經歷表請參考附件二。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4.2-1 組織架構及人力配置 表4.2-1 計畫成員執掌與分工表 計畫職稱 姓名 在本計畫中擔任之工作 計畫主持人 何冠霖 負責整體專案之專業技術及施工品質監督,確保設計理念落實。 協同主持人 吳奇軒 負責本監造專案專業技師簽證 專案設計人員 林冠豪 硬體設備及規格設計 系統功能及系統軟體架構規劃 環境可靠度及可靠性測試規劃 專案設計人員 林奕均 資通安全設計 監造主任 李東儒 負責專案之推動 擬定監造計畫書 送審案件之審查 監督、查證廠商履約 負責與業主及相關單位進行協調 追蹤與考核品質控制、數量控制及工程進度 監造工程師兼品管工程師 林奕均 執行契約所訂定之監造服務項目及其他配合事項 執行品質保證計畫及計畫內品保制度等追蹤與考核 文書事務員 柯啟安 協助本案文件歸檔與繕打

4.3 實際參與本案人員學經歷及專長 有關於本計畫主要工作成員之簡介請參考如下(完整團隊成員學經歷請參考附錄三): 計畫主持人暨監造主任何冠霖 碩士,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智慧系統部經理。畢業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學系大地工程組,專長為運輸管理、營建管理及決策分析等。過去曾擔任嘉義縣政府公共運輸專案辦公室駐點經理,及協助高雄市、屏東縣政府執行專業管理服務/技術顧問等計畫,近年協助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公總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執行動態地磅、停車管理、AI 車流偵測等多項智慧運輸系統之設計/監造/建置專案,具備豐富的專案管理及工程實務之經驗。 協同主持人吳奇軒 博士,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兼執業技師,並擔任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交通工程技師公會監事。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交通工程組,專長為交通工程、智慧運輸、運輸管理及運輸經濟等。過去曾任高雄市交通工程技師工會理事長、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副研究員、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專案辦公室經理、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技士。近年參與多起智慧運輸相關之專案管理計畫(菊島智旅平台推動專案管理、視障人士搭乘公車試辦計畫委託規劃暨專業管理、屏東縣ITS 整體運輸服務(運輸資訊平台)整合建置系統採購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高雄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及建置管理委託專業管理服務等),並協助新北、宜蘭、雲林、嘉義縣市、臺南、屏東、臺東及澎湖等縣市執行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具備智慧運輸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服務及公共運輸推動等多年實務經驗。 監造主任李東儒 碩士,目前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工程師。畢業於中央土木工程學系運輸工程組,專長為交通影響評估、交通維持計畫、智慧運輸及國內外車輛產業趨勢分析。近年協助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公總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執行動態地磅、AI 車流偵測等相關智慧運輸系統之設計/監造專案,具備專案管理及工程實務之經驗。 專案設計人員林冠豪 碩士,目前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工程師。畢業於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專長為車輛肇事鑑定分析。近年協助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執行動態地磅相關智慧運輸系統之設計/監造專案,具備專案管理及工程實務之經驗。 專案設計人員暨監造工程師兼品管工程師林奕均 碩士,目前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畢業於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學系,專長為大眾運輸、運輸規劃。過去曾擔任嘉義縣政府公共運輸專案辦公室駐點專員,近年則協助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公總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執行動態地磅、停車管理、AI 車流偵測等多項智慧運輸系統之設計/監造/建置專案,具備豐富的專案管理及工程實務之經驗。 文書事務員柯啟安 學士,目前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畢業於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專長為都市計畫、環境規劃。過去曾協助教會機構辦理計畫撰寫及財務規劃,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4.4 預定作業進度 4.4.1各階段預定工作項目 一、設計服務階段 (一)乙方應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含電腦Microsoft Word、Excel及pdf等相關電子檔案)」1式6份予甲方審查。 (二)乙方應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設計文件期末成果報告」(含電腦Microsoft Word、Excel、CAD及pdf等相關電子檔案)1式6份,由甲方召開審查會議審查。 二、監造服務階段 (一)乙方應於招標前提送之監造計畫1式7份,由甲方核定;內容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監造計畫暨品質計畫書製作綱要」製作及經甲方通知所需項目納入監造計畫之內容。 (二)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出上個月各項日報表(含監造報表、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等)及各項月報(監造月報、品質月報等)。 (三)於本工作驗收前,應提送下列服務成果: 1.彙整設計圖說及預算書等資料。 2.彙整核准之施工圖說。 3.彙整工程報告,包括監造報表、安全衛生檢查日報、環境保護檢查日報、監造月報、品質月報、施工查核與材料及設備抽驗等品管資料暨成果及施工照片等。 4.彙整採購案核定之竣工原圖、A3縮影圖、竣工驗收表(含總表及明細表)、數量計算書及契約規定應提交之文件,並按規定格式製做工程經費轉列財產價值計算表。 5.其他因需要,由甲方或工程司指定之資料、報告或文件。 6.將上述所有電腦檔案製作成光碟片或其他電子儲存裝置1式6份繳交甲方。 4.4.2預定作業進度圖 依設計及監造人力統計表,設計作業工作期限自機關通知規定開工日起,預計90 個日曆天,監造作業工作期限自採購案開工日起,預計360個日曆天,為儘速完工,預計將監造作業工作期限調降為270個日曆天,加快本計畫執行進度,預定進度及累計進度曲線如圖4.4-1 及圖4.4-2。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1.預訂工期210日曆天、2.另加計竣工書圖審查及結算驗收計60日曆天 圖4.4-1 預定工進甘特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4.4-2累計預定進度曲線 4.5 預定作業成果 本團隊透過辦理本案,預定作業成果說明如下: 一、透過高準確率之車輛在席偵測達到更有效之停車管理,將仁德、關廟、仁德、古坑、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地磁式偵測及影像式偵測停車資料整合於設置於古坑服務區之機房,並建置停車管理平台介接1968平台,於尖峰時段可提高用路人使用效率,幫助機關掌握停車場即時停車狀況。 二、因團隊規劃部分停車場使用影像式偵測車輛在席,若未來條件許可,機關可利用影像獲得資訊內容較豐富的特性,彈性規劃後續擴充功能,如人流偵測、智慧尋車、事件偵測等,使停車管理系統效能提升。 三、透過偵測設備所獲得之停車資料,可藉由管理平台顯示,直覺化地呈現即時及當日資訊,並規劃設計平台系統功能,以供做為其他管理層面的運用,提升平台效益。

4.6 服務費用成本分析 本計畫之服務費用計新台幣4,051,209元整,主要分為資料蒐集調查、設計與監造,服務費用成本估算如下表4.6-1~表4.6-6,另外本計畫將依工程預算及最終規劃之方案規劃出適當工程經費,初步經費概算請參考2.6節。 表4.6-1 服務費用總表 項 次 工 作 項 目 金額(元) 備註 壹 發包工作費

壹.一 設計費用 1,223,030

壹.二 監造費用 2,828,179

總價(總計) 4,051,209

表4.6-2 服務成本費用 項 次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壹   發包服務工作費     壹.一   設計費用

    (一) 設計人員直接薪資 465,750     (二) 其他直接費用(設計) 500,000    

直接費用合計 965,750     (三)  管理費(約(一)項20%) 93,150     (四) 公費((一)~(三)項10%) 105,890     (五) 營業稅((一)~(四)項5%) 58,240  

壹.一合計 1,223,030   壹.二

監造費用

(一) 監造人員直接薪資 1,507,200  

(二) 其他直接費用(監造) 640,000

直接費用合計 2,147,200

(三)  管理費(約(一)項20%) 301,440

  (四) 公費((一)~(三)項10%) 244,864

(五) 營業稅((一)~(四)項5%) 134,675

壹.二合計 2,828,179

 

發包服務費用合計 4,051,209

表4.6-3 設計人員直接薪資 職 稱 單 位 數 量 單 價(元) 複 價(元) 計畫主持人 人月 2.25 93,000 209,250 專案設計人員 人月 4.5 57,000 256,500 合 計 465,750

※計畫主持人項目尚包含協同主持人 表4.6-4 監造人員直接薪資 職稱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複 價(元) 監造主任 人月 2.4 85,000 204,000 監造工程師 人月 12 75,000 900,000 文書事務員 人月 9.6 42,000 403,200 合 計

  1,507,200

表4.6-5 其他直接費用(設計) 職稱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複 價(元) 技師簽證費 式 1 250,000 250,000 差旅費 式 1 60,000 60,000 事務設備使用費 式 1 80,000 80,000 報告印刷費 式 1 60,000 60,000 保險費 式 1 50,000 50,000 合 計     500,000

表4.6-6 其他直接費用(監造) 職稱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複 價(元) 差旅費 式 1 100,000 100,000 加班費 式 1 160,000 160,000 事務設備使用費 式 1 180,000 180,000 監造文件及報告印刷費 式 1 120,000 120,000 保險費 式 1 80,000 80,000 合計

640,000

4.7 須由招標機關提供及配合事項 本團隊辦理本案技術服務工作時,煩請機關協助提供或配合以下事項: 審查核可:煩機關於廠商提送各項計畫書初稿、各項工作成果報告及各項成果初稿之日起提出書面審查意見,通知本團隊修正。(審查期間不計工期) 工作許可證:機關於必要時協助本團隊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取得其為承做本案所必須之工作許可證。 為便利本團隊進行各項調查工作需要,煩機關出具公函交由廠商,以向相關機關請求協助之用。 為協助完成本契約約定之工作,煩機關提供或協助本團隊取得必要之資料: (一)機關訂定之有關標準及規範。 (二)機關或其他單位現有、預埋或計畫興建之地下公共設施位置圖及資料。 (三)其餘規劃設計必須之相關資料。 上述資料及各項應辦手續之提供,本團隊以書面送達機關,煩機關於送達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備妥交付,或在申辦文件上簽名或蓋章,如須補件或補正時亦同。

                                                             

AlexKoCancer commented 1 year ago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契約編號:112D020C017

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管理系統建置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2) 服務實施計畫書 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主持人: 何冠霖 經理 協同主持人: 吳奇軒 執行長 監造主任: 李東儒 資深工程師 團隊成員: 林冠豪、林奕均、柯啟安

目錄 目錄 ii 圖目錄 v 表目錄 viii 第一章 計畫認知 1 1.1工作理念 1 1.2現況資料調查、蒐集 2 1.2.1現況環境分析 2 1.2.2停車場概述 8 1.3需求分析 13 1.4課題與對策分析 13 1.5本案目標了解與探討 15 1.5.1設計服務 15 1.5.2監造技術服務 17 1.6作業期限與範圍 21 1.7作業資料需求與規範依據 21 第二章 設計作業構想 23 2.1系統功能規劃 23 2.2整體系統架構 24 2.2.1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功能規劃 26 2.2.2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歷史功能規劃 27 2.3車輛偵測設備 28 2.3.1地磁式偵測 29 2.3.2影像式偵測 34 2.3.3初步規劃方案及構想 42 2.3.4環境可靠度測試 49 2.3.5可靠性測試 49 2.4管理平台 52 2.4.1預計使用設備及規格 52 2.4.2系統軟體架構 59 2.5資通安全設計 59 2.5.1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 59 2.5.2資通系統防護基準執行控制措施 61 2.6經費概估 64 第三章 監造計畫 65 3.1監造計畫概述 65 3.2監造執行程序 65 3.3管理執行要領 69 3.4品質保證計畫 72 3.4.1品質管制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73 3.4.2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75 3.4.3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78 3.4.4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及標準 81 3.4.5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85 3.4.6文件記錄管理系統 94 3.5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程序及標準 96 3.6 交通維持管理執行計畫 98 3.7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程序及標準 100 3.8交通維持管理執行計畫 101 第四章 計畫執行與履約能力 103 4.1 廠商簡介及相關實績 103 4.2 組織架構與人力配置 109 4.3 實際參與本案人員學經歷及專長 111 4.4 預定作業進度 113 4.4.1各階段預定工作項目 113 4.4.2預定作業進度圖 114 4.5 預定作業成果 115 4.6 服務費用成本分析 116 4.7 須由招標機關提供及配合事項 118 圖目錄 圖1.1-1 東山服務區智慧停車服務系統啟用及智慧停車服務系統管理平台 2 圖1.2-1 仁德服務區設施 3 圖1.2-2 仁德服務區位置及衛星圖 3 圖1.2-3 關廟服務區設施 5 圖1.2-4 關廟服務區位置及衛星圖 5 圖1.2-5新化休息站設施 6 圖1.2-6 新化休息站位置及衛星圖 7 圖1.2-7 仁德服務區平面圖 9 圖1.2-8 關廟服務區平面圖 11 圖1.2-9 新化休息站平面圖 12 圖2.2-1 停車管理系統架構 25 圖2.2-2 服務區後台停車位管理系統即時介面示意圖及說明 26 圖2.2-3 服務區後台停車位管理系統歷史介面示意圖及說明 28 圖2.3-1 關廟服務區、新化休息站行動寬頻系統(LTE)室外收訊感受度、4G下載服務連件速率參考值 30 圖2.3-2 地磁式偵測傳輸示意圖 32 圖2.3-3 仁德服務區小型車(北站)、大型車及小型車(南站)停車格鋪面圖 32 圖2.3-4地磁安裝示意圖 33 圖2.3-5 地磁式偵測超過停車合理時間觸發警示示意 34 圖2.3-6 機箱安裝配置示意圖 36 圖2.3-7小型車停車場影像式偵測示意 36 圖2.3-8 高速公路路段日間影像車種辨識 37 圖2.3-9 高速公路路段夜間影像車種辨識 38 圖2.3-10 平日日間大型車車種及轉向量偵測 38 圖2.3-11 平日日間小客車車種及轉向量偵測 38 圖2.3-12採用無縫覆蓋180°的全景攝影機影像示意圖 41 圖2.3-13 攝影機高度過低時不適用影像式偵測之示意 42 圖2.3-14 仁德服務區北站初步規劃設計圖 44 圖2.3-15 仁德服務區南站 45 圖2.3-16 關廟服務區北站 46 圖2.3-17 關廟服務區南站 47 圖2.3-18 新化服務區南北站 48 圖2.4-1 系統軟體架構 59 圖3.1-1 三級品質制度、監造單位角色 65 圖3.2-1 施工階段要領 67 圖3.3-1 進度落後趲趕方式 70 圖3.4-1 材料、設備抽驗程序 79 圖3.4-2 合格與不合格作業管制程序流程 81 圖3.4-3 單機設備檢測抽驗流程 82 圖3.4-4 系統運轉檢測抽驗程序流程圖 83 圖3.4-5 整體功能試運轉程序流程圖 83 圖3.4-6 硬體設備安裝施工檢驗流程 91 圖3.4-7 材料施工檢驗流程 92 圖3.4-8 材料施工抽查流程 92 圖3.4-9 施工抽查缺失處置方法流程 93 圖3.4-10 計畫文件管理作業流程 96 圖4.1-1 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Logo 103 圖4.1-2 公司團隊學歷分佈及相關證照數量 104 圖4.1-3 公司團隊實績 104 圖4.1-4 公司團隊ESG介紹 106 圖4.2-1 組織架構及人力配置 110 圖4.4-1 預定工進甘特圖 114 圖4.4-2累計預定進度曲線 115

