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创造 JSX 语法,取代了我们常用的模板引擎,允许我们可以直接在 js 文件中来使用 JSX,这种语法结合了 HTML 和 JavaScript 的优势,既能像平常一样使用 HTML,同时又能在 HTML 中使用强大的 JavaScript 语言。相当于我们可以把 View 和 JavaScript 逻辑写在同一个文件里面。
说道 DOM,这中间话题比较多,在很久以前,因为浏览器厂商很多,而他们中间又有一些比较特立独行,所以开发者体验并不是很好,这时候 jQuery 站出来了。他在 DOM 之上做了一层封装,开发者调用 jQuery 的方法就好了。但是 Facebook 认为开发者直接操作 DOM 还不够好,所以他们搞了一个虚拟 DOM,开发者现在连 DOM 都不用操作了,它用一种更快的内置仿造的 DOM 来计算差异,为你计算出效率最高的 DOM 改变,然后自动去更新 DOM。而且还封装了事件系统,React 的高明之处就是这个事件系统对于开发者而言,并没有新的接口或者其他,一看就会,比 jQuery 还简单。
ReactDOM.render()
ReactDOM.render 是 React 的最基本方法,用于将 JSX 转换成 HTML 语言,并插入指定的 DOM 节点。 React 整套开发框架搭建比较麻烦,新手可以在这里开发jsfiddle 。
众所周知,直接操作 DOM 存在不少问题,大家比较熟悉 jQuery,他在上层封装了很多操作,让开发者有了统一的开发体验。在这一点 React 和 jQuery 有点像,但是比 jQuery 高出一个等级,React 是不会让开发者去操作 DOM 的,除非不得不操作 DOM 。它用一种更快的内置仿造的 DOM 来计算差异,为你计算出效率最高的 DOM 改变,然后自动去更新 DOM。
上一节的代码, HTML 语言直接写在 JavaScript 语言之中,不加任何引号,这就是 JSX 的语法,它允许 HTML 与 JavaScript 的混写。
var movies = ['007:幽灵党','饥饿游戏3','我的少女时代'];
ReactDOM.render(
<div>
{
movies.map(function (movie) {
return <div>{movie}</div>
})
}
</div>,
document.getElementById('app')
);
上面代码体现了 JSX 的基本语法规则:遇到 HTML 标签(以 < 开头),就用 HTML 规则解析;遇到代码块(以 { 开头),就用 JavaScript 规则解析。上面代码的运行结果如下。
添加组件属性,有一个地方需要注意,就是 class 属性需要写成 className ,for 属性需要写成 htmlFor ,这是因为 class 和 for 是 JavaScript 的保留字。
获取真实的DOM节点
组件并不是真实的 DOM 节点,而是存在于内存之中的一种数据结构,叫做虚拟 DOM (virtual DOM)。只有当它插入文档以后,才会变成真实的 DOM 。根据 React 的设计,所有的 DOM 变动,都先在虚拟 DOM 上发生,然后再将实际发生变动的部分,反映在真实 DOM上,这种算法叫做 DOM diff ,它可以极大提高网页的性能表现。
但是,有时需要从组件获取真实 DOM 的节点,这时就要用到 ref 属性。
上面代码中,组件 Greeting 的子节点有一个文本输入框,用于获取用户的输入。这时就必须获取真实的 DOM 节点,虚拟 DOM 是拿不到用户输入的。为了做到这一点,文本输入框必须有一个 ref 属性,然后 this.refs.[refName] 就会返回这个真实的 DOM 节点。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 this.refs.[refName] 属性获取的是真实 DOM ,所以必须等到虚拟 DOM 插入文档以后,才能使用这个属性,否则会报错。
React Tutorial
为什么是 React
React 来自于 Facebook,是的,就是那个你们听说过但是打不开的网站。 React 能做什么呢,能做这么多
所以,Facebook 在推出 React Native 的时候,放出的口号是,learn once, write anywhere。
