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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 大,比,从,众,化, 虐(老虎咬人像),休。北,仁,并,长,夫,考,老,方,汰
子和巳: 子,巳,孑,孓,了,保,呆,字, 学,教,孜。包,仔,孟,兒
女: 女,母,每,好,妃,孕, 妞,囡(nan:女儿,小孩), 奻(nuan:讼),安, 妇。
男:
身体: 目,鼻, 头,首,手,足,心,齿,口,耳
关系: 父,母,爷、奶,婆,族,祖,娘,爹,姑,叔,伯,子,孙,玄,太,高,舅,姨,婆,婶。哥,弟,妹,姐,姊,堂,表。严慈,考妣,尊等。
关系排名:伯、叔、仲、季
自我称谓: 文学性:我,吾,台,余,予,朕,私,俺,洒家,咱,谦称(拙,仆,牛马走,愚,小,拙,敝,鄙人,舍,家。)身份(老(老身,老朽),孤,寡人,臣,奴才,在下,小生,小可, 小女子,不才,末将, 哀家,妾等等),山人
尔,汝,子
丧和桑最早的时候是同一个字, 表示丧亡, 似花萼掉落,四虫吃桑叶。
在金文时加亡声,亡兼义。甲骨文中,丧字用法有二,一个是地名,一个是丧亡、亡失义。 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称:“《亡部》曰:‘亡,逃也。’亡非死之谓……公子重耳自称身丧,鲁昭公自称丧人,此丧字之本义也。凡丧失字,本皆平声,俗读去声,以别于死丧平声,非古也。”注意,声调不同,字义不同,这很重要。比如《诗经.唐风.葛生序》:“(晋献公)好攻战,则国人多丧矣。”郑玄笺称:“丧,弃亡也。”因为晋献公好战,所以国人大多逃亡了。
2.搜 本子为叟,执火在屋里找东西之型,后本义消失,另造搜字替代,古籍借以为老人(执火者,有经验的,领导的)
参考漢字王國的奧妙:常見易錯易混字詳說細解(插圖本) - 馬玉茹編著 - Google 图书
旨在提示,凡物触及刀匕利刃,必凶险,必断离。因而早期甲骨文“ 亡 ”有提醒提示規避,回避,躲避,離開義。警示無(不要靠近)。《广雅①·释诂三》:“亡,避也”。
[失去] ~佚。~羊补牢。~国奴。
[死去]伤~。死~。“存亡不可知”
[消滅]灭~。救~。兴~。
「無/无」如:阵亡(在作战中牺牲);亡醮jiào (为死者设坛祭祷) 秦漢之前特指[沉迷于宴饮]如《孟子》:“乐酒无厌谓之亡”。
通「忘」如《诗·邶风·绿衣》:“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相关字
非芒本字 目前“芒”的早期構型是戰國文字(芒/艹亡。信2.023(楚))別稱“芭芒”,又名芭茅(茅草)。屬单子叶植物。禾本科芒属。一种多年生牧草,植株高大,繁殖快,面積大(茫茫大草原)是中国南方山地黄牛的传统青饲料。 由於芒,从艸,亡声。本义為:谷类植物种子壳上或草木上的针状物。如麥芒(針尖對麥芒)。芒刺(草木茎叶或果谷上的尖刺);芒角(植物的尖叶);芒草(又名莽草。形状像石楠而叶稀,有毒);光芒(主指肉眼不敢直視的刺眼的陽光)
禾,秀,秃,利
氏,氐,屯,生,田(甫,苗)季,禾,年, 不
麦,粟,稷,稻,黍
《说文》:“桑,蚕所食叶木。”《诗·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朱熹集传:“桑、梓二木,古者五亩之宅,树之墙下,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按:后世以“桑梓”为故里,源出于此。)晋陶潜《归园田居》五首之二:“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也指桑叶。《诗·卫风·氓》:“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汉王充《论衡·商虫》:“夫虫食谷,自有止期,犹蚕食桑,自有足时也。”引申指采桑。《诗·魏风·十亩之间》:“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 《汉书·外戚传·元后》:“率皇后列侯夫人桑。”颜师古注:“桑,采桑也。”又指种桑养蚕。《汉书·食货志上》:“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蓄积,以实仓廪。”
猪狗鸡鸭羊牛,狼虎鹿犀兕,象鼠兔龙蛇。虫蛙龟鱼鸟雉
善于逃跑的兔子+ 之+ 行,构成逃跑的意思
從現在的繁體簡體看,沒有!但「辶+豕=逐」值得注意,「逐」並不意味野豬(豕)逃跑了,而是獵人追著野豬跑。逐的甲骨文金文裏面有雙豕並列的,也有鹿和老虎的。這些豕、鹿、虎本不屬於獵人,而是大自然的饋贈,人人可得。所以,「逐」強調的是獵人追趕野獸的行為,體現的是獵人的勇氣、力量和智慧,而不是豕、鹿、虎等獵物的逃跑奔走。 和豕近似的是豚,豚是家豬中的小豬。「辶+豚=遯」的簡化字是遁,「單于夜遁逃」,逃跑的意思。如果「逐」是獵人的追趕,為什麼「遯」則是小豬的逃跑呢?刀哥認為,關鍵就在豕和豚的權屬關係上。豕在山野,人人可得;豚為家養,飼者所有。所以,豕、鹿、虎等跑了,無所謂逃跑,但家養的小豬跑了,則是逃跑了。
甲骨文(鹿)獨體像形。象鹿的側視圖形。上有二角,中間是突出眼目的頭部,下身是腳和尾部的簡筆勾形。有的甲骨文 (鹿)頭上一隻角是鹿側面之形。還有甲骨文(鹿)筆劃簡單。 金文(鹿)承續甲骨文,鹿的象形特點更加明顯。楚文(鹿)下身變化較大,戰國文字(鹿)將鹿蹄寫成“比”狀。篆文(鹿)承續戰國字形。隸書(鹿)定型。
(麗)(塵)(麓·山腳下)(麇qún)(麀yōu)’
慶(廌心)
早期甲骨文(廌)(廌)(廌) (廌)又稱獬廌(xiè zhì) 解廌或獬豸。獨體象形。象獬廌(xiè zhì) 解廌或獬豸形。金文(廌)承續甲骨文。楚文字(廌)保留了廌頭部獨角。小篆(廌)頭尾變化極大,尤其是。將尾部訛變為勿形。隸書(廌)大體承續篆文,但將廌腿部在篆文基礎上訛變成灬。廌字定型。
甲骨文(廌)獨體象形。上古神話傳說中專門主持公道伸張正義能快速判別疑難案件的獨角神獸/神羊。其體形如羊,雙目明亮有神,額頭上通常長一銳角。發現惡人就用獨角除之滅之食之。歷代司法機關以“廌”為伸張正義的象征。
慶。薦/薦。
灋/法。
『獬廌xiè zhì/解廌』古代傳說中能分辨是非曲直的神獸。 『解廌冠/獬豸冠』古代法官戴的帽子。《新唐書·車服志》法冠者,御史大夫、中丞、禦史之服也。一名解廌冠。 『皮廌』皮制的馬鞍墊子(廌在此是薦的訛字)。漢·桓寬《鹽鐵論·散不足》“古者,庶人賤騎繩控,革鞮皮廌而已” 張之象 注:“華本改廌為薦,按所改是也。”一本作“ 皮薦 ”
庶有廌乎。——《左傳·宣十七年》
廌,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決訟,
令觸不直者。——《玉篇》
獬豸者,一角之羊。性識有罪。臯陶治獄。
有罪者令羊觸之。按古有此神獸。
非必臯陶賴之聽獄也。——《論衡》
廌能止不直。故古訓爲解。——《廣韻》
東北荒中有獸。見人鬥則觸不直。
聞人論則咋不正。名曰獬豸。——《神異經》
群鸟聚在大树上
翅膀上硬的部分叫翎。
像鸟在空中飞翔的样子