表目錄 表1.2-1 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格統計表 8 表2.3-1 地磁通訊傳輸方式比較表(NB-IoT、LoRa、SigFox) 31 表2.3-2 各服務區停車格鋪面比較圖 32 表2.3-3 車輛偵測設備初步計算 43 表2.3-4 三處服務區車輛在席偵測設備 43 表2.3-5環境可靠度測試標準 49 表2.3-6可靠性測試標準 50 表2.4-1停車管理系統建置設備及規格 52 表2.5-1 平台軟體資訊安全檢測項目 60 表2.5-2 系統防護設計 61 表2.6-1 發包工程經費 64 表3.2-1 施工前督導重點 66 表3.2-2 驗收結案階段 68 表3.4-1 品質管制計畫書審查重點 74 表3.4-2 整體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76 表3.4-3 分項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77 表3.4-4 分項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94 表3.5-1 安全衛生組織職責 97 表3.5-2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98 表3.6-1 交通管制設施管理注意事項 99 表3.7-1 安全衛生組織職責 100 表3.7-2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101 表3.8-1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102 表4.1-1 三維工程近5年專案實績(節錄) 106 表4.2-1 計畫成員執掌與分工表 110 表4.6-1 服務費用總表 116 表4.6-2 服務成本費用 116 表4.6-3 設計人員直接薪資 116 表4.6-4 監造人員直接薪資 117 表4.6-5 其他直接費用(設計) 117 表4.6-6 其他直接費用(監造) 117 第一章 計畫認知 1.1工作理念 經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市調分析,國道1號為連接台灣西部各大重要都市、陸上最重要的交通(通勤)動脈;國道3號的行車目的以旅遊為主,這使得服務區及休息站的設備,因避免疲勞駕駛致使交通事故發生所設置的功能,視規模及用路人所需,轉而從基本必須的化妝室,到不再僅供休憩及用餐,介紹在地觀光休閒產業並整建營運設施,提供駕駛及家庭戶接觸當地生活,讓孩童寓教於樂,也成為服務區規劃整建措施的重點,這令服務區的停車場「動線」及「空位」的資訊提供格外重要:除了讓用路人能即時獲知現場狀況,也免於連假期間或是尖峰時段過多車輛湧入造成服務區交通打結甚至車輛回堵至主線道,造成交通問題,都是服務區須考量的重要配置措施。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轄區內之東山、古坑服務區,已於2020年由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和中華電信等公司導入「智慧停車管理系統」,主要是經由地磁式車輛感測器(透過物聯網 NB-IoT 通訊技術)偵測設施,本次還將規劃影像式偵測系統,透過1968提供相關資訊予用路人,提供適時的導引,確實掌握停車資訊,協助用路人迅速找尋停車位,避免影響服務區內之交通順暢與安全,節省車輛尋找車位時間,同時促進交通安全與節能減碳之效,透過物聯網技術應用進行停車引導,有效提升用路人尋找車位的效率。 「智慧停車管理系統」是指在停車場內裝設感測器及相關設備,將現場狀況即時傳送至中央系統(交控中心),確認剩餘車格或各項異常狀況。創新的智慧交通方案除能串接「低碳」與「節能」,也同時負擔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基礎建設,如今世界各國已有許多先進城市建置智慧停車導引系統。

圖1.1-1 東山服務區智慧停車服務系統啟用及智慧停車服務系統管理平台 1.2現況資料調查、蒐集 1.2.1現況環境分析 一、仁德服務區(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 仁德服務區位在台南與高雄都會區交界,是國道1號最南端的服務區(335k+100),1979年10月成立,亦是最靠近台鐵路線的服務區。分南、北二區,單區面積約2公頃,相當於大安森林公園的1/12,東山服務區的1/10,兩區之間由人行陸橋連接,相互貫通。由於鄰近高雄都會區,因而造成用路人很少停留休息,故2021年營業額在國道1號6個服務區當中僅勝過中壢服務區,但由於鄰近長榮大學及嘉南藥理大學,不少鄰近學生從仁德服務區的員工出入口進入消費。 2020年全新改裝後,以「周而復始,循環不息」為中心架構,結合當地自然及人文景觀的相關概念,將復古傳統的元素及「南瀛風采」以全新設計置入空間規劃中,藉由南北兩站不同設計手法,呈現「Old is New」的「南瀛新象」。 南站因仁德舊名為「塗庫」,外觀以農村穀倉編織概念呈現復古風情,室內地板透過科技投影出代表台南白河著名的荷花及思慕魚主題投影牆融入在地文化;北站以科技體驗概念出發,外觀以貨櫃造型呈現,戶外裝置藝術結合綠能面板科技,室內則是以小宇宙主題打造星際感。

圖1.2-1 仁德服務區設施

圖1.2-2 仁德服務區位置及衛星圖 二、關廟服務區(國道3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關廟服務區位在台灣台南市關廟區布袋里與龍崎區楠坑里交界,里程為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3號)363.8k,占地面積約22公頃,於2001年1月8日啟用,是福爾摩沙高速公路自基金交流道(起點)以來的第七個服務區,也是由北向南數來最後一個服務區。南北兩站都設有駕駛人休息室,讓用路人可短暫睡眠,以避免疲勞駕駛釀成事故。北上服務區與南下服務區以人行天橋連接。關廟服務區以「有鳳來儀,齊聚關廟」為主題,融入原生的自然環境與在地關懷情感,提供旅客及周圍城鎮能接近自然、輕鬆休憩的景點。服務區融合在地特色,讓用路人選購道地美味,北站引進「深緣及水」進駐,有自家烘焙咖啡豆的咖啡館、使用在地關廟麵的麵館及烹煮台南在地特色食材的飯館及咖哩料理;南站引進星巴克,黃家雞肉飯及熊本屋鐵板燒等專櫃,並結合台南區農產品及伴手禮,打造農業精品館,讓旅客到關廟服務區休憩時,有多元選擇並帶走美味到目的地。 北站以當地曬麵載體打造巨型鳳梨展現在地人文與產業特色;南站首創國道服務區第一座棒球主題館,設置棒球裝置藝術讓野球熱情在服務區發光發熱。

圖1.2-3 關廟服務區設施

圖1.2-4 關廟服務區位置及衛星圖

三、新化休息站(國道3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由於關廟服務區到東山服務區還有45公里左右的距離,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國道3號350.6k設立新化休息站,此無人管理的停車點,是國道上的山林行圊-與綠共存的公共廁所,以不同的設計概念,加強南北方向自明性。以光線與風的路徑穿梭於建築物內,創造舒適空間環境與減低修繕工程對自然環境之衝突。南下是舊屋新生,中央休憩區以開放的姿態,導引用路人、提供等待與休憩,同時形成風道,加速氣流引入廁間區域。男廁面坡崁側,無隱私干擾,牆面大幅降低,以更開放的態度面對自然環境。女廁出入口以洗手台牆製造迂迴的動線,確保隱私;北上是與綠共存,以新化舊地名「大目降」(平埔族語「山林之地」之意)發想,由圓柱與圓屋頂版層交疊,陽光經過天窗的林木將光灑落地面,或沖孔板的樹林讓風與光得以透過孔隙滲透進建築裡。

圖1.2-5新化休息站設施

圖1.2-6 新化休息站位置及衛星圖 1.2.2停車場概述 表1.2-1 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格統計表 服務區 仁德服務區 新化休息站 關廟服務區 仁德服務區 新化休息站 關廟服務區 總計 車種 南北站 南站 北站

一般小型車 104 16 131 114 16 141 522 大型車 大客貨車 5 3 23 17 3 16 67 聯結車 10 0 17 10 0 17 54 無障礙專用車位 3 1 3 3 1 3 14 復康巴士 1 0 1 1 0 1 4 婦幼專用停車位 2 0 2 2 0 2 8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大客貨車停車格及聯結車停車格目前使用率較低,因此若遇連續假日等人潮較多時,聯結車位會彈性調撥予2台大型車停車使用;有鑒於此,未來服務區為活化土地使用,規劃「高速公路仁德服務區停車場、建物頂樓及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高速公路關廟服務區停車場、建物頂樓及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等案,於使用率較低之大客貨車停車格及聯結車停車格架設5.1公尺以上高之太陽能電池,小客車停車格停車格架設4.5公尺以上高之太陽能電池,提供園區用電使用。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2022年資料顯示,仁德、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位設置如下:

圖1.2-7 仁德服務區平面圖

圖1.2-8 關廟服務區平面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圖1.2-9 新化休息站平面圖

1.3需求分析 本計畫統整仁德、關廟服務區、新化休息站停車場及環境資訊,我們可以得知三處停車場各方面的需求,其可能之需求分析說明如下: 一、小型車方面,我們可以發現即使小型車停車場車格數為3種車種中最多的,但在連續假日等尖峰時段仍會出現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產生,因此我們認為在連續假日、尖峰時段,大客貨車、聯結車停車格使用率低,有將大客貨車、聯結車停車格調度為小客車停車格之需求。 二、大客貨車及聯結車停車格若調度供小客車使用,規劃停車資訊系統時,有辨識不同車種之需求。 三、停車管理方面,目前此三處停車場沒有後台停車管理系統,用以蒐集剩餘車格的資訊或發布,這可能導致管理單位無法及時掌握停車資訊,考慮東山及古坑服務區已規劃智慧停車系統,針對管理需要,除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之停車資料外,亦需將既有東山及古坑服務區之停車資料一併整合至智慧停車管理平台系統內,以利機關將分散在各區的資訊,集中於單一平台管理。 1.4課題與對策分析 提升效率和服務是智慧停車管理的目的,在環境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小型車停車區、裝卸大客貨車格及聯結車停車格和停車需求高的服務區運用資通訊科技、影像辨識、人工智慧科技,實施停車格智慧化管理,以提升周轉率,是未來政府停車管理及國道服務區的重要方向,甚至可以複製良好經驗到市區停車格或大型商場住宅等地方。 鑒於1.2節之內容討論以及團隊之經驗,我們可以得知本次計畫服務區(關廟及仁德)與新化休息站可能面臨下列狀況,並提出相對應之解決方案: 尖峰時段小型車停車格供不應求 遇2日以上非例行性連續假日時,因國道的通勤及旅遊等特殊性質,小型車大量湧入,經常發生小型車停車場停車格長時間占用、違停及當地服務區交通壅塞回堵車道、停在通行道路之情形。本計畫建議在尖峰時段開放大客貨車及聯結車停車格供小客車使用,以更有效率使用停車場空間,除此之外,也可以規劃縮短停車時間限制或是引入預約制度,確保有需要的司機可以提前預訂停車位,以便更多的車輛使用停車位,提高司機的停車體驗。 二、 大客貨車、聯結車停車場使用率低 因國道3號為觀光用途為主,無論平日及假日,進入服務區的大客貨車及聯結車車量並不多,但供給的停車格數量卻明顯高於需求,造成大客貨車及聯結車停車場之使用率不高、服務區土地利用效益較低等狀況,尤以聯結車停車格之剩餘車格最多,針對大客貨車、聯結車停車場使用率低之問題,可以透過提供更多的附加服務,例如洗車、油料加注、車輛維護保養等,這些服務可以吸引更多大型車輛在休息區停泊,並加強大型車停車場的管理,針對無故佔據停車位、占用過長時間等情況進行管理,同時也可以加強巡視監管,及時處理停車場內的違規行為。 三、 用路人尋找車位效率低、發生意外機率增高: 在尖峰時段時,因過多的小型車同時湧入服務區停車場,若此時無法提供適當且正確的停車資訊,將不能把車輛導引至有剩餘車位之停車場,易造成小型車在服務區內花費過多時間找尋車位,或使停車場周邊道路有許多違停的小型車,導致車與車間甚至人與車之間的擦撞機率提升。本計畫建議機關可以加強宣導提高用路人意識,減少尋找車位時的交通違規和意外發生的機率,並在休息區增加安全設施,例如護欄、安全島、監視系統等,減少用路人尋找車位時的意外機率,除此之外,也可以增加休息區進出口的交通管制,限制車輛進入休息區,減少用路人尋找車位的競爭和擁擠程度。 1.5本案目標了解與探討 本計畫主要預計於國道1號仁德服務區、國道3號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建置停車管理系統,主要以地磁式感應及影像辨識等方式,其偵測方式、使用時機以及為何選擇此偵測方式等說明會於後續章節進行補充。 為辦理建置停車管理系統所需之技術服務工作,將負責完成本案之設計服務及監造技術服務等作業,其須完成目標如下: 1.5.1設計服務 一、關廟及仁德服務區、新化休息站停車管理系統規劃設計 (一)停車格位偵測設施設計。 (二)系統資料傳輸格式、架構資料顯示內容設計。 (三)停車資料相關統計報表查詢功能設計及系統調校功能。 (四)資通安全設計。 (五)其他甲方或工程司認為需要事項。 二、協辦招標及決標相關事項 (一)各項招標作業,包括參與標前會議、設計、施工說明等。 (二)製作與參與本工作需要之簡報、協調會、說明會、座談會及其他本工作相關會議。 (三)招標文件之釋疑、變更或補充。 (四)投標廠商之審查及諮詢。 (五)開標、審標及提供決標建議。 (六)協辦招標、審標或決標爭議之處理。 (七)契約之簽訂。 三、各階段工作提送之成果內容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 包含各項系統功能提升及改善案設計初步規劃原則,內容包括以下部份: 1.現況資料調查、蒐集與需求分析。 2.課題與對策分析。 3.效益分析。 4.初步規劃方案及構想。 5.經費概估。 (二)設計文件期末成果報告 1.細部設計報告。 2.設計圖說(包含系統架構圖、設備配置圖及安裝詳圖等,各專業領域須具專業技師簽證)。 3.特定條款。 4.技術規範。 5.數量計算書。 6.預算書(包含預算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單價分析表等)。 7.風險評估報告。 8.招標文件: (1)參考甲方(或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文件範本編製,並製作完成招標文件電子檔。 (2)空白標單(應含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單價分析表)。 1.5.2監造技術服務 一、本案上述設計案之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於設計案開工前內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監造計畫暨品質計畫書製作綱要」擬定監造計畫書,提送機關核定。 二、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之配合事項: (一)擬訂監造計畫並依核定之計畫內容據以執行。 (二)派遣人員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 (三)施工廠商之施工計畫、品質計畫、預定進度、施工圖、器材樣品、趕工計畫、工期展延與其他送審案件之審查及管制。 (四)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製造商資格之審查。 (五)施工廠商放樣、施工基準測量及各項測量之校驗。 (六)監督及查驗施工廠商辦理材料及設備之品質管理工作。 (七)監督施工廠商執行工地安全衛生、交通維持及環境保護等工作。 (八)履約進度查證與管理及履約估驗計價之審查。 (九)有關履約界面之協調及整合。 (十)契約變更之建議及協辦。 (十一)機電設備測試及試運轉之監督。 (十二)審查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所載其他結算資料。 (十三)驗收之協辦。 (十四)協辦履約爭議之處理。 (十五)其他與監造有關且載明於招標文件或契約之技術服務。 (十六)依規定編製各項日報表(含監造報表、安全衛生檢查日報表)及各項月報(包括監造月報、品質月報)及工程照片等。 (十七)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本工作需要乙方指派具有專業知識、技術或實務經驗豐富之工程師、規劃師或相關工作人員時,提供甲方技術諮詢工作。另因本工作需要之簡報、協調會、說明會、座談會及其他與本工作相關會議,派員列席協助說明並提供書圖資料。 (十八)配合辦理品質查核(稽核、稽查、考核、考評、督導、查核)相關作業,包含簡報製作及會同出席。 (十九)辦理採購案竣工及驗收、結算、決算、財產轉列(含填列完成驗收結算證明書及發包工程費等須辦理結算之相關資料文件送機關審核),並協助辦理驗收接管事宜。 (二十)每月召開工地協調會議,處理履約界面之協調及整合,協調各專業工程配合事項,及各標工程間施工配合作業及辦理他標工程之介面協調作業。檢討施工廠商所提疑義、施工方法、進度、交通維持、環保、施工品質、工安等有關施工事項之協調及整合,並負施工監造之完全責任。 (二一)執行施工進度之查核、施工品質之檢驗、簽證及改善建議。進度落後達10%時,提出進度加強建議方案;進度落後達15%時,提出對施工廠商契約執行之建議方案。 (二二)督促施工廠商辦理設備之申請、中間檢驗及協助施工廠商辦理竣工之必需手續。 (二三)設計疑義之釐清及施工方式之審查或建議。準備必要的補充報告、計算書、建議案或依機關指示辦理必要之圖說修正;解決不可預測情況所產生之問題,澄清設計之疑問。 (二四)審查施工廠商品管、職安及專任工程人員等相關作業人員之資歷。 (二五)必要時派員配合或代表機關進行設備或材料廠(查)驗,並督導施工廠商安排行程與廠(查)驗程序。 (二六)審核施工廠商提出之如材料樣品、出廠證明、檢驗文件、試驗報告等內容、規格及有效日期,並進行現場之比對與抽驗。發現缺失時,應立即通知施工廠商限期改善並採取矯正措施。 (二七)協助處理採購案糾紛及爭議與履約介面之協調及整合等事宜。 (二八)辦理工區內各項工地事務之管理與維護及工地相關之會勘、勘查事宜。有關陳情案件、災害預防、災害搶救或管線遷移等事項,應適時主動協調處理。 (二九)對未經規定之事項應基於其專業知識、技能、學理、經驗、慣例及參考相關文獻資料等予甲方本採購案最佳效益之判斷,以供諮詢及負責評估效益責任,隨時保障機關權益。 (三十)採購案竣工驗收前,督促施工單位提供本採購案管理維護計畫、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手冊等,移交接管單位收存。 (三一)施工時如發生困難或安全疑慮涉及技術問題時,應於最短時間協助甲方解決;或圖說中之尺寸、細節有疑問或發現不符之處協助甲方解釋或作修正。 (三二)若具管線協調需求考量,於必要時召開管線協調會議,並邀集相關單位與會就管線問題進行協調與檢討;本會議之召開次數不限,若於採購案進行階段遇有管線衝突等問題,亦須視情況召開。 (三三)協助辦理採購案完工驗收後施工廠商移交、點交之應辦事宜。 (三四)因相關採購案、材料取得、地方輿情及政策調整等異於設計時情況之未能配合因素,辦理局部變更或其他必要之措施。 (三五)配合甲方提供本採購案相關活動(開工、竣工、參賽、展示及其他等)所需之圖說及文件。 (三六)審查施工廠商提送之延長工期、額外給付、補償等類似要求並核轉甲方。 (三七)監督施工廠商設備及軟體是否符合資通相關法規及高公局資安制度。 (三八)依照施工進度編製各項報告(含監造報表、月報、品管月報、職安檢查報告等),並於每月10日前提送前月之報告。 (三九)審查竣工圖,辦理結算明細表及結算書,並會同辦理驗收事宜。所有圖說、資料依規定格式製成電腦檔提交甲方。 (四十)協助機關及工程司處理爭議案件,且提出對機關有利之佐證與相關文件資料與說明,並出席爭議協調、調解、仲裁及法院審查庭,再依爭議判斷結果辦理結算及修正竣工文件。 (四一)其他依照慣例所需提供或甲方所要求之專業技術顧問服務事項。 1.6作業期限與範圍 本案之設計服務期限自開工日(含)起計90日曆天(甲方審查期間不計工期),監造技術服務期限自採購案開工日起至採購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預計約360日曆天,其中300日為施工工期,60日為竣工圖說審查及結算驗收;計畫範圍為國道1號仁德服務區、國道3號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 1.7作業資料需求與規範依據 本案技術服務事項,將參考下列各文件之最新版本: 一、國家標準(CNS)。 二、美國檢驗與物料協會(ASTM)標準。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經費估算編列手冊」。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五、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交通工程規範」。 六、資通安全管理法。 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八、政府採購法。