几乎每个大公司都有一个“运行时间长,维护的工程师换了一批又一批”的项目。Amazon 曾经有个工程师描述维护这种项目的感觉:“climb the shit mountain”。 React 的项目经理 Tom Occhino在 F8表示,他们遇到了一些类似的问题。
菜鸟养成营
Facebook 很希望工程师在第一天就把所有的编程环境都设置好,在第一天就提交代码。这样可以在周二参与每周例行的代码发布活动,将代码同步到 Facebook 几十万台服务器中。Facebook 并不希望新人在第一天提交复杂的代码,基本都是很简单的改变;希望通过练手让工程师能迅速了解整个流程,迅速进入角色。但是这只是解决了工作流程问题,新人还是需要自己动手写代码的,所以菜鸟养成营还有下面两个问题。
这两点其实也是很多软件工程师所关注的,特别是在前端,近几年来,前端发展很快,用不了一年半就是另一个模样。 React 号称能让新人第一天开始使用,就能开发新功能。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特性
Facebook 创造 JSX 语法,取代了我们常用的模板引擎,允许我们可以直接在 js 文件中来使用 JSX,这种语法结合了 HTML 和 JavaScript 的优势,既能像平常一样使用 HTML,同时又能在 HTML 中使用强大的 JavaScript 语言。相当于我们可以把 View 和 JavaScript 逻辑写在同一个文件里面。
说道 DOM,这中间话题比较多,在很久以前,因为浏览器厂商很多,而他们中间又有一些比较特立独行,所以开发者体验并不是很好,这时候 jQuery 站出来了。他在 DOM 之上做了一层封装,开发者调用 jQuery 的方法就好了。但是 Facebook 认为开发者直接操作 DOM 还不够好,所以他们搞了一个虚拟 DOM,开发者现在连 DOM 都不用操作了,它用一种更快的内置仿造的 DOM 来计算差异,为你计算出效率最高的 DOM 改变,然后自动去更新 DOM。而且还封装了事件系统,React 的高明之处就是这个事件系统对于开发者而言,并没有新的接口或者其他,一看就会,比 jQuery 还简单。
ReactDOM.render()
ReactDOM.render 是 React 的最基本方法,用于将 JSX 转换成 HTML 语言,并插入指定的 DOM 节点。 React 整套开发框架搭建比较麻烦,新手可以在这里开发jsfiddle 。
运行效果是酱紫:
JSX 语法
众所周知,直接操作 DOM 存在不少问题,大家比较熟悉 jQuery,他在上层封装了很多操作,让开发者有了统一的开发体验。在这一点 React 和 jQuery 有点像,但是比 jQuery 高出一个等级,React 是不会让开发者去操作 DOM 的,除非不得不操作 DOM 。它用一种更快的内置仿造的 DOM 来计算差异,为你计算出效率最高的 DOM 改变,然后自动去更新 DOM。
上一节的代码, HTML 语言直接写在 JavaScript 语言之中,不加任何引号,这就是 JSX 的语法,它允许 HTML 与 JavaScript 的混写。
上面代码体现了 JSX 的基本语法规则:遇到 HTML 标签(以 < 开头),就用 HTML 规则解析;遇到代码块(以 { 开头),就用 JavaScript 规则解析。上面代码的运行结果如下。
组件
所谓组件,就是状态机。React 将用户界面看做简单的状态机。当组件处于某个状态时,那么就输出这个状态对应的界面。通过这种方式,就很容易去保证界面的一致性。在 React 中,你简单的去更新某个组件的状态,然后输出基于新状态的整个界面。React 负责以最高效的方式去比较两个界面并更新 DOM 树。
React 允许将代码封装成组件(component),然后像插入普通 HTML 标签一样,在网页中插入这个组件。React.createClass 方法就用于生成一个组件类。
上面代码中,我们把电影详情封装成一个组件 Details,然后就想插入普通 HTML 标签一样,在网页中插入这个组件。
组件的用法和 HTML 标签完全一致,可以加入任意属性,比如我们给 Details 组件加入一个 movieId 属性,他的值为 id,这个值可以在组件内从 this.props 对象上面读取,上面的代码运行效果如下:
所有的组件都必须实现 render 方法,我们先回顾一下模板引擎,基本都是返回字符串,然后在数据编进去,替换掉里面的变量,然后在把这段 HTML 片段 append 到 document 中。而 React 的 render 方法不是返回字符串, 是返回 view 的描述,是一颗 React 组件树,这棵树最终将会渲染成 HTML,render 方法是一个 pure function,就是说只负责纯粹的渲染逻辑,不涉及具体的业务逻辑和其他其他事情,这样可以使服务器端渲染更加切实可行,也使组件更容易被理解。
添加组件属性,有一个地方需要注意,就是 class 属性需要写成 className ,for 属性需要写成 htmlFor ,这是因为 class 和 for 是 JavaScript 的保留字。
获取真实的DOM节点
组件并不是真实的 DOM 节点,而是存在于内存之中的一种数据结构,叫做虚拟 DOM (virtual DOM)。只有当它插入文档以后,才会变成真实的 DOM 。根据 React 的设计,所有的 DOM 变动,都先在虚拟 DOM 上发生,然后再将实际发生变动的部分,反映在真实 DOM上,这种算法叫做 DOM diff ,它可以极大提高网页的性能表现。 但是,有时需要从组件获取真实 DOM 的节点,这时就要用到 ref 属性。
上面代码中,组件 Greeting 的子节点有一个文本输入框,用于获取用户的输入。这时就必须获取真实的 DOM 节点,虚拟 DOM 是拿不到用户输入的。为了做到这一点,文本输入框必须有一个 ref 属性,然后 this.refs.[refName] 就会返回这个真实的 DOM 节点。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 this.refs.[refName] 属性获取的是真实 DOM ,所以必须等到虚拟 DOM 插入文档以后,才能使用这个属性,否则会报错。
上面代码中,通过为组件指定 Click 事件的回调函数,确保了只有等到真实 DOM 发生 Click 事件之后,才会读取 this.refs.[refName] 属性。React 组件支持很多事件,除了 Click 事件以外,还有 KeyDown 、Copy、Scroll、Change、Input 等,完整的事件清单请查看官方文档。
React 里只需把事件处理器(event handler)以骆峰命名(camelCased)形式当作组件的 props 传入即可,就像使用普通 HTML 那样。React 内部创建一套合成事件系统来使所有事件在 IE8 和以上浏览器表现一致。也就是说,React 知道如何冒泡和捕获事件,而且你的事件处理器接收到的 events 参数与 W3C 规范一致,无论你使用哪种浏览器。 其实,当 React 启动的时候,它在最外层使用唯一一个事件监听器处理所有事件。当组件被加载和卸载时,只是在内部映射里添加或删除事件处理器。当事件触发,React 根据映射来决定如何分发。
this.state
React 把用户界面当作简单状态机。把用户界面想像成拥有不同状态然后渲染这些状态,可以轻松让用户界面和状态保持一致。 React 里,只需调用 setState()来更新组件的 state,然后 React 根据新的 state 重新渲染用户界面(不要操作 DOM)。React 来决定如何最高效地更新 DOM。
上面代码是一个 MovieList 组件,它的 getInitialState 方法用于定义初始状态,也就是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通过 this.state 属性读取。在 componentDidMount 中修改组件的状态,this.setState 方法就修改状态值,每次修改以后,自动调用 this.render 方法,再次渲染组件。
由于 this.props 和 this.state 都用于描述组件的特性,可能会产生混淆。一个简单的区分方法是,this.props 表示那些一旦定义,就不再改变的特性,而 this.state 是会随着用户互动而产生变化的特性。
组件的详细说明和生命周期
组件的生命周期分成三个状态:
React 为每个状态都提供了两种处理函数,will 函数在进入状态之前调用,did 函数在进入状态之后调用,三种状态共计五种处理函数。
此外,React 还提供两种特殊状态的处理函数。
图中的方法几乎已经包括了 React 的所有 API,自定义组件时根据需要在组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实现不同的逻辑。除了必须实现 render 方法之外,其它常用的方法包括:
组件化的开发思路
虚拟 DOM 不仅带来了简单的 UI 开发逻辑,同时也带来了组件化开发的思想,所谓组件,即封装起来的具有独立功能的 UI 部件。React 推荐以组件的方式去重新思考 UI 构成,将 UI 上每一个功能相对独立的模块定义成组件,然后将小的组件通过组合或者嵌套的方式构成大的组件,最终完成整体 UI 的构建。例如,Facebook 的 Instagram 整站都采用了 React 来开发,整个页面就是一个大的组件,其中包含了嵌套的大量其它组件,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下它背后的代码。
如果说 MVC 的思想让你做到视图-数据-控制器的分离,那么组件化的思考方式则是带来了 UI 功能模块之间的分离。
对于 MVC 开发模式来说,开发者将三者定义成不同的类,实现了表现,数据,控制的分离,开发者更多的是从技术的角度来对 UI 进行拆分,实现松耦合。对于 React 而言,则完全是一个新的思路,开发者从功能的角度出发,将 UI 分成不同的组件,每个组件都独立封装。组件的封装方式和单向数据流动能够极大地简化前端架构的理解难度。下面我们通过组件化的思路来构建我们的电影详情页(为了 DEMO,请原谅我把产品原型修改的这么丑)。
在 React 中,你按照界面模块自然划分的方式来组织和编写你的代码,对于详情界面而言,整个 UI 是一个通过小组件构成的大组件,每个组件只关心自己部分的逻辑,彼此独立。所以界面组织架构如下:
这样最外层的 Details 界面和 CommentBox 的 Render 只需要如下代码:
具体到每个组件,Header 和 Story 都比较简单,只是呈现数据。
Poster 稍微复杂一点。
评论列表和评论框也会复杂一点。
完整的代码在这里。
通过这种方式,每个组件的UI和逻辑都定义在组件内部,和外部完全通过 API 来交互,通过组合的方式来实现复杂的功能。React 认为一个组件应该具有如下特征:
React 是一个全新思路的前端 UI 框架,它完全接管了 UI 开发中最为复杂的局部更新部分,擅长在在复杂场景下保证高性能;同时,它引入了基于组件的开发思想,从另一个角度来重新审视 UI 的构成。通过这种方法,不仅能够提高开发效率,而且可以让代码更容易理解,维护和测试。
工具
React Developer Tools
编写可预测,符合习惯的代码
所谓可预测(predictable),即容易理解的代码。我们上面已经说了很多了,为什么这里还要加一节呢?其实我是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觉得 React 最大的价值究竟什么?
高性能虚拟 DOM? JSX? 封装过的事件机制? 调试机制?
尽管这些都足以重要,但是 Tom Occhino 指出 React 最有价值的是声明式的,直观的编程方式。
软件工程想来不提倡高深莫测的技巧、复杂的算法去编程,相反,如何写出可理解可阅读可预测的代码才是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前面这种绑定事件的方式是不是很熟悉,因为上世纪90年代就是这么做的:
顺便我们在看一下 jQuery 时代的做法:
第一行是出现在模板文件中,第二行是出现在 js 文件中。 我们在看看 React 的实现:
是不是很简单,返璞归真,任何以为了解过前端的同学都能看懂这段代码,同时也能写出这样的代码!UNIX 的发明者里奇设定了 UNIX 的设计原则为 Keep it simple & stupid(大道至简)。
将来
至此,React 的基本点都讲完了,但是社区还有大量的知识点需要学习,比如react-router, react-hot-reload, Redux 或者 Flux 的 N 种实现,CSS in JS 及其 N 种实现,Immutable-js,webpack...
虽然有点多,但是每项都可以学出来装逼用,而且目前大家不用担心,因为大部分我们都已经打包到 pepper 里面了。在后面的分享里面我们会逐步深入进去,欢迎大家关注这个项目,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在 gitlab 里面提 issue,然后欢迎所有同学都可以一起来分享在 React 上的一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