硬羽软毛
想蛇一样缓慢行走
戈是一種用于砍殺的兵器,普遍用于商周時期的戰場上。“人”在“戈”旁,像是人在持戈守衛的樣子
“戊”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一把长柄宽刃的大斧,刃部朝左,形似弯月。金文更像一把大斧之形。小篆已经看不出斧头的模样了。隶变后楷书写作“戊”。今天变为钺
“戌”是象形字。甲骨文上部朝左的部分是宽刃平口的斧头,下部是一条长柄。金文线条化,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戌”。
甲骨文、金文字形像带柲的广刃兵器(如戚钺)形,后被借为地支的第十一位。 《尔雅·释天》:“太岁在戌曰阉茂。”
本义: 立威, 对于立威的本人或者被恐吓的人来讲这个威字有了,有人说是妇好领兵的形象,汉朝也做,姑的形象。 。西周金文从女从戊,或从戌,春秋金文从女从戊,或从戈,战国文字从戌。戌、戊、戈都是武器,以示威慑之意。本义盖威力、威风。《书·洪范》:“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 (臣下不能造福,不能施展威风,不能美食)叔向簋:“秉威义(仪)。”王孙钟:“淑于威义(仪)。”《诗·邶风·柏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威仪”指庄严的容貌举止。“威”常读为“畏”。邾公华钟:“余毕龏(恭)威(畏)忌。”(徐在国)
“成”字的本义是“成盟”、“和解”,如《左传•成公十一年》:“秦晋为成。”也就是说,秦晋两国和解了。从这个意义又可以引申为“完成”,如李斯《谏逐客书》:“秦成帝业。”即秦闻完成了帝业的意思。从“完成”又能引申为“成功”,如《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成败之机,在于今日。”这个“成”字是与“败”字相对的。从“成功”之义又能引申为“成为”,如《礼记•学记》:“玉不琢,不成器”
畏,惡也。从甶,虎省。鬼頭而虎爪,可畏也。
唐代大诗人杜甫说“挽弓当挽强”,只有强弓才弹性强、力量大、射得远。从甲骨文①看,左边是弓背,右边是弓弦,真像古代的武士所用的强弓,所以“弓”字是个象形字。②是金文的形体,只有弓背而省掉了弓弦。小篆③大体与金文相似,还有弓的样子。可是楷书④就看不出弓形了。
“弓”的形状是弯曲的。“弓鞋”,是指古代缠足妇女所穿的鞋.呈弯曲形,如郭钰有“草根露湿弓鞋绣”的诗句。“弓腰”,是指古代舞女的弯腰状,如:“舞袖弓腰浑忘却,蛾眉空带九秋霜。”(《酉阳杂俎》)
有人说“步弓”是古代射箭用的“大弓”,这就是“指鹿为马”了。其实“步弓”是古代一种量田的工具,一弓等于五尺,这种弓根本不能用来射箭。
“弓”字是个部首字。凡是由“弓”为部首所组成的字,大都与弓矢有关。
象形字。像弓形。始见于甲骨文,繁者有弓弦,简者省掉弓弦。金文承袭甲骨文。战国文字或在“弓”字下部加短横为饰。“弓”本义是射箭的武器。同卣:“易(赐)同金车弓矢。”虢季子白盘:“赐用弓、彤矢。”《包山楚简》260:“一奠弓。”《诗·大雅·公刘》:“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礼记·王制》:“诸侯赐弓矢,然后征。”(徐在国)
指事字。甲骨文“弦”字从弓,于弓弦处加一指事符号,以表示弓弦之所在。秦文字“弦”字从弓、从糸(mì),汉简帛(bó)、汉印“弦”字仍从弓、从糸。《说文》:“弦,弓弦。”本义是弓弦。
这是“引人人胜”的“引”字,是个指事字。①是甲骨文的形体,是一张大弓。弓背上有一小画作为指示符号,表示是引弓之处。②是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相类似。③是小篆的形体,将原来弓背上的一小画变为独立的一竖画。④为楷书的写法。
《说文》:“引,开弓也。”这是对的,如卢纶《和张仆射塞下曲》:“将军夜引弓。”开弓使弦满,相距益长,因此可引申为“延长”、“长久”之意,如《诗经·小雅·楚茨》:“子子孙孙,勿替引之。”“替”为“废”义。这句话的意思是:子孙后代,要永远保持祭礼。拉满弓,不发箭,“引而不发”可以作示范,这就可以引申为“引导”、“带领”之义,如《史记·魏公子传》:“公子引侯生坐上座。”这是说:魏公子引导侯生坐在上座。“引子”一词是指戏曲的开始部分。中医的药引也叫“引子”。 指事字。甲骨文“引”字从弓、从丿,“丿”表示引弓。两周文字承袭商代文字。《说文》篆文“引”字所从的“丿”变为一竖,为隶楷“引”字所本。《说文》:“引,开弓也。”本义是开弓。《庄子·田子方》:“列御寇为伯昏无人射,引之盈贯。”引申有延长、长久义。《尔雅·释诂上》:“引,长也。”甲骨文习见“引吉”,义为长吉。《易·萃》六二:“引吉,无咎。”毛公鼎“皇天引厌厥德”(皇天将长久地饱享您的恩德)与《书·洛诰》“万年厌于乃德”义同。又通“矧”,副词。毛公鼎:“无唯正闻,引(矧)其唯王智(知)。”(连正常(道理,事情)都不知道,王还能知道什么?)(徐在国)
《说文·倉部》:“倉,谷藏也。仓黄取而藏之。故谓之仓。从食省,口象仓形。凡倉之属皆从倉。”(倉,谷米收藏的地方。趁谷成熟颜色苍黄之时,收藏它,所以叫做仓()。由“食”字省略会意,“口”像仓的形状。大凡倉的部属都从倉。)
“仓”的本义是藏粮食的地方。如《管子·牧民》:“仓廪实而知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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囷: 高诱注《吕氏春秋·仲秋》说:“圆曰囷,方曰仓", 都是存储粮食的 秦代陶囷
窌[jiao]: 地窖 *《周礼·考工记·匠人》:“囷窌仓城,逆墙六分。”
贾公彦疏:“地上为之方曰仓,圜曰囷;穿地曰窌。”《荀子·荣辱》:“馀刀布,有囷窌。”
杨倞注:“囷,廪也。圜曰囷,方曰廪。窌,窖也。地藏曰窌。”
·顾炎武 《郡县论五》:“县之仓廪,皆其囷窌。”
廪[lin]: 粮仓
库 在古代“仓”与“库”是有严格区别的,装粮食的叫“仓”,装其它物品的才称为“库”,决不相混。
郭
历史上的佛寺,相当于现在的大学,它的目的是普及教育。佛寺里面有藏经楼,起到了现在公共图书馆的作用。里面不单单佛教经典,儒家道家的经典都有收藏。很多读书人,象王阳明、朱熹、范仲淹这些大儒,都曾长时间在寺院里挂单读书。而且寺院定期有佛法的讲座,当地老百姓都可以去听,这是起到普及佛法的作用。也是大众共同修行的一个场所。
寺院里的出家人,相当于现在大学里的专职教授。学佛选择出家或者在家,这是分工的不同。出家只是选择做专职弘扬佛法的工作而已。这就好比现在有人选择在学校里教书,也是专职做传播知识的工作,这是一样的道理。但是学佛不一定非要出家,就好像学知识不一定非要当老师。出家人也不一定比在家人高明,就好像当老师未见得一定比其他职业知识渊博,这是同样的道理。诸位可以读读《居士转》《女居士转》,这些在家人的成就甚至还超过出家人。