第二章 設計作業構想 本計畫預計於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之停車場,規劃設計可靠之車輛在席偵測設備,以作有效之停車管理。各類型之車輛在席偵測均有不同之偵測方式及不同之感測原理,適用情況也不相同。本章將依據各車種車流特性,規劃最適合該停車場之車輛在席偵測方法,進而做到最可靠、最有效之停車管理。 2.1系統功能規劃 根據1.3節,我們可以得知目前本次計畫服務區可能面臨包括尖峰時段小型車的過度湧入、大客貨車及聯結車停車場之低使用率等問題,進而影響服務區及休息站之停車效率。我們將沿用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規劃一具有以下功能之停車管理系統,以有效解決目前所面臨之問題: 一、 高準確率及有效之車輛偵測系統:包含車輛在席偵測、車種辨識、停車超過合理時間之警示等。 二、 可靠之停車管理平台。 三、 有效且快速之資訊傳輸。 四、 整合仁德、關廟、古坑、東山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資料至建立在古坑服務區既有的智慧停車管理平台,以利機關將分散於各區之資訊,集中至單一平台管理,也可提供用路人停車資訊。

2.2整體系統架構 本案之系統架構包含資訊蒐集、停車管理平台系統及資訊發布,並透過網際網路進行資訊交換、接收、查詢及儲存各停車場即時剩餘車位數資訊。本計畫規劃於白河工務段之古坑服務區建置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機房,擴充古坑服務區既有的地磁設備管理平台、智慧停車管理平台系統功能,整合位於相同工務段之東山、古坑、岡山工務段之仁德等三服務區地磁資料外,於地磁設備管理平台新增影像偵測設備管理功能,管理屏東工務段關廟服務區與白河工務段無人看管之新化休息站停車資料,整合地磁與影像式偵測資料後,透過既有的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傳送至1968系統。 本系統之設計均依據「高速公路交控標準通訊協定V3.0版」版本系統建置與開發,其架構圖如圖2.2-1所示,停車管理平台系統介面示意如圖2.2-2所示,資訊發布如圖2.2-3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2-1 停車管理系統架構

2.2.1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功能規劃 本計畫繪製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功能規劃示意圖如圖2.2-2,透過平台供使用者掌握各服務區、休息站當前即時停車情形,也可供機關掌握設備健康狀況。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2-2 服務區後台停車位管理系統即時介面示意圖及說明 2.2.2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歷史功能規劃 本智慧停車管理平台也可供機關查詢歷史停車狀況,檢視評估過去發生之停車事件、每月、每日地磁電量資料,供機關掌握設備健康狀況與停車逾時資料。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2-3 服務區後台停車位管理系統歷史介面示意圖及說明 2.3車輛偵測設備 2.3.1地磁式偵測 一、簡介 地磁式偵測係透過於停車格埋設地磁式感測器,當車身通過或位於感測器上方時,因車身含有豐富金屬,因此會對地磁感測器產生之磁場產生干擾,故當地磁感測器偵測到干擾時,便可得知有車輛位於或通過。本案之仁德服務區有「高速公路仁德服務區停車場、建物頂樓及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案進行,全區裝設太陽能板,並工程期限有112年底完工上線壓力,全區將採地磁式偵測。 二、傳輸方式 本案之地磁偵測將採「窄頻物聯網」回傳資訊於管理平台。窄頻物聯網(Narrowband Internet of Things, NB-IoT)係因應未來智慧物聯網裝置之需求,由第三代合作夥伴計畫(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 3GPP)組織成員於Release 13版本中所訂定之無線技術通訊標準,其主要特性在於低功耗、低成本、廣域覆蓋及大量終端設備連結等特性,並且接受較高的延遲容忍及較低之資料傳輸量,如圖2.3-1所示。 藉由較小之傳輸頻寬、傳輸量及PSM、Edrx低功耗技術,NB-IoT終端裝置電池壽命參考古坑服務區設備使用狀況可達2年,且為因應物聯網裝置廣覆蓋及所處環境訊號不易到達特性,使用了高穿透性的無線低頻傳送訊號,與GSM及LTE相比,網路覆蓋增強20dB,大幅提升NB-IoT在物聯網裝置之適用性。關廟服務區、新化休息站室外收訊感受度都可達「可」以上,本計畫評估4G覆蓋率可滿足影像式偵測設備拋傳資訊需求。

圖2.3-1 關廟服務區、新化休息站行動寬頻系統(LTE)室外收訊感受度、4G下載服務連件速率參考值 表2.3-1 地磁通訊傳輸方式比較表(NB-IoT、LoRa、SigFox) 名稱 主要特色 頻寬 要求 資料傳輸速率 傳輸次數 (每日) 抗干擾性 涵蓋 範圍 運用場域 NB-IoT 授權頻段 既有4G基站 200 k Hz 1.R13(Cat-NB1) UL:56k/DL:26kbps 2.R14(Cat-NB2) UL:159k/DL:127k bps 無限制 高 10km 定點、少量資料 1.智慧水/電表 2.高山環境監測 LoRa 非授權頻段(ISM) Wi-Fi access point 125-500 k Hz 300-50kbps 有限制 低 5km 半雙向傳輸 1.智慧製造 2.智慧工廠 SigFox 非授權頻段(ISM) 需架設基站 100 Hz 1.100 bps 2.Max 140 msg/day 3.Max 12 byte/msg 有限制 低 10km 極少量資料(<1次/時) 1.智慧水/電表 2.路燈控制

備註:*ISM Band(Industrial Scientific Medical Band):為各國開放給工業、科學及醫學機構使用的免費頻段 資料來源:新通訊、MeetHub (按市場實際情形修正)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2 地磁式偵測傳輸示意圖 三、傳輸方式 經調查,三處服務區小型車、大客貨車與聯結車停車場之停車格鋪面均不同,本計畫現勘後,以表格及圖例說明。本團隊建議安裝工法可採洗孔埋入式,除施工簡單安全,適合用於透水磚鋪面等各種鋪面外,也可免除地面突起物可能發生之意外,如圖2.3-3所示。 表2.3-2 各服務區停車格鋪面比較圖 服務區位置 車種 仁德服務區 北上 小型車 透水磚鋪面(圖2.3-2左) 大型車/聯結車 剛性(圖2.3-2中) 南下 小型車 AC(圖2.3-2右) 大型車/聯結車 剛性

資料來源:本計畫調查

資料來源:本計畫拍攝 圖2.3-3 仁德服務區小型車(北站)、大型車及小型車(南站)停車格鋪面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4地磁安裝示意圖

四、優劣勢與特性 (一)在不影響電池耗電之條件及旁邊公共設施所形成的干擾之下,其偵測準確率可達95%以上,且不易受天候影響。 (二)地磁感應器無外接電源,須靠電池供電產生磁場,仍須定期更換電池,如何延長地磁壽命,避免頻繁地更換電池,是採用設備的關鍵。 (三)安裝與維修地磁時,須將地磁埋入停車格中,施工區範圍須涵蓋計畫施工之停車格及部分路段,對於附近交通影響較大,該停車格於施工時也不能使用,也影響服務區停車場空間。 五、功能 該偵測方式除基本車輛在席功能外,同時超過停車合理時間(4小時)發送警示予後台管理者之功能,加強取締。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5 地磁式偵測超過停車合理時間觸發警示示意 2.3.2影像式偵測 一、簡介 本計畫以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實施影像式偵測,蒐集停車的車種、偵測轉向量計算停車事件等數據資料,並做即時監控、查詢、調閱等應用。影像式偵測器係由閉路電視攝影機、終端控制器和影像處理等設備組成,以攝影機攝入影像訊號,經由影像處理判斷影像變化情形,決定該影像是否有車輛之存在,此類型偵測器由於影像處理技術大幅進步,目前有許多廠商積極投入研發,本計畫將採用無縫覆蓋180°的全景攝影機,透過4G通訊網路和AI影像辨識分析之使用,使管理人員精準掌握停車格使用量及事件即時狀況,藉由系統化、智慧化的應用提出分析報告,並將所蒐集的資料提供公務機關作為智慧停車策略研擬之參考,也可供未來作為發展智慧交通加值應用之基礎。IP Camera經由GigE將影像傳輸到Edge Device進行儲存與傳輸,在Edge端就將其AI影像辨識結果運算完成,只需要回傳所需數值到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平台,減少了影像傳輸所需的頻寬,並分攤了(offload)雲端或後台的大量的運算負荷。 本計畫設備箱體乃透過機箱上方排風扇散熱,攝影機透過網路線POE供電,安裝簡便,避免挖馬路減少土木施工等優點。如圖2.3-8所示。

圖2.3-6 機箱安裝配置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7小型車停車場影像式偵測示意

資料來源:本團隊技術。 圖2.3-8 高速公路路段日間影像車種辨識

資料來源:本團隊技術。 圖2.3-9 高速公路路段夜間影像車種辨識 針對本案本團隊試做十字路口車流影像辨識結果如圖2.3-9、圖2.3-10,有車種辨識及透過軌跡取得的轉向比與停滯時間等資料,均能符合本案需求。

