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Michael1015198808 opened 4 years ago
主题: Coq 数学归纳法
题目: Coq的induct的归纳对应什么样的数学归纳法? 在Coq中,如果我们定义了 Inductive arith : Set := | Const (n : nat) | Variable (x : string) | Plus (e1 e2 : arith) | Minus (e1 e2 : arith) | Times (e1 e2 : arith).
那么,如果我们在证明forall a : arith, P(a) 的时候,如果我们使用intros. induct a. 我们会得到5个sbugoals. 其中,在证明Plus时,我们要证明的东西类似于 IHa1 : P(a1) IHa2 : P(a2) subgoal : P(Plus a1 a2) 问题来了,我们在证明Plus的时候,并没有证明过归纳法对于Minus和Times成立呀?如果a1和a2是Minus或者Times怎么办呢? 更进一步,如果因为Coq的这个“疏忽”,我们在证Plus时用到了Minus的性质,在证Minus时用到了Plus的性质,不就变成循环论证了吗?这该怎么办呢?
习题 还是 OT (在[]中填入x表示勾选):
[]
x
推荐理由: Coq的induct中提到的rank概念在很多计算机领域中有所涉及,很多时候我们用一些比较模糊的rank函数对一类东西进行排序,可以得到很好的结果 题解: Coq对于递归类型是非常严格的。Coq中可以定义的递归类型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可以通过有限个constructor构成的。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我们可以给每个成员赋一个值,不妨记作rank(秩) 所有不通过递归得到的成员,rank设为1.(如例子中的Const和Variable) 所有通过递归得到的表达式a,必然可以写作Constructor(subterm1 subterm2 ... subtermN) 我们定义rank(a) = max(rank(subterm1), rank(subterm2), ... rank(subtermN)) + 1 然后再回到这题。我们其实是在对表达式的秩(它的构造函数的最大深度)做递归!我们在证明Plus的时候,可以尽情使用Minus, Times的性质,因为我们真正在证明的,是如果所有秩为k的表达式如果都有P性质,那么所有秩为k+1的表达式也都有P性质! 这样一来,就不会出现交叉论证啦!
参考资料:
其它: 可延展内容(附简答): 在考虑秩的定义时,如果涉及多个递归类型,能不能只考虑自己? 比如有两个递归类型Recur1, Recur2 Recur1有一个constructor是 Combine Recur1 Recur1 Recur2 如果我们定义a = Combine r1 r2 r3的秩为max(rank(r1), rank(r2)) + 1
有什么样的递归类型,会让我们无法使用秩来做归纳呢?(我还没想到,但应该是存在的) 如果存在这样的递归类型,有没有办法证明Coq语法中,永远无法定义这样的类型呢?
目前来看, 多数学生没有足够的精力学习 Coq。我需要再考虑以什么方式在课程中引入 Coq。
主题: Coq 数学归纳法
题目: Coq的induct的归纳对应什么样的数学归纳法? 在Coq中,如果我们定义了 Inductive arith : Set := | Const (n : nat) | Variable (x : string) | Plus (e1 e2 : arith) | Minus (e1 e2 : arith) | Times (e1 e2 : arith).
那么,如果我们在证明forall a : arith, P(a) 的时候,如果我们使用intros. induct a. 我们会得到5个sbugoals. 其中,在证明Plus时,我们要证明的东西类似于 IHa1 : P(a1) IHa2 : P(a2) subgoal : P(Plus a1 a2) 问题来了,我们在证明Plus的时候,并没有证明过归纳法对于Minus和Times成立呀?如果a1和a2是Minus或者Times怎么办呢? 更进一步,如果因为Coq的这个“疏忽”,我们在证Plus时用到了Minus的性质,在证Minus时用到了Plus的性质,不就变成循环论证了吗?这该怎么办呢?
习题 还是 OT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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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填入x
表示勾选):推荐理由: Coq的induct中提到的rank概念在很多计算机领域中有所涉及,很多时候我们用一些比较模糊的rank函数对一类东西进行排序,可以得到很好的结果 题解: Coq对于递归类型是非常严格的。Coq中可以定义的递归类型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可以通过有限个constructor构成的。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我们可以给每个成员赋一个值,不妨记作rank(秩) 所有不通过递归得到的成员,rank设为1.(如例子中的Const和Variable) 所有通过递归得到的表达式a,必然可以写作Constructor(subterm1 subterm2 ... subtermN) 我们定义rank(a) = max(rank(subterm1), rank(subterm2), ... rank(subtermN)) + 1 然后再回到这题。我们其实是在对表达式的秩(它的构造函数的最大深度)做递归!我们在证明Plus的时候,可以尽情使用Minus, Times的性质,因为我们真正在证明的,是如果所有秩为k的表达式如果都有P性质,那么所有秩为k+1的表达式也都有P性质! 这样一来,就不会出现交叉论证啦!
参考资料:
其它: 可延展内容(附简答): 在考虑秩的定义时,如果涉及多个递归类型,能不能只考虑自己? 比如有两个递归类型Recur1, Recur2 Recur1有一个constructor是 Combine Recur1 Recur1 Recur2 如果我们定义a = Combine r1 r2 r3的秩为max(rank(r1), rank(r2)) + 1
有什么样的递归类型,会让我们无法使用秩来做归纳呢?(我还没想到,但应该是存在的) 如果存在这样的递归类型,有没有办法证明Coq语法中,永远无法定义这样的类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