中国大陆近百年佛教受到很大的破坏,大众甚至佛教徒对于传统佛教都有很大的误解。最明显的误解,一个是供奉佛像,一个是给庙里捐钱。寺庙里供奉佛像,相当于私塾里供孔子像,又好比美国人把四位总统像雕在岩石上,或者是在蜡像馆收藏。塑像的一个目的是纪念老师,再一个就是见贤思齐,用老师的形象提醒自己用功。并不是把佛像当神明看待。至于寺院捐钱,这是印度僧团乞食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中国古时候,有两种职业是不明码标价的,一是老师,一是医生。老师教学生,或者医生看病,学生和病人都是随分给的,有钱多给一些,没钱少给一些。前面讲了,佛教寺院相当于是社区大学,它本身也不明码标价。就摆一个功德箱,大家也是随分给,相当于大众集资办学。因为中国不象印度,印度是在佛教出现之前就有比丘行乞的风俗。而中国的文化背景不同,形式需要根据环境而改变。因为寺院的钱是用来办教育的,给寺院捐钱相当于支持教育,这是做了很大的好事,但却谈不上功德。按佛法的原理来讲,功德是从定中来的,不是从布施做善事来的。历史上梁武帝造四百八十寺,达摩祖师也说并无功德。
再说和尚。现在和尚成了通用名词,泛指出家人。其实佛门里面,和尚是个非常尊贵的称呼。一个寺院的主持,或者是一方的道场的主讲人,才称为和尚。再说合什,合什是佛门一个礼节,它是代表把纷乱的心思收束住。我们平时十指是张开的,现在把它合拢在一起,这就是代表集中,代表定。定是佛法修行的核心,所以这个礼节有很深的寓意在。就好像基督徒划十字,也有它的寓意。佛门一举一动,都有它的寓意,但这里面没有神秘和迷信。
【庙】 古代本是供祀祖宗的地方。“庙”的历史比“寺”更为悠久,因为它是中国人供祭祖宗神位的屋舍,故又称为“宗庙”。 那时,对庙的规模有严格的等级限制。《礼记》中说:“天子七庙,卿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太庙”是帝王的祖庙,其他凡有官爵的人,也可按制建立“家庙”。汉代以后,庙逐渐与原始的神社(土地庙)混在一起,蜕变为阴曹地府控辖江山河渎、地望城池之神社。“人死曰鬼”,庙作为祭鬼神的场所,还常用来敕封、追谥文人武士,如文庙——孔子庙,武庙——关羽庙。庙逐渐成为祭祀中国的一切圣贤、神灵的处所,如孔庙、武侯庙、关帝庙、岳王庙、龙王庙、孟姜女庙、屈原庙、妈祖庙、山神庙、土地庙、城隍庙等。中国古代,差不多每一座城池都有一个城隍庙,而庙中所建“尸主”,大多有姓名可查,如上海城隍庙的“尸主”为元末明初的“东海名士”秦裕伯,昆明城隍庙(原址在今“五一电影院”)的“尸主”为明代大忠臣于谦。另外,皇宫的前殿也称为庙,所以朝廷也称为“庙堂”、“庙廊”。如宋代着名文学家范仲淹就有名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祠】是为纪念伟人名士而修建的供舍(相当于纪念堂)。这点与庙有些相似,因此也常常把同族子孙祭祀祖先的处所叫“祠堂”。祠堂最早出现于汉代,据《汉书·循吏传》记载,“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及时(指诞辰和忌日)祭礼不绝。”东汉末,社会上兴起建祠抬高家族门第之风,甚至活人也为自己修建“生祠”。由此,祀堂日渐增多。
【观】 《释名》云:“观者,于上观望也”。观就是古代天文学家观察星象的“天文观察台”。史载汉武帝在甘泉造“延寿观”,以后,建“观”迎仙蔚然成风。据传,最早住进皇家“观”中的道士是汉朝的汪仲都。他因治好汉元帝顽疾而被引进皇宫内的“昆明观”。从此,道教徒感激皇恩,把道教建筑称之为“观”。
【庵】 古时是一种小草屋,即所谓“结草为庵”。旧时文人的书斋亦称“庵”,如“老学庵”、“影梅庵”。汉以后建了一些专供佛徒尼姑居住的庵堂,于是“庵”也就成了佛教女子出家行佛事的专用建筑名称了。
【宫】在秦以前是中国居住建筑的通用名,从王侯到平民的居所都可称宫,秦汉以后,成为皇帝居所的专用名。
【殿】原指大房屋,汉以后也成为帝王居所中重要建筑的专用名。 殿为宫室、礼制和宗教建筑所专用。堂、殿之称均出现于周代。“堂”字出现较早,原意是相对内室而言,指建筑物前部对外敞开的部分。堂的左右有序、有夹,室的两旁有房、有厢。这样的一组建筑又统称为堂,泛指天子、诸侯、大夫、士的居处建筑。“殿”字出现较晚,原意是后部高起的物貌;用于建筑物,表示其形体高大,地位显着。自汉代以后,堂一般是指衙署和第宅中的主要建筑,但宫殿、寺观中的次要建筑也可称堂,如南北朝宫殿中的“东西堂”。
【亭】是中国传统建筑中周围开敞的小型点式建筑,供人停留、观览,也用于典仪,俗称亭子,出现于南北朝的中后期。“亭”又指古代基层行政机构,兼设有旅舍形式 亭一般设置在可供停息、观眺的形胜之地,如山冈、水边、城头、桥上以及园林中。还有专门用途的亭,如碑亭、井亭、宰牲亭、钟亭等。
【楼】与【阁】在早期是有区别的。楼是指重屋,阁是指下部架空、底层高悬的建筑。阁一般平面近方形,两层,有平坐,在建筑组群中可居主要位置,如佛寺中有以阁为主体的,独乐寺观音阁即为一例。楼则多狭而修曲,在建筑组群中常居于次要位置。 皇家型、宫、殿。 宗教型:宫、殿、楼、塔。 城市公共型:楼、阁、亭。 私人型:堂、轩、榭、居、斋、馆、阁、楼。
文言版《说文解字》:囱,在墙曰牖,在屋曰囱。象形。凡囱之属皆从囱。窗,或从穴。 附 白话版《说文解字》:囱,在墙壁上的叫“牗”,在屋顶的叫“囱”。字形像窗口之形。窗,这是“囱”的异体字,采用“穴”作边旁。,这是古文写法的“囱”字。
《說文》:囧,䆫牖麗廔闓明。象形。凡囧之屬皆从囧。讀若獷。賈侍中說:讀與明同。
甲骨文中之“田”(非土田之田)像釜鬲之箅,“八”像散发出的蒸汽,之整体像蒸熟食物的器皿,即甑(zèng)之初文。古代的甑,底部有许多透蒸汽的小孔,置于鬲或(fù,大口的釜)上蒸煮,如同现在的蒸笼。也有另外加箅的。新石器时代已有陶甑,殷周时有用青铜铸成的,现在则以木制为主,也有竹制。甑、鬲合在一起便是甗,甗之甑、鬲两部分可合铸在一起,也可上下分开,器盛行于殷、周时。西周金文中始加 或 “口”中加短横是古文字中常见的现象),乃像承置甑的物件。“曾”在甲骨文中用为祭祀名、地名或方国名,金文中用作国名、地名。易鼎:“使于曾。”或用为增加的“增”。卫簋:“王曾(增)令卫,易(赐)赤市攸勒。”或用为重义,曾孙仆儿钟有“曾孙”语。文献中多用为加强语气的副词,常与“不”连用。《列子·汤问》:“曾不若孀妻弱子。” (竟然连寡妇小孩都不如)用为这些意义的“曾”读zēng。表示“曾经”义时读céng。(陈英杰)
会意字。殷商甲骨卜辞有“ ”字,以二“(东 )”形相对,会对偶之意,这是“曹”字初文。也在殷商,其下加“口”形而为分化形式。“曹”字自西周在下部“口”形内增加了短横,混同于“甘”之古形,这种写法绵延至秦汉。但小篆下部变作“(曰 )”,西汉有变作“曰”形者,东汉则以作“曰”为基本形式,后世楷书与“日”混同。上部“㯥”形在汉代先省作“ ”,后又连通顶部两个短横,最后合并中间两个短竖,全字成为“曹”形。汉代还有承战国简化形式“ ”而进一步简省作“曺”的形式,后人也常效仿,但没有成为正体。“曹”本义是对偶。《楚辞·招魂》:“分曹并进,遒相迫些。”(二人对弈,各自落子进攻,紧急地相互逼迫以求胜棋)王逸注:“曹,偶也。”“曹”由对偶义引申出诉讼的双方义,即原告和被告。《说文》:“曹,狱之两曹也。”“两曹”,古书或写作“两遭”、“两造”。对偶是双方相对,所以引申为遭逢,战国中山王壶及马王堆汉墓帛书都有此义例,后来用加旁分化字“遭”。由两曹义引申为等辈、群类,又引申为古代分科治事的官署和部门,如刑曹、兵曹、功曹。(金国泰)