圖2.3-10 平日日間大型車車種及轉向量偵測

圖2.3-11 平日日間小客車車種及轉向量偵測 二、系統架構說明 本案系統架構中每個路側端影像辨識單元(以下簡稱路側端)的都會有一個附掛型箱體,機箱內部經AI影像分析主機即時接收路側端攝影機資料進行影像分析辨識(即邊緣運算,Edge computing),將辨識結果經4G拋回服務伺服器(即狀態接收及設定應用服務系統)進行收容,進行以下應用: (一)路側端即時交通資料收集 (二)路側端即時事件告警 (三)路側端影像串流功能(後續與公路總局內部系統作整合) (四)上述資料可規劃介接高工局內部系統供他案系統進行服務整合 三、硬體設備規格 本案規劃所使用之影像式偵測攝影機使用規格如下: IP66以上防水防塵等級 解析度:200萬畫素、1080P以上 視角達180度。 信號雜訊比60 db以上(AGC off) 高功率發光體紅外線LED,紅外距離最遠達 200米 最低照度0.01 Lux,0 Lux with IR/ON 具有自動光圈,自動對焦及電子防抖動設計 智能追蹤:可支援,透過軟體對車輛進行追蹤 通信協議:HTTP, HTTPS, IPv4/IPv6, 802.1x, QoS, FTP, SMTP, UPnP, SNMP, DNS, DDNS, NTP, RTSP, RTCP, RTP, TCP/IP, UDP, HCP, PPPoE 在零下10℃至50℃間正常運作。 四、傳輸方式 第四代行動通訊技術(英語:The fourth generation of mobile phon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tandards,縮寫為4G),按照ITU的定義,靜態資料傳輸速率達到1Gbps,使用者在高速行動狀態下可以達到100Mbps,就可以作為4G的技術之一。 從運營商的角度看,除了與現有網路的可相容性外,4G要有更高的數據吞吐量、更低時延、更低的建設和運行維護成本、更高的鑒權能力和安全能力、支援多種QoS等級。 從使用者需求的角度看,4G能為使用者提供更快的速度並滿足使用者更多的需求。行動通訊之所以從類比到數位、從2G到4G以及將來的xG演進,最根本的推動力是使用者需求由無線語音服務向無線多媒體服務轉變,從而激發營運商為了提高ARPU、開拓新的頻段支援使用者數量的持續增長、更有效的頻譜利用率以及更低的營運成本,不得不進行變革轉型。 因此,4G描述了下列兩種不同但有所重疊的概念: 高速的行動電話網路,速度如同計算機網路ADSL的頻寬,一秒能達10 Mbit或更多。此概念曾被用來描述在無線網路上。也是目前成功的3G系統提供商所提出來的願景。 無限網路(Pervasive Network)技術,一個比較抽象的說法是「瀰漫型」、「無定型」、「整體」的無線技術,讓使用者完全融入系統當中。這個概念也包括了智慧型無線電(Smart Radio)的技術,並能夠達到更高的頻譜(Spectrum Use)和傳輸力量。此外,也能過濾、傳輸大量訊息。 因此本團隊鑒於以上對於4G網路的原理及特色,建議於影像式偵測中,使用4G網路作訊息傳輸。 五、優劣勢與特性 (一)攝影涵蓋範圍廣,屬於「面」的偵測,不同於傳統的事件偵測方式,可獲得的資訊較其他偵測方式多上許多,獲得資訊後的擴充性也相較地磁設備廣泛。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圖2.3-12採用無縫覆蓋180°的全景攝影機影像示意圖 (二)安裝與維修時不易影響附近交通,且維護成本較地磁設備低,性價比高。 (三)為維持高準確度之影像判別,攝影機之架設高度不能過低以影響系統判讀。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13 攝影機高度過低時不適用影像式偵測之示意 2.3.3初步規劃方案及構想 根據第一章調查得知,無論平假日,小型車的車流數均為所有車種當中最多的,若使用地磁式感測器,可能會不斷對於磁場產生干擾,導致耗電量增多,加大更換電池頻率,因此在關廟服務區建議使用影像偵測方式,免去更換電池的麻煩性,仁德服務區因規畫裝設太陽能板,故規劃使用地磁式感測器。而大貨客車及聯結車停車場使用率較低,且停車位格數不多,因此初步建議大貨客車及聯結車停車場可使用地磁式偵測,如圖2.3-14、2.3-15。 另發現服務區在假日等尖峰時段時,會將部分大貨客車停車場移撥予小型車停放使用、聯結車停車場移撥予大客貨車停放使用,因此本計畫考慮停車格長及大客貨車、聯結車、小客車停車車種偵測需求,規劃每個大貨客車停車場停車格均埋設2 座地磁感應裝置、聯結車停車場停車格均埋設3座地磁感應裝置,以便未來服務區將大貨客車(/聯結車)停車場調撥予小型車(/大客貨車)使用。因此就數量部分,本案預計安裝336座地磁偵測器及18組影像設備機箱(關廟服務區小型車1區每兩支攝影機為一組)、24支攝影機,影像偵測設備安裝初步規劃圖如圖2.3-16~18。 表2.3-3 車輛偵測設備初步計算 地點 項目 方向 小型車 大客貨車 聯結車 總計 仁德服務區 地磁數量 北站 119 36 30 185 南站 109 12 30 151 關廟服務區 攝影機組數 北站 3 2 2 7 南站 3 2 2 7 新化休息站 攝影機組數 北站 2

2 南站 2

2

資料來源:本計畫估算 表2.3-4 三處服務區車輛在席偵測設備 地點 項目 小型車 大客貨車 聯結車 總計 三處服務區 地磁數量(座) 228 48 60 336 攝影機組數(組) 6 8 4 18

資料來源:本計畫估算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拍攝 圖2.3-14 仁德服務區北站初步規劃設計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拍攝 圖2.3-15 仁德服務區南站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16 關廟服務區北站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17 關廟服務區南站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3-18 新化服務區南北站

2.3.4環境可靠度測試 本計劃之地磁偵測器及攝影設備須經委外TAF認證實驗室作環境可靠度測試,並符合如表2.3-5所示之標準: 表2.3-5環境可靠度測試標準 設備名稱 環境可靠度測試 環境可靠度測試標準 地磁式感測器 防水防塵試驗 IP67以上 耐重試驗 抗壓20公噸以上 高低溫測試 零下20℃至70℃ 攝影機 防水防塵試驗 IP66以上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3.5可靠性測試 於整體功能試運轉檢驗與測試通過後,承包商即可進行可靠度測試。 定性測試 為落實第一級自主品管,廠商須於施工計畫中提出本系統之定性測試計畫。 若廠商提供與本節不同之測試方法,提出之方法須經甲方與監造單位同意,測試完成後應提送測試報告。 測試方法 地磁式車輛感測器:採用人工逐格清查 由廠商自行準備測試車輛,測試該車輛駛進(車輛4輪停妥)及駛離(車輛完全離開車格)車格後,在RSRP>-95dBm之情況下,管理平台是否有於30秒內將車格狀態顯示於平台上。 駛進及駛離共測試3次,且正確率應達100%。 計算方式:30秒內駛進及駛離正確顯示之計數-30秒內駛進及駛離未正確顯示之計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計數/車輛駛進及駛離總計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計數 二、拍照調查法 測試前應先將各設備(空拍機、管理平台等)時間校正同步,並確認RSRP>-95dBm。 以手機或攝影設備拍攝各停車場同時段20分鐘之停車狀態,再以人工比對同一時段之管理平台停車狀態,特定時段車輛駛進或駛離停車格後,30秒內之停車狀態與系統回報狀態是否一致。 正確率應達92%以上,計算方式如下:30秒內駛進及駛離正確顯示之計數-30秒內駛進及駛離未正確顯示之計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計數/車輛駛進及駛離總計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計數。 若可靠性測試不合格,承包商應於3日內更新致使不合格之設備單元或軟體後,依各系統設備章節自行測試,並提送合格之測試紀錄,再申請重新測試。因重測所衍生之相關費用及工期,由承包商自行負責。 若於重測時仍未改善異常情況符合以下規定標準,承包商須更換未達標準之設備。 表2.3-6可靠性測試標準 設備名稱 可靠性測試標準﹙準確率﹚ 地磁式感測器 拍照調查法92%、定性測試100% 攝影機 日間92%,夜間90%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4管理平台 2.4.1預計使用設備及規格 本案停車資料預計整合於古坑服務區智慧停車管理平台系統,而有關主機之規格,因尚未確定主機硬體設備之架設位置,故後續會依方案設計符合需求之硬體設備。其中,將提升存放所有服務區資料之伺服器規格,規劃設備與規格如表2.4-1。 表2.4-1停車管理系統建置設備及規格 設備名稱 規格要求 網路防火牆 獨立主機硬體是設備架構,並使用崁入式或專屬作業系統(無硬碟),本身提供:4埠以上10/100/1000 Mbps以上速率連接埠介面。 Concurrent Sessions須達500,000個以上及整體處理效能Throughput須達2 Gbps以上。 具備網路位址轉譯NAT及埠位址轉譯PAT功能。 具備IPSec VPN或SSL VPN功能,加密演算法支援3DES及AES,且3DES或AES處理效能Throughput須達50 Mbps以上,並提供IPSec VPN或SSL VPN資料傳輸內容檢查。 具備URL Block及Java Applet、ActiveX過濾功能。 具記錄管理和警訊,另可透過本機或經由中央管理軟體提供E-mail通知功能。 具備網頁或Java管理設定介面,提供圖形化即時狀態排行(Top N)顯示功能,顯示來源位址連線資訊排行、目的位址連線資訊排行、事件排行及介面流量歷史紀錄圖表等狀態顯示。 具備韌體更新系統及組態異動功能。 符合標準19吋機架式規格或可安裝於19吋機櫃。 具備應用程式識別功能,提供下列任3種傳輸協定:Facebook、BitTorrent、Foxy(Gnutella)、Xunlei、P2P、Gator、Kazaa、Yahoo、Messenger、MSN、GoToMyPc、Media Player。 提供殭屍病毒﹙Botnet或Zombie﹚偵測與阻擋功能,防止因內部用戶感染惡意病毒軟體或間諜軟體進行殭屍病毒通訊﹙即防止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程式,DDoS﹚,將淪陷機器﹙即殭屍電腦﹚組織成控制節點,用以發送偽造包或垃圾資料包,使預定攻擊標的癱瘓並「拒絕服務」。 符合下列任一IPv6功能說明或證明文件: 通過IPv6組織驗證測試,具備IPv6 Ready Logo Phase 2認證文件 符合IETF發展規範RFC 2460 IPv6、RFC 4861 Neighbor Discovery for IPv6、RFC 4862 IPv6 Stateless Address Autoconfiguration、RFC 4443 IPv6、RFC 5095 Deprecation of Type 0 Routing Headers in IPv6及RFC 1981 Path MTU Discovery for IPv6等規範標準。 經由IPv6組織網驗證查詢,取得相關該產品名稱或系列名稱等文件證明(須為IPv6 Ready Logo Phase 2產品)。 具備狀態檢視(Stateful Packet Inspection,SPI或stateful Packet Inspection)過濾IPv4與IPv6網路封包,並在IPv4及IPv6雙軌運行之網路環境同時過濾IPv4與IPv6網路封包,另提供IPv6路由協定功能。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網路交換器 獨立主機本身提供24個自動偵測10/100/1000 Base-T埠以上,或採用提供20個自動偵測10/100/1000 Base-T埠以上,及提供4個以上MiniGBIC(SFP)擴充槽,可原機升級為4埠10 Gbe SFP+介面,可支援1000 Base-LX或1000 Base-ZX或1000 Base-LH或1000 Base-T埠。 具備擴充槽功能:提供1G Base-SX或1G Base-LR GBIC(XFP)/MiniGBIC(SFP)擴充槽2個以上。 提供無阻塞或線速交換能力: 1.具備IEEE 802.1w Rapid Spanning Tree功能。 2.具備IEEE 803ad Link Aggregation功能。 3.具備8K以上之MAC Addresses。 4.具備Store & Forward操作模式。 5.具備廣播風暴控制及Spanning Tree橋接標準。 6.具備IEEE 802.1p服務等級流量優先權通訊協定、Quality of Service,QoS。 7.具備IEEE 802.1Q虛擬區域網路標籤 8.具備MAC位址過濾,可阻擋未經允許的MAC位址設備存取網路。 9.具備以MAC位址、IP位址及TCP/UDP Port Number設定存取控制清單(ACL)功能。 提供SNMP、RMON與Web介面網管功能,並可提供流量分析、事件紀錄、韌體更新等功能: 1.具備Muticast封包處理能力,符合IGMP Muticast或Snooping標準。 2.具備IEEE 802.3x流量控制。 3.具備Port Mirroring功能。 4.具備IEEE 802.1x Network Login與Port Security存取控制安全機制。 5.具備Secure Shell。 6.具備IEEE 802.1AB LLDP鏈結層發現協定,可辨識不同廠商設備間,系統相關資訊以方便管理。 主機提供燈號,可顯示每埠之工作狀態,並符合標準19吋機架式規格。 具備Telnet、SSH、SNMP及ICMP等IPv6網管功能,並支援以IPv6來設定交換器的IP地址,或可在IPv4及IPv6雙軌運行之網路環境下以IPv4或IPv6網管功能管理交換器。 具備組態設定備份及回復功能,可回復至指定之組態。 具備時間區域反設法功能,發送信號偵測網路線路是否斷線,與判斷網路線斷線位置等功能,或符合ITU-T Y.1731規範,具備障礙與效能監控功能,偵測網路線路是否斷線,與判斷網路線斷線位置等功能。 具備透過回應ICMP、TCP、UDP、DNS及HTTP等協定,提供設備間資料傳輸時Delay、Jitter及Packet Loss等訊息資料,或具備DDMI/DOM(SFF Committee SFF-8472)數位檢測監視介面,可於交換器管理介面顯示傳輸訊號強弱相關資訊以利監控連線狀態,或具備主動發出Multicast封包以偵測端點至端點的線路連接狀況。 須符合UL、CS、AEN、FCC等安規與電磁效應標準。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伺服器 中央處理器:提供2顆Hexa-Core Intel Xeon處理器2.0GHz以上。 1.處理器核心8個以上,超執行緒技術12個以上,提供渦輪加速Technology功能。 2.每顆CPU整體快取記憶體11MB以上。 3.須含CPU散熱裝置。 4.機架高度:2U (1)晶片組 A.支援Hexa-Core Intel Xeon處理器2.0GHz以上。 B.支援Turbo Boost Technology功能。 (2)系統記憶體 A.12× DIMM Sockets以上。 B.支援ECC DDR3 1333 SDRAM以上可擴充至64GB以上。 C.ECC Support (3)擴充槽:內建PCI Express Slot 2個以上。 (4)I/O介面:1×序列埠以上、2×USB埠以上、1×鍵盤埠以上、1×滑鼠埠以上及1×視訊埠以上 (5)處理器:可擴充至2顆以上。 記憶體模組 1.提供32GB DDR4 2400 4支總數128GB。 2.記憶體模組須有標示或提供證明文件。 硬碟及控制介面 1.提供原廠雙通道SAS磁碟陣列控制器,支援RAID 0,1,5,6。 2.提供10000 RPM以上、SAS 300GB以上、硬碟4顆以上。 3.獨立主機本身具有提供可正常操作熱抽取式硬碟和8個以上,最大可支援到8個以上,即現行獨立主機本身已可放入8個硬碟且可正常操作。 光碟機:提供內建或外接壹頒型光碟機48倍速以上或超薄型光碟機24倍速以上或DVD-ROM 8倍速以上。 伺服器光纖通道連接卡:提供一片2埠以上PCI-X或PCI-Express光纖通道連接卡,傳輸速率可達8G以上,可支援Windows及Linux。 顯示介面:解析度1024×768以上,具2MB SDRAM以上顯示記憶體。 網路介面 1.提供10/100/1000 Mbps Ethernet網路介面4個以上。 2.傳輸速度:10/100/1000 Mbps自動切換。 鍵盤 1.104鍵以上中英文(含倉頡、注音等印刷字鍵)。 2.接頭:PS/2或USB。 滑鼠 1.按鍵數目:2鍵以上附滾輪功能。 2.接頭:PS/2或USB。。 電源及散熱管理 1.支援2個以上Hot-Swap電源供應器。 2.提供原廠2個以上電源供應器可達600W以上,支援熱抽取是備援功能。 3.提供插滿之系統散熱風扇。 4.散熱管理支援損壞警示功能。 主機外殼: 系統管理 1.具自我診斷燈號顯示功能。 2.提供上述功能完整操作手冊。 3.以上所列管理功能,請提供相關技術文件供審查,另請務必註明所提供軟體品名及型號。 防毒軟體:提供Windows版完整防毒軟體。 各項軟硬體均有合法版權 本設備須與本案儲存伺服器以光纖通道方式連結完成。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儲存設備 (Storage Server) 主機本身標準19吋機架式,機架高度共可達2U以上。 磁碟陣列 1.磁碟陣列控制器採用RISC或CISC運算處理器。 2.磁碟陣列組單控制器記憶體容量為1G以上。 主機連接介面:提供2個以上光纖通道,各光纖通道傳輸速率可達4G以上,各單一控制器須提供2個以上光纖通道。 磁碟陣列及硬碟 1.技術:提供硬碟磁碟陣列技術支援RAID Level 0,1或1/0,及RAID Level 5,硬體磁碟陣列技術支援AID Level 6。 2.硬碟:提供10000 RPM以上,SAS 600GB 以上硬堞12顆以上,硬碟機具備Hot-Swap功能,並支援磁碟機自動檢測與備援修復功能。 3.主機硬碟空間:獨立主機本身提供12顆Hot-Swap硬碟盒以上。 提供原廠2個以上電源供應器共可達700W以上,具熱抽換﹙Hot-Swap﹚與備援容錯功能。 提供原廠2個以上具熱抽換﹙Hot-Swap﹚與備援容錯功能散熱風扇,具備故障警示系統。 提供支援瀏覽器操作介面或圖形化操作介面與遠端快速設定功能的設定管理軟體,並可提供電源/電壓、溫度、風扇狀況之警示資訊。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儲存設備 (Storage NAS) 主機本身標準19吋機架式,機架高度共可達2U以上。 處理器時脈四核心2.4GHz。 記憶體 1.系統記憶體:2GB DDR3。 2.預先安裝記憶體模組:1×12GB。 3.記憶體插槽總數:2。 4.記憶體可擴充至6GB。 提供SATA 4TB以上硬碟6顆以上,硬碟機具備Hot-Swap功能,並支援磁碟機自動檢測與備援修復功能。 儲存裝置 1.磁碟插槽數:12。 2.相容磁碟類型:3.5” SATA III/SATA II HDD。 3.最大內部淨總儲存容量:96TB 。 4.支援磁碟熱插拔。 外接連接埠 1.2個USB3.0連接埠。 2.1個擴充連接埠。 儲存空間管理 1.最大儲存空間:256。 2.最大iSCSI Target數:32。 3.最大iSCSI LUN數:256。 4.支援RAID磁碟陣列類型:JBOD、RAID 0,1,5,6,10 管理軟體:提供支援瀏覽器操作介面或圖形化操作介面與遠端快速設定功能的設定管理軟體,並可提供電源/電壓、溫度、風扇狀況之警示資訊。 RJ-45 1Gbe網路孔:4﹙支援Link Aggregation/故障移轉﹚。 Wake on LAN/WAN。 風扇速度模式:具有低溫模式、靜音模式。 支援外接無線網卡。 電源自動回復。 定時開/關機。 電源供應器:2×450W AC輸入電壓:100至240V 電流頻率:50/60Hz,單頻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不斷電系統 額定容量:100KVA/3000W以上。 設計方式:採在線式設計架構。 輸入電壓:220V±10% 輸出電壓:220V/100V±10% 輸入、輸出頻率:60Hz±3% 電池: 1.採密閉式鉛酸免加水電池,備用時間在半載時提供15分鐘以上。 2.8小時以下可回充至90%滿電位。 3.提供110V/220V±10%輸出。 保護功能:面板具測試案件功能,提供電池放電、電池更換、過載等指示燈號。 通訊介面:採RS-232﹙附傳輸線﹚或USB﹙附傳輸線﹚,並支援Web/SNMP擴充管理介面,可執行遠端UPS關閉、重新啟動及管理偵測功能。 管理介面:提供Web/SNMP擴充管理介面,可執行遠端UPS關閉、重新啟動及管理設定功能。 通過EMC認證。 機架高度9U以下。 設備組態:直立式或機架式。 支援Windows 2012以上、Linux作業系統。 須提供配置開關箱及拉設獨立電力迴路。 提供硬體設備2年保固。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4.2系統軟體架構 本系統之軟體架構包含停車管理與監控、設備管理與監控、系統管理與維護、資料統計分析及停車場資訊發布模組,各模組軟體功能列舉如圖2.4-1所示,本計畫規劃中央處理伺服器主機放置於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平台機房。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2.4-1 系統軟體架構 2.5資通安全設計 本計畫將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法》第十一條第二項內容:「各機關自行或委外開發之資通系統應依附表九所訂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原則完成資通系統分級,並依附表十所訂資通系統防護基準執行控制措施。」進行資通安全相關功能設計,詳細說明如下。 2.5.1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 以下根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法附表九,進行本計畫之資通系統防護分級原則評定,本系統評定為普級,說明如表2.5-1所示。 表2.5-1 平台軟體資訊安全檢測項目 構面 普級 說明 機密性 發生資通安全事件致資通系統受影響時,可能造成未經授權之資訊揭露,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本計畫資通系統內部儲存資料非機敏性或是個人資料(重量與車牌),對於機關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完整性 發生資通安全事件致資通系統受影響時,可能造成資訊錯誤或遭竄改等情事,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完整性若遭破壞,本計畫系統將停止運作,各型車輛仍可正常使用停車空間,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可用性 發生資通安全事件致資通系統受影響時,可能造成對資訊、資通系統之存取或使用之中斷,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本計畫如發生資通系統因資安事件影響中斷,系統將停止運作,各型車輛仍可正常使用停車空間,對機關之營運、資產或信譽等方面將產生有限之影響。 法律 遵循性 其他資通系統設置或運作於法令有相關規範之情形。 本建置為高速公路停車系統建置與維運,須遵守高速公路局資通安全政策要求。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5.2資通系統防護基準執行控制措施 本系統將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法附表十,針對普級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執行控管措施進行系統防護設計,說明如表2.5-2所示。 表2.5-2 系統防護設計 構面 措施內容 設計基準

