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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3c.github.io/clreq/#interlinear-punctuation-letter-spacing
根据上述通则 1. 拉开字距后,着重号依旧应与字符居中对齐而不能错位。
上述通则 1. 里好像没有提到拉开字距的内容?
原文要表达的意思可能是:
在基于通则的基础上,如果进一步做「拉开字距」(疏排)的处理,着重号的排版行为应为[……]
@realfish 的理解是对的。如果觉得原文有歧义,可根据上一段的写法,改为
如果被标注字的字距被拉开(疏排),根据上述通则 1,着重号依旧应与字符居中对齐而不能错位。
https://w3c.github.io/clreq/#interlinear-punctuation-letter-spacing
上述通则 1. 里好像没有提到拉开字距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