《书·仲虺之诰》:「式商受命,以爽厥师。」伪孔传:「爽,明也。」 《左传·昭公三年》:「子之宅近市,湫隘嚣尘,不可以居,请更诸爽垲者。」杜预注:「爽,明也。」 引申为清朗。 《晋书·王徽之传》:「西山朝来致有爽气耳。」 又为开朗,爽朗。 《世说新语·容止》:「孙兴公见林公稜稜露其爽。」 许慎《说文解字》云:“爽,明也,从㸚(lǐ),从大。”, 明正义引申为舒服,明极为暗,明暗交错引申为差错。 《老子》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曹魏王弼云“爽,差失也。失口之用,故谓之爽”,“口爽”是“口出差错,丧失味觉”之义,“五味令人口爽”是说美味摄入太多会损害“口之用”即味觉。
差错:《诗经·氓》:“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汉儒毛亨将“爽”释作“差”即“差错”,“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李零先生说:「爽字的古文字写法,和桑、丧二字本来就是同一个字。爽字本身就有丧失之义……更准确地说,爽的意思是丧,还不是伤。」《我们的经典·老子·第十二章》 这样,「差失,违背」义与「伤,败坏」义(是否为假借义说不准)可以合并到一起,就形成了「明朗」与「丧失」两个大的类。 前者似乎与「奭(盛也)」有一些联系,后者似乎与「桑、丧」有一些联系
两山之间曰丘
山中的雾气
古代医和醫,毉,应该是同时存在的,本义未明确, 医 从匸从矢,盛弓弩矢器(说文解字)如今做翳。 (醫 yī)治病工也。从殹从(巫或者酉),殹为(投中声音)或者更像是用工具取箭矢之意。 引申为病。 酉或巫为治疗方法。
本 字"征" "正"是"征"的本字。正,甲骨文字形 表示征讨。当"正"的"征讨"本义消失后,甲骨文再加"彳"(行军)另造"征"代替,强调行军作战。有的甲骨文加兵符,加"二"(相等),表示兵符"等同于"朝庭的讨伐旨意。金文将甲骨文的城邑略写成一横。篆文承续金文字形。篆文异体字加"止"。
“围”的本义是环绕。如“突围”。引申为包围。如“围困”。引申为防御设施。如“土围子”,是指四周用土石或树木等构成的障碍物
这是“保卫”的“卫”字的繁体字“衛”,是个会意字。甲骨文①的上部是脚趾朝左的一只脚,下部是脚趾朝右的一只脚,中间的“口”字形表示一个区域或者一个城市。那么脚步在其周围循回,就是“保卫”的意思。金文②的形体更为形象,中间的圆圈表示区域或城市,周围的四只脚真像是哨兵或卫士所留下的足迹。这个金文的形体比甲骨文的形体繁杂了一些。可是到了小篆③更繁杂了,其中间是沿用了甲骨文的形体,左右两侧增加了个“行”字,表示这个区域或城市四通八达。同时,这个“衛”字从原来的会意字变成了外形(行)内声(韋)的形声字了。④是楷书的写法,直接由小篆演变而来。⑤是简化字。
“卫”字的本义就是“保卫”或“保护”,如:“朋友相卫。”(《公羊传·定公四年》)“以卫王宫。”(《战国策·赵策四》)从“保卫”之本义又可以引申为“卫士”或“卫兵”,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秦伯送卫于晋三千人。”就是说:秦伯送了三千卫士到晋。可是《聊斋志异》中的“家人捉双卫来”是什么意思呢?是捉了两个“卫兵”来吗?不是的,是说家中有人捉了两头毛驴来。毛驴为什么称“卫”呢?据罗愿的《尔雅翼·释兽》记载:晋代的卫玠好骑毛驴,所以后世人称毛驴也叫“卫”。
请注意:我们现在所说的“卫生”是个“医学名词”,可是《庄子·庚桑楚》中所说的“卫生”却与现在的意义不同。古代的“卫生”是指“养生”,所谓“卫生之经”就是“养生之道”。当然现在的“讲卫生”也就是“讲清洁”,清洁了就不生病,这不也是“养生”吗?
——左民安《细说汉字》 会意字。《说文》作衞,“宿衞也,从韋、帀,从行。行,列衞也。”甲骨文从四足环绕着城邑之形,商承祚《十二家吉金图录》:“罗叔蕴师谓众足绕口,有守卫意。”甲骨文或省去两边之足而从行,或将表示城邑的“口”改成“方”等。金文或见下部复增“止”;或“方”变形作“”。至于《说文》小篆写作,则是结合从口与两种形体。并将“”移至下部,变形作“帀”,谓之从“帀”。隶变中,“帀”上的一横或有省去。口下的止也或有省去。“衞”、“衛”两形一直并行发展。《篇海类编·人事类·行部》:“‘衞’,俗作‘衛’。”今简化通作“卫”。卫本义为守卫。《国语·齐语》:“以卫诸夏之地。”韦昭注:“卫,蔽扞也。”引申指守卫者,如门卫、侍卫。另引申指边远的地方。卫也指古代九服之一,或五服之一,等等。又为周朝国名。(师玉梅)
——李学勤《字源》
《莊子·胠篋》中有一句:「今遂至使民延頸舉踵曰:『某所有賢者』,贏糧而趣之。」意思是:現在甚至於使人民伸長脖子,舉起腳跟,說:『某地方有賢人』,擔著口糧往那裏去請教。後來,「延頸舉踵」發展成為成語,指伸長脖子,踮起腳跟,用以形容盼望十分殷切。這裏「延」字是伸長的意思,與常用意義不同,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延」字的複雜用法。 甲骨文里,就是一個彳,一個止。彳是「行」的一半,指道路,止像人腳形。會在道路上行走之意。徐鍇《說文系傳》稱:既行而止,相節調之,故曰安行。」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說:「引而復止,是安步也。」饒炯的《說文解字部首訂》也說:「安步者,緩步也。㢟㢟者,狀其安步貌。」因此,㢟的本義就是緩步而行或者安步而行,因為緩步或安步而行,所以能夠遠行,所以也是「延」的意思。 在古代,「㢟」與「延」本是一字,後來分化成為兩字。分化時為了表達「延」字的「長」的單獨意義,止上加了一「丿」。 《爾雅·釋詁下》:「延,進也。」比如《儀禮·特牲饋食禮》:「屍至於階,祝延屍。」鄭玄注稱:「延,進。」注意,這裏的「屍」並不是屍體,而是卜筮選擇的代死者受祭之人。「屍」走到階前,巫祝接待「屍」入殿登堂。
小孩正举起一手,作欢呼状。这就是“保”。把孩子背在背上,反手垫着孩子的屁股,加以保护,防其下跌,这便是“保”的原义 唐兰《殷墟文字记》:负子于背谓之保,引申之,则负之者为保;更引申之,则有保养之义。
金文(见图4)承自甲文之形。战国文字用笔太过灵动,只以扭动的云示义,似离甲文的云形甚远。《说文解字》古文第一例,无疑承自甲文第一例,只是云层方向相反,不影响其音、义。另一古文,纯以图画表现,自属象形。篆文(见图5)之结构,属从雨、云声,是云字的后起形声字。隶书、
楷书之云,应是承《说文解字》古文第一例而来。以上诸形,除篆文「见图5」之外,都据具体的实象造字。 似乎是示的变形, 有些类似于云卷云舒的状态。更有吞云吐气之说,所以云游说的意思,后来,云分化为雲,原来的云表示说的意思
号,古人用管、角发出警讯或集结指令。
平”是“乎”的血缘字。乎,甲骨文字形在号角上加三点指事符号,三点指事符号代表吹奏的气流通过号角发出的声音,“乎”表示号角吹得紧急、响亮,表示危机来临,部落紧急“呼叫”。