存取 控制 帳號管理 建立帳號管理機制,包含帳號之申請、開通、停用及刪除之程序。 遠端存取 一、對於每一種允許之遠端存取類型,均應先取得授權,建立使用限制、組態需求、連線需求及文件化。 二、使用者之權限檢查作業應於伺服器端完成。 三、應監控遠端存 取機關內部網段或資通系統後臺之連線。 四、應採用加密機制。 事件 日誌 與 可歸 責性 紀錄事件 一、訂定日誌之記錄時間週期及留存政策,並保留日誌至少6個月。 二、確保資通系統有記錄特定事件之功能,並決定應記錄之特定資通系統事件。 三、應記錄資通系統管理者帳號所執行之各項功能。 日誌 紀錄內容 資通系統產生之稽核紀錄應包含事件類型、發生時間、發生位置及任何與事件相關之使用者身分識別等資訊,並採用單一日誌紀錄機制,確保輸出格式之一致性。 日誌 儲存容量 依據日誌紀錄儲存需求,配置所需之儲存容量。 日誌 處理失效 之回應 資通系統於日誌處理失效時,應採取適當之行動。 時戳 及校時 資通系統應使用系統內部時鐘產生日誌所需時戳,並可以對應到世界協調時間(UTC)或格林威治標準時間(GMT)。 日誌資訊之保護 對日誌之存取管理,僅限於有權限之使用者。 營運持續計畫 系統備份 一、訂定系統可容忍資料損失之時間要求。 二、執行系統源碼與資料備份。 識別與 鑑別 內部 使用者 之識別 與鑑別 資通系統應具備唯一識別及鑑別機關使用者(或代表機關使用者行為之程序)之功能,禁止使用共用帳號。 身分 驗證管理 一、使用預設密碼登入系統時,應於登入後要求立即變更。 二、身分驗證相關資訊不以明文傳輸。 三、具備帳戶鎖定機制,帳號登入進行身分驗證失敗達三次後,至少十五分鐘內不允許該帳號繼續嘗試登入或使用機關自建之失敗驗證機制。 四、基於密碼之鑑別資通系統應強制最低密碼複雜度;強制密碼最短及最長之效期限制。 五、使用者更換密碼時,至少不可以與前三次使用過之密碼相同。 六、第四點及第五點所定措施,對非內部使用者,可依機關自行規範辦理。 鑑別資訊回饋 資通系統應遮蔽鑑別過程中之資訊。 非內部 使用者 之識別 與鑑別 資通系統應識別及鑑別非機關使用者(或代表機關使用者行為之程序)。 系統與 服務 獲得 系統發展生命週期需求階段 針對系統安全需求(含機密性、可用性、完整性),以檢核表方式進行確認。 系統發展生命週期開發階段 一、應針對安全需求實作必要控制措施。 二、應注意避免軟體常見漏洞及實作必要控制措施。 三、發生錯誤時,使用者頁面僅顯示簡短錯誤訊息及代碼,不包含詳細之錯誤訊息。 系統發展生命週期測試階段 執行「弱點掃描」安全檢測。 系統發展 生命週期 部署與 維運階段 一、於部署環境中應針對相關資通安全威脅,進行更新與修補,並關閉不必要服務及埠口。 二、資通系統相關軟體,不使用預設密碼。 系統發展 生命週期 委外階段 資通系統開發如委外辦理,應將系統發展生命週期各階段依等級將安全需求(含機密性、可用性、完整性)納入委外契約。 系統文件 應儲存與管理系統發展生命週期之相關文件。 系統與 資訊 完整性 漏洞修復 系統之漏洞修復應測試有效性及潛在影響,並定期更新。 資通系統監控 發現資通系統有被入侵跡象時,應通報機關特定人員。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2.6經費概估 針對本計畫之工程經費,有關地磁式偵測設備,小型車格每格1座地磁、大客貨車格每格2座地磁、聯結車格每格3座地磁,三處服務區預計安裝336座地磁偵測器及18組影像設備機箱、24支攝影機,初步參考市場上設備價格,概算之發包總工程經費約為20,724,516,如表2.6-1。 表2.6-1 發包工程經費 項目 金額(元) 一、地磁偵測系統(計軸器設備、地磁感應設備) 11,950,816 二、影像設備建置(攝影機、AI車種辨識功能開發、轉向量AI辨識分析功能開發、AI辨識分析主機、設備機箱) 3,546,242 三、停車管理系統(防火牆、交換式網路集線器、中央監視主控制設備、19吋機櫃、軟體安裝費、資安檢測費用) 2,814,705 四、電力及網路系統 259,416 五、品管費用 513,300 六、交通維持(含施作) 65,977 七、竣工文件 31,320 八、職業安全衛生費 78,950 九、資安健診 1,047,500 十、監造材料抽試驗費 33,000 十一、空氣汙染防制費 51,767 十二、工程管理費 331,523 總計 20,724,516

