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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合规系列(二):游戏公测无需版号?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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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业争论:

  游戏公测无须版号?

  根据此前文章《游戏合规系列:游戏无版号运营的法律风险》,我们知道网络游戏无版号运营,网络游戏公司轻则被科以罚款,重则有牢狱之灾。特别在近年监管政策骤然缩紧的当下,游戏公司申请游戏版号以实现合规运营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实务中常出现“网络游戏公测阶段不需要申请版号”的声音,有些游戏界人士认为,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的规定,“网络游戏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并取得收益的行为”。言下之意是,如果网络游戏只上网进行公测,为玩家提供游戏服务,但不收取玩家充值费用,便不符合法律对“网络游戏运营”须有“取得收益”的规定,因此公测阶段的网络游戏并不需要获得版号。

  二、实务案例:

  多款游戏未获版号进行公测

  出现这种声音源自于实务中诸多游戏企业在未获得版号前,径行进行游戏上网公测,最知名的案例当属《绝地求生·刺激战场》事件。腾讯旗下光子工作室于2018年2月9日上线《绝地求生·刺激战场》游戏,因为当时尚未获得版号,因此腾讯对外声称游戏仅开放公测,不取得收益。不料《绝地求生·刺激战场》一上线便成为爆款游戏,玩家日活跃量上千万。而此时受“大部制改革”影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8年4月暂停网络游戏审批,《绝地求生·刺激战场》自此上线裸奔一年多。2019年4月腾讯在取得《和平精英》的游戏版号后,火速下线《绝地求生·刺激战场》,并于停服次日立刻上线《和平精英》,开启氪金模式。

  《和平精英》获得版号 image

  《绝地求生·刺激战场》停服 image

  由于《绝地求生·刺激战场》上线裸奔一年多未曾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经此一役,游戏圈更加认同“网络游戏公测阶段不需要申请版号”的说法。

  三、法律分析:

  游戏无版号究竟能否进行公测?

  实务中的做法并不能代替法律的规定,笔者经过检索,倾向于认为法律并未规定“网络游戏公测阶段不需要申请版号”,相反,如果网络游戏未申请获得版号,并不能上网进行公测活动。

  首先,“网络游戏运营”和“取得版号”是两码事,两者不能划等号,网络游戏即使未取得充值等收益,只要上网就需要取得版号。《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旧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得上网,电信运营企业也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可见,取得版号是网络游戏上网的充分且必要条件,上网公测必须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前置审批。

  其次,游戏公测前取得版号有法律明文规定。《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休闲益智类网络游戏应在“在预定上网出版(公测)运营至少2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上网出版(公测)运营前(18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答复。[i]举轻以明重,休闲益智类网络游戏在公测前,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审批并下发游戏版号,更不用说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内容、情节复杂、玩法多变的大型国产网络游戏了。

  最后,为规范网络出版服务秩序,促进网络出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网络出版物出版前应接受监督检查。《出版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ii],《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立法意旨为“规范网络出版服务秩序,促进网络出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iii],网络出版物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内容[iv]。网络游戏未经前置审批,径行上网公测,一旦出现色情、暴力等问题,监管部门可能被追责,因此公测前未审批并不符合监管的底层逻辑。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网络游戏未获取版号不能上网公测。

【注释】 [i] 参见《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第3条规定:“申请出版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内容,且无故事情节或者情节简单的消除类、跑酷类、飞行类、棋牌类、解谜类、体育类、音乐舞蹈类等休闲益智国产移动游戏,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游戏出版服务单位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要求,参照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制定的《移动游戏内容规范》,审核申请出版的移动游戏内容,填写《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见附件),并在预定上网出版(公测,下同)运营至少20个工作日前,将此表及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属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二)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下列工作:1.审核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2.符合要求的,一份申请材料和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另一份由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存档。3.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者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收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意见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游戏出版服务单位。 (四)游戏出版服务单位取得批复文件后,应按批复文件要求,组织游戏上网出版运营,并在游戏上网出版运营后7个工作日内,向属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上网出版运营时间、可下载的地址、运营机构数量及主要运营机构名称和是否开放充值等出版运营情况;超过预定上网出版运营时间20个工作日仍不能上网出版的,应及时向属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说明理由。” [ii] 参见《出版管理条例》第1条规定。 [iii] 参见《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1条规定。 [iv] 参见《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