平,金文的“平”在“乎”的三点之上,加一条水平直线的指事符号,表示号音悠长、稳定,无起伏,以此号音代表部落安全无事,安定众民。造字本义:动词,号音稳定悠长,没有起伏变化,表示警情安定。篆文省去中间的一点。隶书承续金文字形。
说文解字:交,交脛也。从大,象交形。凡交之屬皆从交。 但是我们看几个相关字 再看引申字,效,似乎解释又有所牵强
这是“效法”的“效”字,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甲骨文①的左边像两腿相交、正面立着的一个人。其右是一只手,拿着一条教鞭在鞭打左边的人。这就类似在旧教育制度下,用教鞭打学生,逼迫学生学习。所以“效”字是“摹仿”或“学习”的意思。②是金文形体。小篆③的形体是由甲、金文字的形体直接演变而来的。④是楷书的写法。 “效”字的本义是“效法”或“仿效”。在 《左传•文公元年》中有这样一句话:“ 效尤祸也。”“尤”就是“过失”。这句话的意思是:效法过失就一定带来祸患。这个意义后来都写作“傚”。由“效法”之义又可以引申为“效果”,也就是说“效法”的结果如何,如:“此富强两成之效也。”( 《商君书•徕民》)这句话的原意是:这样才能获得富强的两全其美的良好效果。至于“效力”或“效劳”,那是“献出力”或“献出劳”的意思,如:“ 使臣效愚计。”( 《史记•苏秦列传》)这里的“效”字是“献出”的意思,从这个意义写作“効”。
请注意:从以上的例句可以看出,在古代“效”、“傚”、“効”这三个字的含义。是不同的:“效法”写作“傚”,“效果”写作“效”,“效力”写作“効”。后来在废除异体字的时候则把“傚”、“効”二字废掉了,只保留了一个“效”字。 2. 形声字。从攴,交声。形旁攴是人持器械之象,表示效字本义与持械训教有关;声旁交是人交胫而立之象,在效字中表声,效与交并牙音或牙喉邻纽、宵部。交是效的源头、声首、初文,甲骨文已见此字。故书以交为效, 《周礼·秋官·大行人》“ 归脤以交诸侯之福”,清俞樾交读效,后乃造专字。甲骨文已见效字,时攴或作又(又与攴是形义皆近偏旁之更替),位置可左可右。西周固定为左声右形,成为主流结构。战国时攴下或加一饰笔作,结果“又”成为上攴下寸的共用体。隶变后楷书笔势化作效,支流变化作効。现代整理汉字时,效为规范正体。本义盖为训诫、教诲。 毛公鼎:“ 善效乃友正。”(好好教诲与你一样的德正者)引申指效法(此《说文》本义)。 《易·系辞上》:“ 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又引申指效验、检验。秦简中的“效律”就是查验官府物资财产的法律。云梦秦简 《效律》:“ 啬夫免而效,效者见其封及隄(题)以效之。”通“交”,交纳。 《礼记·曲礼上》:“ 效马效羊者右牵之。”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读为“交”。甲骨文、金文用作人名。 《小屯·殷虚文字乙编》5323:“ 叀子效令西。”(让子效往西去) 效尊:“ 效不敢不万年夙夜奔走扬公休。”
象形字。《说文》:“異,分也。从廾,从畀。畀,予也。”“異”本像手持一物往头上戴的形状。前人早已指出,“異”是“戴”字的初文。“異”与“戴”本为一字,后来分化,义各有当,成为形、音、义各不相同的两个字。许慎据讹变的字形说解文字,不可能弄清“異”的本义及其与“戴”的关系。“異”的字形自商代甲骨文直到汉代印文,一脉相承。虽然战国文字异形很多、变化多端,但都没有《说文》小篆讹变得离谱。现在所见的秦汉文字都比《说文》小篆近古,因此,我们怀疑许慎为了牵合其“从廾,从畀”的说法而谬改文字。“異”字的简化字“异”见于《说文》卷三“廾”部:“异,举也。从廾,㠯声。《虞书》曰‘岳曰异哉。’” “異”与“异”语音相近,“异”字未见古文字形体,文献中用其本义的时候也极少,简化字以“异”代 “異”。(李守奎)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里的“异”字本为象形字。甲骨文①就像正面站立的一个人,双手上举而护住头部。②是金文的形体,更像人护头之状。③是小篆的写法,已发生了讹变。④为楷书繁体字。⑤为简化字。
《说文》:“异(異),分也。”“分”并非“異”字的本义,而是后起义。“異”字的本义是“护翼”,正如《盂鼎》所说的“天異临子”,即以“異”为“翼”。后世大都用“异”字的“不同”义,如《韩非子·五蠹》:“世异则事异。”其大意是:时代不同,国家的政治与社会情况也就不一样。由“不同”又可以引申为“奇特”,如柳宗元《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这里的“异蛇”,也就是指奇特的毒蛇。
“异物”,一般是指“别的东西”,或指“珍奇的物品”,如《汉书·曹世叔妻传》:“每有贡献异物。”也就是说:每逢有人贡献珍奇的物品来。可是《汉书·贾谊传》中的“化为异物”,却是指“死亡的人”,那是“鬼”的讳辞。
舌本义是蛇的舌头,所以发音也和蛇一样 象形字。《说文》:“舌,在口,所以言也,别味也。从干,从口,干亦声。”像舌自口出。甲骨文异体两旁的点像唾液。许慎以为“从干,从口”会意,不确。舌字在𪒠钟铭文中有所讹变,上部与倒写的“矢”字近似。战国楚简中“舌”字增加表意偏旁“肉”,构成异体。“舌”是个常用字,所记录的常用义自甲骨文至今都是“舌头”。在构字中,作为声旁的“舌”多是“𠯑”的简化,如“适”、“话”等等,与舌头之“舌”仅是同形。(李守奎)
这是“舌剑唇枪”的“舌”字,是个象形字。①是甲骨文的形体,整体像舌形。②是古陶文的形体,与甲骨文相似。③是小篆的写法。④为楷书的写法。
《说文》:“舌,在口所以言也,别味也。”这是说舌头的作用,对的。但许慎又说,舌是“从干从口,干亦声”,把这个整体象形的“舌”分解为“干”和“口”两部分;段玉裁又解释说:“干,犯也。言,犯口而出之;食,犯口而入之。”这都是牵强附会的说法。
“舌”的本义即“舌头”,如《庄子•盗跖》:“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是生非。”所谓“鼓舌”,就是卖弄口舌,多指花言巧语,含有贬义。在古籍中常见“金铃木舌”一词,所谓“木舌”是指铃铎中的锤。《国语•周语》中有“舌人”一词,有人认为这是善于说话的人。其实,“舌人”是指古代的翻译官,正如韦昭注《国语》所说:“舌人,能达异方之志。”
——左民安《细说汉字》
参考动物蛇
舌向上发出的声音,叫做言 鄭樵《通志》曾提到,「言」是從「二」和「舌」兩字組合而來;「二」在過去是古文「上」的意思,而《說文新證》則說明甲骨文在「舌」字上面加「一」,有舌頭向外的動作意涵;因此,「言」的古字,可解釋為自舌上所發出的聲音。
音和言同源, 言加强调为音,言之旨为音 “音”与“言”同源,后分化。音,甲骨文是指事字,字形在“言”字上加几点指事符号,表示所言说的内涵,即“言”语里的心声。