第三章 監造計畫 3.1監造計畫概述 監造服務的任務,在於協助業主順利推動工作,督導承包商之施工品管,並且導正施工偏差,期使本案於合約期限內順利完工。本計畫為勞務採購,參考一般工程施工監造之品質時,以此研訂各項監造計畫,秉持專業技術及傳承之經驗,就施工品質、工程安全、時程進度管控等各方面,確實執行督導施工,促使承包商將期施工能量完全發揮展現。 而工作項目為審查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並監督執行、抽驗材料設備品質、抽查施工品質、建立文件記錄管理系統,後續章節將詳細說明各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1-1 三級品質制度、監造單位角色 3.2監造執行程序 本案各階段之執行程序及工作項目說明如下: 一、施工前準備階段 (一)由施工廠商辦理項目 依公共工程履約權責劃分及管理應注意事項,施工前準備階段監造單位主要須先督導承包商提送整體施工計畫、品質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擬定施工進度表、人時管控、原物料機具管控,並督導承包商辦理開工許可申請及工程保險,重點如表3.2-1。 (二)由監造單位辦理項目 而有關監造計畫,依本案契約及「監造計畫製作綱要」,監造單位將於招標前提報甲方審核,並於工程決標前完成核定程序,俾由主辦機關於工程決標後函送廠商配合辦理。 其中,依契約主文,本計畫監造計畫內容應包括監造範圍、監造組織、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品質稽核、系統準確度查核驗證作業及經甲方通知納入監造計畫之內容,以作為施工品質查證系統之準則,確保施工品質。 表3.2-1 施工前督導重點 項目 內容 督導承包商辦理 工程開工申報 於召開施工前協調會後確認開工日期,依高公局南分局規定,提報工程開工相關書面文件送監造單位審查。 承包商施工計畫審查 承包商依據契約、設計圖說、特訂條約、施工技術規範、工地現況、自身之資源及施工方法等擬定施工計畫。 承包商提送系統設計文件督導及審查 包含整體系統完整架構、軟體完整之架構,設備型錄與規範規格對照等。 設備生產及製造 承包商依據核可之「系統設計文件-系統硬體設備部分」開始採購、生產各項設備。監造單位則依據施工技術規範內有關檢驗測試之規定辦理相關作業。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二、施工執行階段 施工階段主要為確保工程順利推展,達成完工如期、造價合理、品質如質、安全無虞及環境永續目標,如圖3.2-1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2-1 施工階段要領 (一)由施工廠商辦理項目 依公共工程履約權責劃分及管理應注意事項,施工階段監造單位須督導承包商填報施工日誌,依承包商所提送之工程材料送審進度管制、施工詳圖、工程材料與設備資料、分項施工計畫、分項品質計畫等文件進行審查或核定,並監督承包商落實施工品質管理、施工進度管制、工地安衛與環境保護。 (二)監造單位辦理項目 依公共工程履約權責劃分及管理應注意事項,施工階段監造單位需依規定逐日填寫監造報表、辦理工程界面協調、施工材料與設備查核(包括檢驗、抽驗)、必要時協助辦理工程變更設計作業。 三、驗收結案階段 完成驗收需依據契約規定完成各階段要求方能竣事,詳如表3.2-2說明。 表3.2-2 驗收結案階段 項目 內容 竣工查驗 承包商確定全部契約或工作已完成時,應填具「竣工報告表」。 監造單位會同承包商開始依據工程圖說、規範,詳細核對施工項目及數量辦理竣工確認。 驗收前準備 竣工報告表經主辦單位核定。 督導承包商將結算驗收總表、竣工圖及竣工數量計算書等文件彙整,於期限內提交監造單位審查。 備齊相關文件包括契約書、變更設計文件、契約變更文件及各項檢驗與測試報告等。 竣工檢驗 竣工查驗合格後辦理,以契約文件、竣工圖說、竣工數量等為依據,抽核其數據及功能,丈量其大小、尺寸、位置等,並檢驗其品質。 檢驗結果不合格時,應限期請承包商改正後申請複查,承包商未依期限改善完成申請複查時,應自行承擔延誤責任。 驗收 工程司應於全部竣工文件審核完成後,併同竣工檢驗紀錄向主辦機關提報驗收。 驗收如有瑕疵應予改正,若改正工作已逾改正期限,則視為逾期。 配合辦理承包商末期估驗及工程結算。 工程移交結案。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3.3管理執行要領 管理執行係在採購契約工期下,為達成採購契約、設計圖以及施工技術規範要求之品質,所作之規範及方法,監造計畫之施工管理與承包商應有所不同,其重點在於藉由本身之專業技術與經驗代替業主執行工程之監督、管理與提供評估建議,以圓滿地完成工程任務。本管理執行要領,茲就過程中不同階段分述如后: 一、管理執行要領 包括對契約書設計圖、特定條約、軟硬體技術規範等契約文件之全盤了解,以及對施工周遭之地形環境、鄰近結構物、公共設施、地下管線、材料之供給、前置工程進度、電力、運輸道路等之詳細瞭解,以便更精確地掌握工程之各種狀況,並預作協調解決。 1.作業項目之施工圖是否已送審,並經核准。 2.施工用材料及設備是否已送審,並經核准。 3.施工人員及機具數量之配置。 4.材料進場時間及如何存放。 5.施工安全措施之準備、機具之操作、臨時設施是否合乎安全衛生之要求。 6.工地辦公室、電力、用水設備以及安衛、環保設施。 二、採購案開工 為確實依照預定進度及確保品質下迅速施工,開工日期依契約並經協調決定後,報由機關簽發開工通知,並由承包商提報開工報告表以及工地負責人、品管、安衛等負責人授權書及營造/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單,通過監造單位審查,以完成開工手續。 三、進度控制 進度控制為施工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環,主要係依據監造人員每天之監造紀錄審查承包商提送之施工日誌,核定後乙份退還承包商,乙份存查。且每月10日以前編制前月之監造月報送機關初核。 以上之作業藉由電腦化之管理,提供各階層正確之工程資訊,俾能隨時掌握不同時程之進度控制,其具體作法為如下: 由監造人員將每日各作業之資料輸入,可比較實際完成數量與預定完成數量之差異,同時可預測調查出今後之進度對整個工期之影響,俾利隨時可督促承包商調整進度, 以達PDCA(Plan,Do,Check,Action)之工程控制循環。 若發現進度落後或連續落後,應邀會承包商討論進度落後趲趕方式,以尋求解決之道,如圖3.3-1 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3-1 進度落後趲趕方式 四、契約變更 為因應施工潛在各種不特定之因素,監造計畫從變更緣起至契約變更書之製作完成,將提供機關一系列之服務,說明如下: 1.變更方案之建議,含變更初步設計及概算經費之提出,俾供機關作為抉擇之考量。 2.對業經奉核後之變更案、編列契約變更預算書,包括契約變更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數量計算書、變更圖說等資料,俾報機關辦理議價手續。 3.契約變更書之製作,俾報機關完成契約變更手續。 五、材料管理 材料進場時間是否適當,將影響整個計畫之成敗,重要材料之採購與運儲應先做準備,適量且適時之採購及進場時間相當重要,故重要材料事前作業與進場時間必須與相關作業項目配合檢視,以便隨時追蹤材料作業之時程。 為利建立審查及材料檢驗之制度,成為監造作業之要點,於承包商訂約後即將各類材料進行統計,做成清單,內容包含契約之證明文件、檢驗項目及提出審查之時程、預定進場時間等,以便作為控制之依據。其次就證明文件之審查及材料檢驗原則甚至替代材料之選擇,必要時,需事先召開協調會予以釐清,並決定原則,以免屆時因材料延遲而影響工程進度。 六、估驗 承包商各期估驗付款,提送之估驗申請文件審核,監造單位應依據檢驗合格之契約數量,按契約相關規定審核完成檢驗合格之工程項目及金額等資料。 末期估驗時,其累計估驗款應符合本案驗收總價,完成各類扣款及罰款繳交或扣抵,經機關簽發「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末期估驗付款。 保留款發還估驗時,承包商已依契約規定向縣府提出保固保證金,完成各類扣款及罰款繳交或扣抵,及驗收合格,保留款發還估驗付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承包商應於竣工後,依契約規定填報下列有關竣工驗收報表送監造單位審核,說明如下: 1.竣工後應填具竣工報告表,並依契約規定時程內提報監造單位審核。 2.除契約中另有規定或機關另有書面同意外,承包商應在竣工後14 天,將全部竣工文件彙整提交監造單位審查,竣工文件包括竣工圖、竣工數量計算書、結算驗收總表附結算明細表、紀錄光碟片、保固期間定期保養工作計畫。於竣工檢驗合格後,報請機關辦理驗收作業。 八、其他 1.工程協調:協調承包商與在建工程承包商間施工介面,必要時,開施工協調會,以謀求方法協助解決。 2.展延工期:對承包商所提展延工期案之審核。 3.4品質保證計畫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頒布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制度,其架構分為工程施工品質評鑑制度、施工品質保證系統與施工品質管制系統等三層次。第二層次施工品質保證系統由主辦單位及本監造單位負責,除對承包商做施工之檢驗外,並督導承包商做好製程品質。 其中,有別於施工品質管制系統之宗旨係在於確認作業內容是否符合規範所訂標準,由監造單位負責之施工品質保證系統有些許不同,目的在於驗證品質管制作業是否徹底執行。 3.4.1品質管制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一、目的 明確規定承包商品質計畫送審及其審核程序,以作為施工品質管制之依據。 二、審查標準 有關承包商所提送之品質計畫,將依下列文件相關規定,作為審查依據。 (一)高公局南分局頒布之「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文件辦理。 (二)契約及特訂條約。 (三)設計圖說。 (四)施工技術規範。 三、審查作業程序 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係依據高公局南分局頒布「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0060品質計畫管制」等相關文件辦理,審查作業流程及權責。

四、審查重點 對於承包商所提品質管制計畫書內容,依契約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製作綱要」相關規定,審查重點如表3.4-1所示,分項品質計畫之審查內容,著重於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等項目。 表3.4-1 品質管制計畫書審查重點 類別 關鍵字 管理責任 品管組織、專任工程人員職責、品管人員資格及人數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要領 視契約及工程需要,檢討須製作之各相關工程施工要領項目及要領內應含大綱。施工要領應檢討內容包括:施工機具、使用材料、施工方法、步驟(順序)與流程圖、檢驗順序、施工注意事項、施工安全衛生與環保規定。 品質管理標準 依契約規定及工程需要,訂定須製作之品質管理標準項目,並提示品質管理標準應含之內容及重點(應包括各項施工作業之項目與管理標準,檢查時期、方法與頻率、不符合之處裡,標準不得低於契約及規範要求等),各分項施工計畫內詳細檢討品質管理標準實質內容。 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 依契約訂定內所有材料/設備日後應送審查資料(例如型錄、相關試驗報告、相關材料規範、樣品、協力廠商相關證明資料等之事先審查程序訂定)及預訂送審日期。 材料試驗室應符合之規定。 材料進場後對於材料狀況之分區管理方式。 明確訂定材料/設備之自主檢查程序及向監造單位申請檢驗或抽驗之程序。 設備功能運轉檢測程序及標準,依其系統架構於設備選定及進場前之審查、驗證程序,及系統功能測試流程之完整性。 自主檢查表 依工程內容檢討訂定各項施工自主檢查表,檢查表內容應包含有抽查標的、管理標準、結果追蹤等。 標準化自主檢查表表單。 適當說明自主檢查表之執行人員及不符合管制方式。 不合格品之管制 分別訂定「材料」及「施工」之不合格品管制作業程序。 施工不合格管制依可即時改正缺失及重大缺失分別訂定有不同之管制方法。 矯正與預防措施 訂定矯正措施辦理時機及實際執行流程。 訂定預防措施辦理時機及實際執行流程。 內部品質稽核 內部品質稽核之執行方式及執行頻率是否適當。 文件記錄管理系統 文件記錄管理系統是否完備。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五、品管計畫審查之執行要領 除上述審查重點外,應明確規定品質計畫提送份數、提送日期、審查期限、補正再送審期限、複審陳報核定期限,並參考「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訂定逾期提送之懲處標準,以確保計畫送審情形有落實品質管制。 3.4.2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承包商施工計畫應依契約規定,製作施工計畫及其他分項工程施工計畫書,並依整體施工預定進度表訂定提送之時限,另明確條列承包商應送審之分項工程施工計畫項目,以利控管。 一、目的 明確規定承包商品質計畫送審及其審核程序,以作為施工品質管制之依據。

二、審查標準 有關承包商所提送隻品質計畫,將依下列文件相關規定,作為審查依據。 (一)高公局南分局頒布之「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文件辦理。 (二)契約及特訂條約。 (三)設計圖說。 (四)施工技術規範。 三、審查作業程序 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係依據高公局南分局頒布「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0050品質計畫管制」等相關文件辦理,審查作業流程及權責。 四、審查重點 依契約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製作綱要」,對於承包商所提整體施工計畫書內容及分項施工計畫書內容,審查重點詳如表3.4-2及表3.4-3所示。 表3.4-2 整體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類別 關鍵字 契約概要 契約內容摘要(工程名稱、業主、監造單位、承包廠商、工程位置、工程範圍、契約金額、工期期限、工程內容、主要工作項目及數量、工程介面等) 施工程序規劃 規劃內容應依據契約執行順序與過程摘要敘述(工作組織、主要工作人員、整體工程作業安排、施工人力需求、機具設備材料種類規格數量、進場時程、施工順序方法)。 施工區規劃 包括工務所辦公室、材料推至區、材料加工區、儲藏間、固定施工機具位置、臨時給排水及用水用電需求計畫。 主要設備資源需求 承包商應依據施工過程規劃,確認施工過程中所需要之機具設備,以及機具設備之提供者。 主要人力資源 依契約規定,承包商應檢附符合契約資歷之人員姓名。 施工總進度曲線表 承包商應繪製施工進度曲線表,並提出工程進度之估算基準。工程總預定進度表應能清楚說明工期與施工進度之相對關係,並明確標示契約規定之里程碑、重要工程界面管制點及每月累計預定進度等。 工程管理作業規劃 承包商為確保工程安全、品質、進度、環境保護、交通維持、工程協調與成本等目標之達成,所採行之各項管理與管制作業。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表3.4-3 分項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類別 關鍵字 施工方法與步驟 (順序) 施工項目之施作順序與考慮與其他工種之配合。 施工區規劃 針對分項工程之施工步驟,詳細說明施工區之分配與動線之規劃。 施工機具 施工項目施作時所需之施工機具,應考慮施工條件規劃合適施工機具。 使用材料 施工項目施作時所需之材料。 分項作業進度表 依施工步驟繪製施工進度甘特圖,其起訖時間必須與工程總進度曲線表所列時程一致。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五、施工計畫審查之執行要領 除上述審查重點外,應明確規定品質計畫提送份數、提送日期、審查期限、補正再送審期限、複審陳報核定期限,並參考「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訂定逾期提送之懲處標準,以確保計畫送審情形有落實品質管制。

3.4.3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一、目的 明確規定承包商之材料、設備抽驗計畫送審及其審核程序,建立本工程所使用之材料及設備抽驗之作業程序,以有效驗證品質管制執行成效。 二、審查標準 有關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將依下列文件相關規定,作為其施行依據。 (一)高公局頒布之一般條款。 (二)高公局南分局頒布之「工程標準作業程序」。 (三)高公局頒布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四)工程契約及特訂條款。 (五)設計圖說。 (六)施工技術規範。 (七)稱包商送審核可之「品質管理標準」、「材料、設備檢驗程序及標準」及「自主檢查表」。 三、審查作業程序 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係依據高公局南分局頒布「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0050品質計畫管制」等相關文件辦理。 四、作業重點 本工程應管制之主要材料、設備抽驗等標準內容。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1 材料、設備抽驗程序 五、合格與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一)目的 依契約相關規定防止不合格之服務、材料、設備單元、施工項目及作業產出之資料被不當的提供、使用或安裝,以確保服務或工程品質符合業主之需求。 (二)權責 監造單位各相關權責人員鑑定與改善確認。 (三)作業內容 各項材料試驗工作,應由符合CNS 17025(ISO/IEC 17025)規定之實驗室辦理,並出具檢驗或試驗報告,並應印有依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認可標誌(如TAF認證)。前述項目之檢驗或試驗報告如由行政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所屬實驗室出具者,亦應印有依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認可標誌(如TAF認證)。如檢驗或實驗項目於國內無符合規定條件之實驗室時,承包商得報請同意後由具公信力機構之實驗室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各項材料試驗,成品檢驗及作業產出資料之查核,應由各權責單位之相關人員依工程契約文件及計畫文件規定予以鑑定。依鑑定結果,合格品可供使用或安裝;不合格之情形則須書面通知承包商、業主等。經鑑定為不合格品,應要求承包商用明顯標示牌予以標示。業經標示之不合格品應予隔離,並要求承包商分開存放以俾避免誤用。不合格材料、不合格設備單位及施工項目、不合格作業產出之資料應予退料、拆除、修飾、補強、重建、扣款接受或重新作業等處置措施,必要時通知業主或承包商,並採適當安全管制措施。 (四)作業流程 不合格作業管制程序如圖3.4-1所示。 s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2 合格與不合格作業管制程序流程 六、材料、設備抽驗作業之執行要領 (一)依契約詳細表項次,於材料設備送審暨檢(試)驗管制總表訂定項目名稱,確保項目皆完整列管,另訂定契約數量、預定送審日期、送審資料、預定進場日期與規定抽(取)樣頻率等,明確告知送審時點,使承包商於品質計畫或分項品質計畫中配合辦理訂定。 (二)材料、設備檢驗合格後,需於該批材料或設備註記蓋章,以實施材料管制。 3.4.4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及標準 一、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 (一)單機設備測試抽驗 於設備進場安裝前,監造單位須先確認各子系統單機設備裝置能符合契約規定之要求,故應依設備之性質訂定抽驗作業程序,核准通過後始進場安裝,單機設備檢測抽驗程序流程,詳如圖3.4-3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3 單機設備檢測抽驗流程 (二)系統運轉及整體功能試運轉測試抽驗 設備送至工地組立安裝完成後,為確認各子系統設備各項運作功能、管理功能及備援功能等運作能符合契約之要求,依設備之性質訂定系統運轉檢測抽驗程序及抽驗項目,詳如圖3.4-4所示。另外,為確認本工程各子系統設備模組功能及硬體設備相互連接後,整體運作能符合契約之要求,故訂定整體功能試運轉抽驗作業程序及抽驗項目,詳如圖3.4-5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4 系統運轉檢測抽驗程序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5 整體功能試運轉程序流程圖 二、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標準 對於各子系統設備功能運轉之檢驗,依單機、系統及各子系統間與他項工程界面連結之整體功能運轉測試,本計畫將依契約規定訂定相關測試抽驗標準。 3.4.5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為確保本工程之品質,達成契約規範之預期功能,於製造、安裝、施工過程中及完成時,承包商須陸續實施各階段之檢驗與測試。本計畫採用地磁及影像式2種車輛偵測系統,採用「高速公路交控標準通訊協定V.3.0版」之通訊協定,當法規和標準發生牴觸時,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之規定和標準優先採用,本系統須依從下列最新版之法規和標準: 法規和標準 ITU-T: 國際電訊聯盟 CNS: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IA: 美國電子工業協會 IEC: 國際電氣技術協會 IEEE: 電機電子工程師協會 ASTM: 美國材料與測試協會 UL: 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CE: 歐洲標準(CONFORMITE EUROPENDE) FCC: 聯邦通信委員會 ETSI: 歐洲電信標準協會 產品 功能:地磁式車輛感測器 偵測項目 透過安裝於每停車格位之地磁感應器進行偵測,當車輛進出時造成對地磁磁場之變化即可判斷車輛是否佔有停車格位。 停車格狀態(是否被占用) 時間 電量狀態 資料回報方式 磁場變化時自動回報是否佔有停車格及時間。 硬體狀態偵測項目 低電量。 系統時間校正功能 設備可透過網路與系統平台自動校正系統時間。 正確率 90%以上。(正確率:服務格位總數-訊息異常格位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格位數/服務格位總數) (二)設備:地磁式車輛感測器