《说文·音部》:“音,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凡音之属皆从音。”(音,言语的声音。从心底产生,受口腔节制的,叫做音。宫、商、角、徵、羽(单独发出的),是乐声,(用丝、竹、金、石、匏、土、革、木(等乐器),是音乐。由“言”含“一”会意。大凡音的部属都从音。) “音”的本义为音乐。如《礼记·乐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声成文,谓之音。”引申泛指声音。 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凡音之屬皆从音。於今切
喑:宋齐谓儿泣不止曰喑 1.嗓子哑,不能出声;失音:~哑。 2.缄默,不做声:万马齐~。
【唐韻】【集韻】【韻會】𠀤於禁切,音䕃。【說文】地室也。今謂地窖藏酒曰窨。【後漢·光武紀註】蠶室,窨室也。
甲骨文从耳、从口,殸声。从耳,表示听闻声音;从口,指发出声音;殸声,声兼义,表示以手持槌击殸,使其发出声音。 老子说,音和声是互相对立而产生和谐
声指的是因外物作用于物体而发出的声响,一类是敲击或演奏乐器所传递到人耳朵里的旋律,如钟磬,大鼓、 笛子、琵琶、古筝等乐器发出的声响。
《说文解字》:乐,五声八音的总称。 樂,會意字。甲骨文(絲,絲弦)(木,架子,琴枕),字形像木枕上繫着絲弦的琴具。金文承續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加」白「(說唱),強調彈琴伴奏歌唱。造字本義和著演奏歌唱。小篆承續金文字形。今天簡體字依據草書字形,省略了正體楷書字形中的「絲」、「白」和「木」,簡寫成「樂」。「樂」的本義由絲和木架做成的古老樂器,並能夠奏出動聽的音樂,能夠讓人心情愉悅,充滿快樂。「樂」的讀音1、yue4,組詞:音樂,樂隊,樂曲,樂章,樂器,民樂,聲樂,奏樂,電子樂,爵士樂等。這也是樂的本意。在經典中的應用:樂者,天地之和也。夫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禮記 • 樂記》2、le4, 組詞:樂趣,樂土,樂園,樂意,樂呵呵,樂不思蜀,樂此不疲,樂極生悲等。在經典中的應用: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論語 • 學而》3、yao4,組詞:智者樂山,仁者樂水。4、lao4,組詞:樂亭。「樂」和「藥」的關係
说文解字:(意)志也。志卽識。心所識也。意之訓爲測度、爲記。訓測者、如論語毋意毋必、不逆詐、不億不信、億則屢中。其字俗作億。訓記者、如今人云記憶是也。其字俗作憶。大學曰。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誠謂實其心之所識也。如惡惡。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鄭云謙讀爲慊。慊之言厭也。按厭當爲猒。猒者、足也。从心音。㑹意。於記切。一部。古音入聲。於力切。察言而知意也。說从音之意。
超出人的想象 【廣韻】於力切【集韻】【韻會】乙力切,音臆。數名,十萬曰億。一說億數不定。【禮·內則·降德于衆兆民疏】算法,億之數有大小二法。小數以十爲等,十萬爲億,十億爲兆也。大數以萬爲等,萬至萬,是萬萬爲億也。
又安也。【左傳·昭二十一年】伶州鳩曰:心億則樂。
歇斯底里,病
噫: 由心发出的声音,叹词
胸,臆断
【廣韻】於力切【集韻】【韻會】乙力切【正韻】伊昔切,𠀤音抑。念也,思也,記也。【古詩】下有長相憶。 【增韻】古作意,誤。
「白」字像「大拇指」之形,是「擘」的初文,本義為「大拇指」,引申表示「兄弟中的老大」,也即「伯」;假借表示「白色」之「白」。
贵是一个有待争论的字, 甲骨文写作。 双手捧土,以土为贵,或者说土是社,祭祀只用,为贵 也有以字为贵,两手争抢一个东西,最后用币来有所偏重。 更有采取 双手拿用来挖土,这个显然是垦之类的字
遗最初和贵无关系,像收捧东西,掉下去东西。后来下面改为贝,表示丢失贵重的东西
甲骨文中也有少量用「巳」表示地支第六位,大概從商晚、周初開始,「巳」就完全代替了代替「子」。
「巳」是「祀」的初文,「子、巳」古音相同,一聲之轉,旁紐准雙聲疊韻,所以,二者是通假關係。
「巳(子)」的演變過程: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n/mlvnx26.html
毓」的「生育」本義早已湮沒,「毓」後來表示對女性尊稱及美稱,與「後」同意通用。
徐中舒認為這也是從「生育」引申而來的:母系氏族之酋長是一族之始祖母,因為孕育子孫有功,故以「毓」尊稱之,後世也就沿用此尊號。
還有一個從「倒子」的子是「棄」,像「雙手持簸箕丟孩子」之形,本義是「棄嬰」,引申表示「拋棄、丟棄」
这个“印”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①的左上方是一只大手(爪),右边是面朝左半跪的一个人,意思是要用手压服一个人之形。金文②就更明显了,上面的大手把下面这个面朝左的人,按得弯腰曲背,好像在鞠九十度的躬。所以“印”字即“抑”字的本字(“印”与“抑”古声也通)。小篆③的上部仍为手形(爪),下部的“人”却错变为“卩”了。楷书④将手(爪)变到左边,“人”(卩)变到右边,根本看不出用手按人头之意了。
“印”字的本义就是“按”的意思。由“按”又引申为被按的“图章”叫做“印”。
请注意:秦以前的“印”都称为“玺”,可是秦始皇却规定自他以后,只有皇帝的“印”才能称“玺”(xǐ洗),而官私所用的均改称“印”。汉代又出现了“章”或“印章”的名称。唐以后帝王的“印”或称“宝”,官私印中又出现了“记”、“朱记”、“关防”、“图章”等名称。 在古书中,常见“印堂”一词,这是旧时相面的人,称被相面的人的额部双眉之间的部位为“印堂”。 会意字。《说文》:“印,执政所持信也。从爪,从卩。”《说文》释印字为玺印之印,是后起义,非其本义。甲骨文已见印字。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卜辞字从爪从人跽形,象以手抑人而使之跽。其谊(义)如许书之抑,其字形则如许书之印。抑训按、训屈、训枉、训止,与字形正合。” 《说文》以后世“節”字之义理解“印”字所从之卩,不符合甲骨文印字构形之义。总之,印字从甲骨文、西周金文、战国文字、《说文》小篆形体上看,像人以手抑按人而使之跪之形,即后世抑字初文,后世抑表示印字本义,印字只表示引申义。(周宝宏)
“员”是指事字。甲骨文从鼎,上边象征鼎口之圆形。金文稍有变化。小篆下边省略。隶变后楷书写作“員”。汉字简化后写作“员”。
《说文·貝部》:“員,物数也。从貝,口声。凡員之属皆从員。”(員,物的数量。从貝,口声。大凡員的部属都从員。) “员”的本义为圆形。如《孟子·离娄上》:“规矩,方员之至也。”引申指人的数额或其中的一分子。如“员工”。又引申指周围。如“幅员辽阔”。
用作量词,指某个团体或组织中的成员。如“两员武将”。
虚化为后缀,用以构成名词,表示从事某种工作或学习的人。如“教员”、“演员”。
始見於金文,作為地名,亦見陰陽連用,已有陰暗意。金文陰字從阜;有從金聲,或從云、今聲。戰國秦簡和楚簡均見陰字,一般都作從阜、從云、今聲。篆文承戰國竹簡字形,從阜、侌聲。《說文》:「陰,闇也。」段注:「闇者,閉門也。閉門則爲幽暗,故以爲高明之反。《榖梁傳》曰:『水北爲陽,山南爲陽。』注云:『日之所照曰陽。』然則水之南、山之北爲陰可知矣。按,山北爲陰,故陰字从阜。自漢以後通用此爲霒字。霒,古文作侌。」隸楷字形均承篆文不變。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規範字作阴。