  1. 採雙模快拆式地磁感測器
  2. 電池 鋰電池,容量30安時以上並可使用2年以上(使用當年出廠電池),須檢附製造及出廠證明。 傳輸模組 資料傳輸方式:低功耗廣域網路(LPWAN)無線傳輸。原則使用NB-IoT作為傳輸方式,若廠商採用其他LPWAN作為傳輸方式,需提出掉封包及可靠度較低之解決方案,並經監造單位審查核可後送甲方備查。 無線技術傳輸距離 有遮蔽/停車情況:100m以上。 無遮蔽/停車情況:1000m以上。 荷重抗壓強度:15噸以上。 防塵水保護等級:IP67以上。 使用環境:於攝氏零下20度~70度戶外使用。 尺寸 直徑:100mm~140mm 高度:65mm~100mm 裝設後.凸出路面高度需低5mm以下。 在RSRP>-95的情況下,於30秒內將偵測結果傳輸至後端管理系統。 通過NCC法規認證。 (三)功能:影像式車輛感測器 偵測項目 透過安裝於燈桿上之攝影機進行偵測,當車輛進出時轉向量之變化即可判斷車輛是否佔有停車格位。 停車格狀態(是否被占用) (2)時間 資料回報方式 車輛轉向量變化時自動回報是否佔有停車格及時間。 系統時間校正功能 設備可透過網路與系統平台自動校正系統時間。 正確率 日間92%,夜間90%。(正確率:服務格位總數-訊息異常格位數+無可歸責廠商之異常格位數/服務格位總數) (四)設備:影像式車輛感測器
  3. 無縫覆蓋180°的全景攝影機
  4. 傳輸模組資料傳輸方式:4G網路。
  5. 防塵水保護等級:IP66以上。
  6. 高功率發光體紅外線LED,紅外距離最遠達 200米
  7. 最低照度0.01 Lux,0 Lux with IR/ON
  8. 具有自動光圈,自動對焦及電子防抖動設計
  9. 智能追蹤:可支援,透過軟體對車輛進行追蹤
  10. 使用環境:於攝氏零下10度~50度戶外使用。
  11. 通過NCC法規認證。 三、檢驗與測試階段及項目 (一)工廠檢驗與測試
  12. 設備規格 (1) 須提出原製造廠或該批號的出廠合格檢測證明,包含證明書或測試報告等經品管單位核章。 (2) 偵測器設備依廠商速審型錄為準。
  13. 系統功能 依據特定條款之各項系統功能需求,逐一進行測試,本項測試可配合承包商軟體發展之進度於工廠、進場設備組例安裝或工地測試等階段進行,承包商應於所提測試計畫內說明。 3.環境測試 3.單機設備檢測 (二)進場檢驗與測試 1.種類檢驗與數量點檢。 2.外觀與結構檢查。 3.設備配置檢查 (三)設備材料組立測試 1.種類檢驗與數量點檢 2.外觀與結構檢查 3.性能與功能測試 4.訊號收送測試 (四)系統運轉檢驗與測試 1.設備故障或異常可自動偵測並回報。 2.正確率測試:駛進及駛離車格後,管理平台是否有於規範秒數內將車格狀態顯示於平台上。 (五)整體功能試運轉檢測 1.與其他子系統整合功能正常運作測試。 2.設備故障或異常時對系統之影響及隔離能力 3.系統整合運作之故障回復能力 (六)竣工查驗 (七)可靠性測試 (八)驗收 四、施工檢驗流程 本工程各子系統施工檢驗流程如下: (一)硬體設備安裝施工檢驗流程 詳如圖3.4-6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6 硬體設備安裝施工檢驗流程

(二)材料施工檢驗流程 詳如圖3.4-7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7 材料施工檢驗流程 (三)土木管道施工檢驗流程 詳如圖3.4-8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8 材料施工抽查流程

五、施工檢驗缺失處置方法 施工檢驗有缺失時之處置方法流程,詳如圖3.4-9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9 施工抽查缺失處置方法流程 六、施工抽查作業之執行要領 依契約相關規定,明確訂定施工檢驗停留點,告知廠商抽查時機及適當位置,使承包商於品質計畫或分項品質計畫中配合辦理訂定。 3.4.6文件記錄管理系統 一、目的 藉由有效的管理系統,將本計畫對所有專案文件及資料加以列管,使監造所執行之標準化作業更加完整與適切,確保監造人員可正確、快速、有效引用最新文件及有效存檔管理專案技術文件。 二、範圍 本工程之契約文件、品質手冊、品質計畫、施工計畫及作業程序、檢驗計畫,及執行所產生之各種紀錄文件資料等。 三、權責 (一)文件取得、分類及建檔 (二)文件審查、核准 (三)技術文件發行 (四)文件分發、收回、銷毀及管制 (五)文件修訂及作廢 (六)文件之編號、登陸、發行及存檔等管制 四、文件檔案文號編列方式 如表3.4-4所示。 表3.4-4 分項施工計畫書審查重點 文件名稱 文件編列方式 一般書函 會議/會勘通知單 年度ED + 計畫名稱 + 流水號 例:110ED南無線電字第00001號 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 安YYYMMDDXX 例:安111090401 環境保護措施 檢查紀錄表 環YYYMMDDXX 例:環111090401 施工抽查紀錄 (施工階段)+(契約項目)+(流水號) 例: 組立B-001 組立B-001a(隨機抽查點) 組立B-001b(缺失複驗) 施工階段→ 工廠及單機設備檢驗與測試:工廠 進廠檢驗與測試:進場 系統運轉檢驗與測試:系統運轉 整體功能試運轉檢驗與測試:整體功能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五、紀錄移轉及存檔 (一)完工驗收後,將依契約相關規定移交紀錄資料予業主,主要有承包商竣工文件及監造顧問需提送之服務報告書。 (二)結案文件將一本公司ISO規定,以電子檔或紙本方式,存檔於本公司圖書資料室。 六、計畫文件管理作業流程 如圖3.4-10所示。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3.4-10 計畫文件管理作業流程 七、文件記錄管理之執行要領 將文件及紀錄分門別類,並依檔案法、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等法令進行檔案編碼,以利建檔。 3.5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程序及標準 一、目的 查驗承包商是否依據契約規定確實執行安全衛生工作及環境保護工作,並將檢查結果通知承包商依規定期限改進缺失,以確保工地安全與衛生,落實環境保護工作。 二、執行依據 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執行依據之相關文件,如下 (一)承包商送審核可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二)工程契約。 (三)設計安全圖說。 (四)職業安全衛生法令。 (五)加強公共工程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 (六)施工補充說明書。 三、安衛人員組織與職責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人員組職及職責,詳如表3.5-1及表3.5-2所示。 四、作業流程及檢查紀錄表 本計畫依處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第11章規定,進行相關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作業檢查。 表3.5-1 安全衛生組織職責 單位 內容 監造主任 督導各項安全衛生檢查計畫執行事項 品管 工程師 1.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事項。 2.推動安全衛生管理執行事項。 3.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其他有關檢查督導事項。 4.督導所屬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5.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巡視。 6.督導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7.其他工程處交辦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協辦(監造)人員 1.填寫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於監造作業完成後繳交於安全衛生工程師,以利本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能執行確實。 2.施工中督導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3.施工中如有任何缺失,監造人員亦應確實將缺失填寫於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內,並限期改善及通知其複查時間,以確保安全衛生檢查計畫,能全方位確實執行,使因人為疏失造成的事故能降至最低。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表3.5-2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設置 內容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承包商應於正式開工前填具營造工程安全衛生報備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設置報備書,向當地職安檢查機構報備,經核准後將文件資料影本送監造計畫,再函轉工程司備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由承包商設置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負責統籌規劃、督導、推行及研議、協調、建議職業安全衛生有關事務。 協議組職 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而成之組職。依規定送監造單位審查同意後轉報工程司備查。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訂定 督促承包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工作守則,向當地職業檢查機構報備。 自動檢查之實施 承包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及「現場作業主要項目自動檢查紀錄表」隨時接受本監造計畫檢查。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3.6 交通維持管理執行計畫 工程施工期間施工機具及車輛之進出必會對地區之交通順暢造成某程度的影響,如何使負面影響減至最低程度需借助於施工前妥善規劃交通維持計畫並督促承包商確實按照核准之計畫實施。 依據「道路交通標準、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及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手冊」之規定審核承包商提送之交通維持計畫,確保其嚴謹度。 監督施工交通維持工作:督導承包商確實執行交通維持計畫,以減少對交通之衝擊並儘量避免發生危害交通等事宜,並依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1080施工中之交通管制設施管理」落實交維檢查及督促承包商交維巡查,其注意事項如表3.6-1所示。 表3.6-1 交通管制設施管理注意事項 項目 注意事項 1 施工期間所有通過市區之運輸車輛及機具其輪胎及車體應沖洗乾淨。 2 車輛嚴遵交通法規、不超載、不超速。 3 車輛運送材料,依規定辦理,以防止材料掉落或砂土飛揚。 4 承包商應隨時清理受汙染之路面保持之乾淨。 5 施工期間應維持工地公共交通之順暢除特許予以封閉路段外,其餘均應維持各路段交通之順暢。 6 設置明確的交通管制牌面或警示標誌,並有效進行交通管制以確保實施工人車之安全。 7 加強安全裝置,如交通錐、警告標誌、夜間照明設備、警示燈及拒馬等。 8 施工地區非經許可,現有道路不得任意封閉。 9 通過施工地區之交通管理,應由承包商設置交通指揮人員或旗手以確保人車之安全。 10 現有道路損壞時,應儘速維修,保持道路平整度。 11 可能會影響交通順暢的工作,應儘速安排在夜間施工。 12 成立交通事故處理小組。 13 每次施工之交通維持,一律拍照存檔及填寫施工交通維持檢查紀錄表。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3.7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程序及標準 一、目的 查驗承包商是否依據契約規定確實執行安全衛生工作及環境保護工作,並將檢查結果通知承包商依規定期限改進缺失,以確保工地安全與衛生,落實環境保護工作。 二、安衛人員組織與職責 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檢查人員組職及職責,詳如表4.5-1及表4.5-2所示。 三、作業流程及檢查紀錄表 本計畫依處工程標準作業程序第11章規定,進行相關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作業檢查。 表3.7-1 安全衛生組織職責 單位 內容 監造主任 督導各項安全衛生檢查計畫執行事項 品管工程師 1.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事項。 2.推動安全衛生管理執行事項。 3.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其他有關檢查督導事項。 4.督導所屬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5.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巡視。 6.督導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7.其他工程處交辦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協辦(監造)人員 1.填寫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於監造作業完成後繳交於安全衛生工程師,以利本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能執行確實。 2.施工中督導承包商,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3.施工中如有任何缺失,監造人員亦應確實將缺失填寫於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內,並限期改善及通知其複查時間,以確保安全衛生檢查計畫,能全方位確實執行,使因人為疏失造成的事故能降至最低。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表3.7-2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設置 內容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承包商應於正式開工前填具營造工程安全衛生報備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設置報備書,向當地職安檢查機構報備,經核准後將文件資料影本送監造計畫,再函轉工程司備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由承包商設置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負責統籌規劃、督導、推行及研議、協調、建議職業安全衛生有關事務。 協議組職 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而成之組職。依規定送監造單位審查同意後轉報工程司備查。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訂定 督促承包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工作守則,向當地職業檢查機構報備。 自動檢查之實施 承包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及「現場作業主要項目自動檢查紀錄表」隨時接受本監造計畫檢查。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3.8交通維持管理執行計畫 工程施工期間施工機具及車輛之進出必會對地區之交通順暢造成某程度的影響,如何使負面影響減至最低程度需借助於施工前妥善規劃交通維持計畫並督促承包商確實按照核准之計畫實施。 一、依據「道路交通標準、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及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手冊」之規定審核承包商提送之交通維持計畫,確保其嚴謹度。 二、監督施工交通維持工作:督導承包商確實執行交通維持計畫,以減少對交通之衝擊並儘量避免發生危害交通等事宜,並依工程標準作業程序-「局11080施工中之交通管制設施管理」落實交維檢查及督促承包商交維巡查,其注意事項如表3.6-1所示。 表3.8-1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要點 項目 注意事項 1 施工期間所有通過市區之運輸車輛及機具其輪胎及車體應沖洗乾淨。 2 車輛嚴遵交通法規、不超載、不超速。 3 車輛運送材料,依規定辦理,以防止材料掉落或砂土飛揚。 4 承包商應隨時清理受汙染之路面保持之乾淨。 5 施工期間應維持工地公共交通之順暢除特許予以封閉路段外,其餘均應維持各路段交通之順暢。 6 設置明確的交通管制牌面或警示標誌,並有效進行交通管制以確保實施工人車之安全。 7 加強安全裝置,如交通錐、警告標誌、夜間照明設備、警示燈及拒馬等。 8 施工地區非經許可,現有道路不得任意封閉。 9 通過施工地區之交通管理,應由承包商設置交通指揮人員或旗手以確保人車之安全。 10 現有道路損壞時,應儘速維修,保持道路平整度。 11 可能會影響交通順暢的工作,應儘速安排在夜間施工。 12 成立交通事故處理小組。 13 每次施工之交通維持,一律拍照存檔及填寫施工交通維持檢查紀錄表。

資料來源:本計畫彙整

第四章 計畫執行與履約能力 4.1 廠商簡介及相關實績 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服務項目為交通運輸之調查、研究、評估、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三維公司具備國內少有的交通行動服務(MaaS)規劃及智慧運輸(ITS)系統設計監造實績,且率先引入無人機(UAV)調查與環境建模技術(3D Point Cloud),另具備巨觀都市交通規劃(VISUM)與微觀車流模擬分析(VISSIM)能力,搭配豐富的陸、海、空公共運輸規劃及專案管理實績,結合使用者體驗核心的服務設計與觀光規劃專業,領先業界提供綜合交通議題之改善方案。