“炎”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①的上下两把大火,火光冲天,表示火旺。②是金文形体,同样是两把大火。③是小篆形体,同甲骨文的形体更为接近。④是楷书形体,由小篆直接演变而来。
“炎”字的本义是“火盛”,后又引申为“烧”,如《书经•胤征》:“火炎昆冈,玉石俱焚。”“昆冈”是古代传说中的产玉之山。也就是说:火烧了昆冈,玉石全部被焚。由“烧”又可引申为“灼热”,如《水浒传》第十六回:“赤日炎炎似火烧。”假若“炎炎”当“言论美盛貌”讲的时候,那么就要读为(tán谈),如《庄子•齐物论》:“大言炎炎。”这就是指言论多而美的意思。
“炎”也与“焰”通,当“火苗”讲,如《后汉书•任光传》:“火炎烛天地。”这里的“烛”字当“照”讲。这也就是火光照天地的意思。 会意字。从二火,会大火之意。本义为火光上升,读作yán。《说文》:“炎,火光上也。”《书·洪范》:“水曰润下,火曰炎上。”可泛指焚烧。《书·胤征》:“火炎昆冈,玉石俱焚。”由焚烧引申为热、极热,如“炎热”、“炎夏”;由热喻指炙手的权势。“炎”还假借指炎症,即身体某部分发生红、肿、热、痛等的症状,如“肝炎”、“脑炎”、“伤口发炎”。又读作 yàn,义指火光、火焰,这一意义的“炎”后作从炎、臽声的“燄”。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炎、燄,古今字。”商周甲骨文、金文中用为人名或地名,字形为上下两“火”,以后结构、字形与甲骨文一脉相承。(郭小武叶青)
食”是会意字。甲骨文下部是一个装着丰盛食物的食器,上面是一张嘴张口就食的样子。金文变化不大。小篆更加抽象美观。隶变后楷书写作“食”。
《说文·食部》:“食,一米也。从皀,亼声。或说亼皀也。凡食之属皆从食。”(食,聚集的米。从皀,亼声。另一义说:(食)由亼、皀会意。大凡食的部属都从食。)
“食”的本义为可以吃的食物。引申为吃。如“食不下咽”。
“食”还可读作sì,表示拿东西给人吃。如“食以草具”。
这是“早饮朝露”的“饮”字,这个字很复杂。甲骨文①左下部分是个酒瓶(酉)形,酒瓶之上是个大舌头,舌头之上是人张的大口,从“口”再接一条线弯转到右边就是立着的一个人,表示一个人弯腰低头在伸舌喝酒。金文②变成酒瓶上有个三角形的酒瓶盖子,右边是面朝左站着一个人,张大嘴,其中有一个舌头表示喝。小篆③的酒瓶(酉)上是个“今”字(表声),右边变成了“欠”(“欠”原为张口形)。④为由小篆变来的楷书形体,但书写不便,后又将左边换成了“食”这就成为楷书⑤,变为会意字。⑥是简化字。
“饮”的本义是“喝”,如《荀子•大略》:“饮而不食者,蝉也。”这是说:光喝而不吃的是“蝉”。后又引申为可喝的东西叫“饮”,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衣服食饮与缭同。”就是说:衣着吃喝都和缭(人名)是一样的。但“饮马长城窟”中的“饮"字,是使马喝的意思,马是主动者,所以必须读为yìn(印)。
你读《吕氏春秋•精通》时,会见到“矢乃饮羽”的话。“羽”是指箭尾上的羽毛。“饮羽”是指把整个箭都射进了物体,连箭尾的羽毛都不见了,形容发箭的力量极猛。
会意字。从酓从欠会意,“欠”像张口饮流食之形。董作宾《殷历谱》:“酓,即㱃字,第一期作‘’,象人俯首吐舌,捧尊就饮之形,㱃其本字,酓其省变也。”甲骨文㱃字本为会意字,到了西周金文㱃字所从之舌形已讹变为从“今”,并与“人”形分离,“人”形也因“舌”形变为“今”形而变为从张口形的欠形。从西周早期金文开始㱃字就已省为酓形,省去了“欠”形,而且酓字习见于西周金文、春秋战国金文。但在㱃字形体结构中酓仍然不是声符,“酓”字为从酉今声,西周金文及以后的各类出土文字中的㱃字形体结构可分析为从欠从酉(酒尊)会意,会饮酒(或其他流食)之意,今声。飲字在文献中最早见于《释名》。清王筠《说文句读》:“(㱃)隶作飲,参合篆古以成文也。《释名》:‘飮,奄也,以口奄而引咽之也。’所饮之物亦曰饮。”飲字形体到目前为止最早见于战国初年的金文,习见于战国古玺文和汉隶,是战国东方之国文字的写法,是战国时代产生的㱃字的又一异体字。《说文》小篆㱃字之古文形体,就由战国古文飲字形体讹变而来。今天㱃、酓等皆废而不用,只通行飲(饮)字。
甲骨文有字,金文有字,并从林、从。字,从大、从ㄅ,于省吾说「ㄅ」像一人俯伏于地,上面的「大」像人正立践踏其背脊,表示压抑、郁闷的意思。从林以表示香草,古人捣而煮之成汁,再调和到黑黍酿成的鬯酒之中,即金文中所说的「郁鬯」美酒。「郁」字即美酒之专字,故从「鬯」。声符「」也替换为「缶」。后世的「郁」,用为忧郁,引申为「林丛生者(林木茂盛)」。金文与甲骨文同,〈孟父壶〉增饰「」。战国文字从林、从冖、从皀、从寸,表示以香草捣煮为汁,持以调合到黍类酿成的鬯酒中,对照汉碑〈魏上尊号奏〉,隶书多一声符「缶」。篆文「皀」替换为「鬯」,义近通用。《说文‧林部》:「郁,木丛生者。从林,省声。」又鬯部:「,芳草也,十叶为贯,百廿贯,筑以煮之为,从(ㄐㄩˇ)、缶、冖(ㄇㄧˋ)、鬯、彡(ㄕㄢ),其饰也。一曰鬯。」鬯,指用百草之花及远方郁人所贡芳草,二者合酿,芬芳保畅,可用以降神。「郁」字从林、省声。本义是草木丛集茂密。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台湾标准字作「郁」,规范字作「郁」,是同音替代。 本 字"郁" 有,表示操持。郁,篆文=(有,操持)+(邑,城镇,地域),表示富有的地方。造字本义:富足之境。隶书将篆文的"邑"写成"双耳旁"。 通 假"鬱" 鬱,甲骨文=(林,丛林)+(大,站着的人)+(俯首的人),表示众人聚集在丛林中采集芳香草木。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省去金文字形中的"大",加"丰",表示林中草木茂盛;误将金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宝盖头","鬯"表示煮具中正烹煮香草,提取香料,表示香气袅袅。造字本义:在繁茂丛林采集芳香草木,提取香料。隶书将篆文的"丰"写成"缶"(加工所需的容器),将篆文的"宝盖头"写成"秃宝盖"。"鬱"的异体字写作"鬰",或"欎"。
鬱 来源三个,一,人在林中,森林繁茂,二, 加入了外力,三、战国时受爵字影响
“田曹云度之所起,起于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氂,十氂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四丈为一匹,五丈为一端,六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畞,三百步为一里。”
“仓曹云量之所起,起于粟。十粟为一圭,十圭为一撮,十撮为一抄,十抄为一勺,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
“金曹云称之所起,起于黍。十黍为一絫,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
截图自:《九章详注比类演算法大全.十卷乘除开方起例一卷.明.吴敬.撰.明景泰元年刊.弘治元年吴讷重修本.灰度胶片》 截图自《夏侯阳算经》(《韩延算术》)辩度量衡
金文字形從田、每聲。從田,表示與田地有關;每聲,表示音讀。戰國楚系文字字形從田、母聲,母聲表示音讀,篆文承此字形而來。戰國秦系文字從田十、又聲。從十,表示田埂(參考段玉裁說法);又聲,表示音讀。《說文》或體承此字形而來,而改「又聲」為「久聲」。隸書承《說文》或體而來,而十字隸變為「亠」形,又聲改為「從攴」。楷書字形承篆文或體、隸書而來,作「畝」字。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说文》: “永,长也。 象水巠理之长。 《诗》曰: ‘江之永矣。’ 于憬切(yǒng)。” 会意字。甲骨文从人,从水,从彳。从人从水,像人在水中游的样子,彳本是行字的左旁,有前进之意。“永”的本义是人在水中向前游,后分化“泳”字表永之本义。《六书故·地理三》:“永,潜行水中谓之永。《诗》云:‘汉之广矣,不可永思。’别作‘泳’。”按今《诗·周南·汉广》作“泳”。永由本义引申为水流长。《诗·周南·汉广》:“江之永矣。”又引申为时间久远之义。《书·尧典》:“日永星火。”永还有永远义。《诗·卫风·木瓜》:“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永通假“咏”。《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孔传:“歌咏其义以长其言。”按《汉书·礼乐志》引作“歌咏言”。“永”之金文、小篆略同甲骨文,只是右侧水形变成一条实线。隶书、楷书笔画化,失去原形。(冯华)
会意字。与“永”本为一字。后分化为两个字。本义为水的支流,后又分化出“派”字。《说文》:“𠂢,水之衺流别也。”甲骨文、金文中,“永”、 “𠂢”为一字,《说文》:“𠂢, ……从反永。”小篆分为两字。(冯华)
長①也。象水巠理②之長。《詩》③曰:“江之永矣。”凡永之屬皆从永。于憬切(yǒng)。
【譯文】永,(水流)長。象水的直流和波紋的漫長。《詩經》説:“長江那麽長啊。”大凡永的部屬都从永。
【注釋】①長:《段注》作“水長”。②巠理:《段注》:“巠者,水脈;理者,水文。”③《詩》:指《周南•漢廣》。
【參證】甲文作、,金文作、。高鴻縉《中國字例》:“此永字,即潛行水中之‘泳’字初文。原从人在水中行,由文‘人'、‘彳'生意,故託以寄游泳之意。後人借用為長永,久而為借意所專,乃加水旁作‘泳'以還其原。” 这个“永”字是个象形字。甲骨文①就像水的主流所分离出来的一条向右的支流。金文②就更像水流的形状,潺潺溪水、涓涓不息。③是小篆形体,与甲、金文字的写法比较一致。到了楷书④,就变得看不出溪流的模样了。
“茫茫九派流中国”的“派”字,上古就写为“𠂢”,当水流讲,是水流的象形字。它与“永”字同字,甲、金文的形体也是①②的写法。到了后世,“𠂢”字仍保留“流水”的本义,并加了水旁写为“派”;而“永”字则由“长”义引申为“永远”、“永久”之义。这样,“永”与“派”有了明确的分工。
“永”字的本义就是“水流长”,如《诗经•周南•汉广》:“江之永矣。”就是说:长江之水长流不断。由“水流长”义又可引申为“长”义,如陆云《祖五羊二公》诗:“身乖路永。”“乖”是分离之义。就是说,身子分离路途又长。由“长”又可以引申为“永远”,如《诗经•卫风•木瓜》:“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匪”通“非”,也就是说不是报答,而是永远要好。但是《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里面的“永”字,不是“永远”之义,而是指“歌唱”。这个“永”字后世写为“咏”。“永年”一词,在古书中常见,如“永年之术”就是延年益寿的方法。后世人在给长辈写信时常有“躬祝永年”的话,也是“祝您长寿”的意思。
東漢許慎的《說文》給了解釋:「易」:蜥易,蝘蜓守宮也。象形。《祕書》說:日月爲易,象陰陽也。一曰:從勿。但这个意思应该已经不是最初的意思了 從字形我們大致看出,象形:把容器中液體倒入另一個容器中。
字形1還加了兩個手,表示「傾倒」的動作,在文字學中這種符號叫做「動符」. 這個容器像一個有把的水壺,也就是像今天的「馬克杯」,古代器皿的「把」叫做「鋬」 這個「容器」其實就是古文字的「皿」,表示「器皿」 只能說這個是一個有「把」的器皿,殷周很多青銅器都有把,比如婦好墓的象牙雕夔鋬杯、用於沃盥之禮的青銅匜、裝酒用的「盉」: ,幼兒園的看圖說話,很簡單,「易」的甲、金文繁體字形像:「將一個有把的容器中的液體傾倒入另一個容器中」 易:容器的水傾倒在另一個容器中,表示「轉易、變化、更易」之意。引申表示「賜予」之意:因為賜予也意味著財務由一人轉移至另一人手中,與一個容器中的水倒入另一個容易中有相同的模式。所以,「賜」是「易」的引申義造字。
號稱群經之首的《周易》,是中國最古老的傳世文獻,用的就是「易」的本義,一門以研究「變化、變易」為課題的學問,用這個字取名,是非常貼切的。 「易」的古文字太複雜了,寫起來很麻煩,古人就要簡化,在商代甲骨文中就開始對「易」進行簡化,從上面的脈絡圖可以看出: 先是省去了「雙手」,再省去一個「皿」,然後再簡化,將另一個「皿」只寫半邊,目的是「益」區別開來: // 也可坑是表现倾倒水酒之意 甲骨文刀刻文字寫曲線很難,所以只能化圓為方: 後來,簡化後字形又加上「日」部,这个日即表意又表音,想个横切的酒杯, 後來,左右結構變為小篆的上下結構。 所以,「易」字看起來就像從「日」從「勿」。但「易」字中的「勿」,其實只是「三點水」和「半邊皿」的訛變。 同时,易有了日,勿有看起来像月,日月,阴阳轮换之意而来。
甲骨文:益 《說文》:「益,饒也,從水從皿,益之意也。」
水器。“大腹便便”,前有流,后有鋬(pàn,即器物的把手),有时还有足,是西周沃盥(guàn)之礼的重要礼器。 沃盥之礼:就是祭祀前进行“奉匜沃盥”的一种礼仪。用匜倒水,盘子接水,盥就是洗手洗脸。
南越王墓出土的鎏金铜匜
古器名 [ancient utensil]。青铜制,圆口,深腹,三足。为酒水调和之器,用以节制酒之浓淡。盛行于商代和西周初期
西周后期 虢季盉(guo ji he) 盉 之名不見於古籍,但是銅器中有自載其名為盉的,寫作「象形文字」。 戰國前期 弦紋盉 盉 的形狀較多,一般是深腹,圓口,有蓋,前有流,後又鋬,有三足或四足,蓋和鋬間有鏈相連接。
长相似匜,酒器
本義:畫=えがく 構形:形符「乂」+義符「聿」+義符「周」 「畫」字は、{規}{畫}の表意字「乂」(古代のコンパスの形)にさらに義符「聿」「周」を加えた字。「画」字は「畫」の上部を省略した字。 ⇒金祥恒《説卜辭中之子畫》、孫常叙《則、法度量則、則誓三事試解》
甲骨文对照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