圖4.1-1 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Logo 3D的第一個D(Discovery)係指探索問題的核心關鍵、第二個D(Diversity)乃是利用多元的知識與工具、第三個D(Design)則是設計適合的解決方案。我們將持續落實3D 核心價值,與夥伴共同創造臺灣交通新時代。 目前公司主要成員有執行長吳奇軒博士/交通技師、王信傑總工程師、何冠霖經理、吳啟邦經理、賴均韋經理、洪曉怡經理、王彥程資深規劃師、林冠豪工程師、李東儒資深工程師、吳美吟高級工程師、張嘉嘉高級工程師、潘義珍工程師、林奕均工程師、柯啟安工程師、何可樂工程師、王珮鈴分析師、黃桂朗資深規劃師、劉佳弦規劃師、戴崢規劃師、李佳容規劃師、蔡雅晴規劃師、謝孟宇規劃師、楊雅筑規劃師、蔡明學設計師等人,各個都是年輕有創造力及執行力的專業工作者。公司團隊證照、四大部門介紹及企業社會責任如圖4.1-1至圖4.1-4所示,公司完整簡介請考附件一。

圖4.1-2 公司團隊學歷分佈及相關證照數量

圖4.1-3 公司團隊實績

圖4.1-4 公司團隊ESG介紹 表4.1-1 三維工程近5年專案實績(節錄) 年份 計畫名稱 委託單位 112年 112-114年臺北市導入智慧動態號誌控制專案管理及交通數據蒐集 台北市政府 111年 古坑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1) 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臺南市第二期前瞻立體停車場闢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交通顧問案 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嘉義縣鐵路高架化增設臺鐵頭橋站可行性研究委託技術服務案 嘉義縣政府 安平星鑽綜合渡假城環評交通評估分析 安平星鑽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安南區南區國安段1766地號1筆土地交通影響評估 上隆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運用人工智慧改善交流道周邊交通疏導應用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國道1號新營南下動態地磅建置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1) 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台南平實綜合轉運站新建營運移轉案交通影響評估 朵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東門城圓環及後甲圓環交通工程改善規劃案 晟隆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新營車站大平台可行性研究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111年協助視障人士搭乘公車試辦計畫委託規劃暨專業管理服務業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國道1號漁港高架磅片式動態地磅建置工程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1)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臺南市先進運輸系統深綠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可行性研究技術服務案 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菊島智旅平台推動專案管理案」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澎湖縣政府 110年 高雄輕軌二階大順路段(建工-中正)車流模擬 台灣世曦股份有限公司 嘉南大圳北幹線沿線自行車道臺南段之交通設計顧問 綠波國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白沙國中及赤崁國小地下停車場可行性評估 澎湖縣政府 臺南市新市至善化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華新麗華鹽水廠既有廠房暨新設工程之整體交通規劃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鹽水廠 易肇事路口防制及決策輔助系統應用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臺南市整體交通施政規劃與政策諮詢服務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交通工程技師公會 第三區養護工程處5G 重點路AI車流偵測設施新設工程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菊島智旅平台推動規劃案 澎湖縣政府 平實綜合轉運站新建營運移轉案-交通顧問諮詢服務案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台電七股-南科線(第二工區)土建統包工程交通維持計畫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漁港港區利用整體評估規劃設計案 怡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國道3號田寮北上動態地磅建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109年 臺南市第二期立體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 澎湖縣生活圈道路整體路網規劃與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 澎湖縣政府 高雄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及建置管理委託專業管理服務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109年度高雄都會公園停車場調查與委外經營策略委託技術服務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109年度交通改善措施微觀車流模擬成效評估案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109年度交通改善措施微觀車流模擬成效評估案後擴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臺南鐵路立體化延伸至永康計畫」資料補正案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臺南市東區監理站停E1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後續擴充監造案交通顧問 恩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臺南市善化及新市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申請書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國道1號新市南下動態地磅建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工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花蓮縣生活圈整體路網規劃 花蓮縣政府 金沙國小停車場設計監造交通顧問 劉木賢建築師 屏東縣ITS整體運輸服務(運輸資訊平台)整合建置系統採購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服務工作 屏東縣政府 臺南市仁德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108年 台東縣路外停車場場址可行性評估案 臺東縣政府 水門轉運站附設停車場新建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屏東縣政府 國道3號東山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工程採購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服務工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澎湖縣競爭型立體停車場場址可行性詳細評估 澎湖縣政府 水門轉運站暨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規劃作業 屏東縣政府 台南市仁德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申請書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嘉義市中山路智慧停車收費管理系統委託經營評估 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路外停車場可行性評估研究 嘉義市政府 107年 澎湖縣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 澎湖縣政府 台東縣停車供需調查暨停車場整體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 臺東縣政府 國道3號東山服務區停車管理系統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工作(107)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嘉義市停車問題改善整體規劃研究案 嘉義市政府

4.2 組織架構與人力配置 本計畫包含設計服務及監造技術服務。其中設計服務小組工作成員包含1 位計畫主持人、1位協同主持人、2 位專案設計人員,負責執行本案設計、規劃等相關工作;監造組織包含1 位監造主任、1 位監造工程師、1 位文書事務員,負責執行本案監造、專業技術顧問等相關工作。本案組織架構如圖4.2-1 所示,完整團隊成員學經歷表請參考附件二。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4.2-1 組織架構及人力配置 表4.2-1 計畫成員執掌與分工表 計畫職稱 姓名 在本計畫中擔任之工作 計畫主持人 何冠霖 負責整體專案之專業技術及施工品質監督,確保設計理念落實。 協同主持人 吳奇軒 負責本監造專案專業技師簽證 專案設計人員 林冠豪 硬體設備及規格設計 系統功能及系統軟體架構規劃 環境可靠度及可靠性測試規劃 專案設計人員 林奕均 資通安全設計 監造主任 李東儒 負責專案之推動 擬定監造計畫書 送審案件之審查 監督、查證廠商履約 負責與業主及相關單位進行協調 追蹤與考核品質控制、數量控制及工程進度 監造工程師兼品管工程師 林奕均 執行契約所訂定之監造服務項目及其他配合事項 執行品質保證計畫及計畫內品保制度等追蹤與考核 文書事務員 柯啟安 協助本案文件歸檔與繕打

4.3 實際參與本案人員學經歷及專長 有關於本計畫主要工作成員之簡介請參考如下(完整團隊成員學經歷請參考附錄三): 計畫主持人暨監造主任何冠霖 碩士,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智慧系統部經理。畢業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學系大地工程組,專長為運輸管理、營建管理及決策分析等。過去曾擔任嘉義縣政府公共運輸專案辦公室駐點經理,及協助高雄市、屏東縣政府執行專業管理服務/技術顧問等計畫,近年協助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公總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執行動態地磅、停車管理、AI 車流偵測等多項智慧運輸系統之設計/監造/建置專案,具備豐富的專案管理及工程實務之經驗。 協同主持人吳奇軒 博士,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兼執業技師,並擔任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交通工程技師公會監事。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交通工程組,專長為交通工程、智慧運輸、運輸管理及運輸經濟等。過去曾任高雄市交通工程技師工會理事長、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副研究員、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專案辦公室經理、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技士。近年參與多起智慧運輸相關之專案管理計畫(菊島智旅平台推動專案管理、視障人士搭乘公車試辦計畫委託規劃暨專業管理、屏東縣ITS 整體運輸服務(運輸資訊平台)整合建置系統採購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高雄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及建置管理委託專業管理服務等),並協助新北、宜蘭、雲林、嘉義縣市、臺南、屏東、臺東及澎湖等縣市執行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具備智慧運輸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服務及公共運輸推動等多年實務經驗。 監造主任李東儒 碩士,目前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工程師。畢業於中央土木工程學系運輸工程組,專長為交通影響評估、交通維持計畫、智慧運輸及國內外車輛產業趨勢分析。近年協助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公總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執行動態地磅、AI 車流偵測等相關智慧運輸系統之設計/監造專案,具備專案管理及工程實務之經驗。 專案設計人員林冠豪 碩士,目前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工程師。畢業於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專長為車輛肇事鑑定分析。近年協助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執行動態地磅相關智慧運輸系統之設計/監造專案,具備專案管理及工程實務之經驗。 專案設計人員暨監造工程師兼品管工程師林奕均 碩士,目前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畢業於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學系,專長為大眾運輸、運輸規劃。過去曾擔任嘉義縣政府公共運輸專案辦公室駐點專員,近年則協助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公總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執行動態地磅、停車管理、AI 車流偵測等多項智慧運輸系統之設計/監造/建置專案,具備豐富的專案管理及工程實務之經驗。 文書事務員柯啟安 學士,目前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畢業於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專長為都市計畫、環境規劃。過去曾協助教會機構辦理計畫撰寫及財務規劃,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4.4 預定作業進度 4.4.1各階段預定工作項目 一、設計服務階段 (一)乙方應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含電腦Microsoft Word、Excel及pdf等相關電子檔案)」1式6份予甲方審查。 (二)乙方應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設計文件期末成果報告」(含電腦Microsoft Word、Excel、CAD及pdf等相關電子檔案)1式6份,由甲方召開審查會議審查。 二、監造服務階段 (一)乙方應於招標前提送之監造計畫1式7份,由甲方核定;內容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監造計畫暨品質計畫書製作綱要」製作及經甲方通知所需項目納入監造計畫之內容。 (二)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出上個月各項日報表(含監造報表、安全衛生檢查紀錄表等)及各項月報(監造月報、品質月報等)。 (三)於本工作驗收前,應提送下列服務成果: 1.彙整設計圖說及預算書等資料。 2.彙整核准之施工圖說。 3.彙整工程報告,包括監造報表、安全衛生檢查日報、環境保護檢查日報、監造月報、品質月報、施工查核與材料及設備抽驗等品管資料暨成果及施工照片等。 4.彙整採購案核定之竣工原圖、A3縮影圖、竣工驗收表(含總表及明細表)、數量計算書及契約規定應提交之文件,並按規定格式製做工程經費轉列財產價值計算表。 5.其他因需要,由甲方或工程司指定之資料、報告或文件。 6.將上述所有電腦檔案製作成光碟片或其他電子儲存裝置1式6份繳交甲方。 4.4.2預定作業進度圖 依設計及監造人力統計表,設計作業工作期限自機關通知規定開工日起,預計90 個日曆天,監造作業工作期限自採購案開工日起,預計360個日曆天,為儘速完工,預計將監造作業工作期限調降為270個日曆天,加快本計畫執行進度,預定進度及累計進度曲線如圖4.4-1 及圖4.4-2。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1.預訂工期210日曆天、2.另加計竣工書圖審查及結算驗收計60日曆天 圖4.4-1 預定工進甘特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4.4-2累計預定進度曲線 4.5 預定作業成果 本團隊透過辦理本案,預定作業成果說明如下: 一、透過高準確率之車輛在席偵測達到更有效之停車管理,將仁德、關廟、仁德、古坑、關廟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地磁式偵測及影像式偵測停車資料整合於設置於古坑服務區之機房,並建置停車管理平台介接1968平台,於尖峰時段可提高用路人使用效率,幫助機關掌握停車場即時停車狀況。 二、因團隊規劃部分停車場使用影像式偵測車輛在席,若未來條件許可,機關可利用影像獲得資訊內容較豐富的特性,彈性規劃後續擴充功能,如人流偵測、智慧尋車、事件偵測等,使停車管理系統效能提升。 三、透過偵測設備所獲得之停車資料,可藉由管理平台顯示,直覺化地呈現即時及當日資訊,並規劃設計平台系統功能,以供做為其他管理層面的運用,提升平台效益。

4.6 服務費用成本分析 本計畫之服務費用計新台幣4,051,209元整,主要分為資料蒐集調查、設計與監造,服務費用成本估算如下表4.6-1~表4.6-6,另外本計畫將依工程預算及最終規劃之方案規劃出適當工程經費,初步經費概算請參考2.6節。 表4.6-1 服務費用總表 項 次 工 作 項 目 金額(元) 備註 壹 發包工作費

壹.一 設計費用 1,223,030

壹.二 監造費用 2,828,179

總價(總計) 4,051,209

表4.6-2 服務成本費用 項 次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壹   發包服務工作費     壹.一   設計費用

    (一) 設計人員直接薪資 465,750     (二) 其他直接費用(設計) 500,000    

直接費用合計 965,750     (三)  管理費(約(一)項20%) 93,150     (四) 公費((一)~(三)項10%) 105,890     (五) 營業稅((一)~(四)項5%) 58,240  

壹.一合計 1,223,030   壹.二

監造費用

(一) 監造人員直接薪資 1,507,200  

(二) 其他直接費用(監造) 640,000

直接費用合計 2,147,200

(三)  管理費(約(一)項20%) 301,440

  (四) 公費((一)~(三)項10%) 244,864

(五) 營業稅((一)~(四)項5%) 134,675

壹.二合計 2,828,179

 

發包服務費用合計 4,051,209

表4.6-3 設計人員直接薪資 職 稱 單 位 數 量 單 價(元) 複 價(元) 計畫主持人 人月 2.25 93,000 209,250 專案設計人員 人月 4.5 57,000 256,500 合 計 465,750

※計畫主持人項目尚包含協同主持人 表4.6-4 監造人員直接薪資 職稱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複 價(元) 監造主任 人月 2.4 85,000 204,000 監造工程師 人月 12 75,000 900,000 文書事務員 人月 9.6 42,000 403,200 合 計

  1,507,200

表4.6-5 其他直接費用(設計) 職稱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複 價(元) 技師簽證費 式 1 250,000 250,000 差旅費 式 1 60,000 60,000 事務設備使用費 式 1 80,000 80,000 報告印刷費 式 1 60,000 60,000 保險費 式 1 50,000 50,000 合 計     500,000

表4.6-6 其他直接費用(監造) 職稱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複 價(元) 差旅費 式 1 100,000 100,000 加班費 式 1 160,000 160,000 事務設備使用費 式 1 180,000 180,000 監造文件及報告印刷費 式 1 120,000 120,000 保險費 式 1 80,000 80,000 合計

640,000

4.7 須由招標機關提供及配合事項 本團隊辦理本案技術服務工作時,煩請機關協助提供或配合以下事項: 審查核可:煩機關於廠商提送各項計畫書初稿、各項工作成果報告及各項成果初稿之日起提出書面審查意見,通知本團隊修正。(審查期間不計工期) 工作許可證:機關於必要時協助本團隊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取得其為承做本案所必須之工作許可證。 為便利本團隊進行各項調查工作需要,煩機關出具公函交由廠商,以向相關機關請求協助之用。 為協助完成本契約約定之工作,煩機關提供或協助本團隊取得必要之資料: (一)機關訂定之有關標準及規範。 (二)機關或其他單位現有、預埋或計畫興建之地下公共設施位置圖及資料。 (三)其餘規劃設計必須之相關資料。 上述資料及各項應辦手續之提供,本團隊以書面送達機關,煩機關於送達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備妥交付,或在申辦文件上簽名或蓋章,如須補件或補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