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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吃猪肉吗?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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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保罗

原文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c2558790100tdxj.html

注:下文引用经文有部分修正

引言

经常听到一些人提出同一个问题:圣经上明明规定了不允许吃猪肉,但基督徒为什么吃呢?这是不是违反了上帝的旨意呢?

本来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问的人太多了,说明很多人不明白,那么这个问题就不能不回答一下,鉴于这种情况,我认为有必要把基督徒不认为是问题的问题以圣经为依据进行一下基本知识性的解答,以解众惑。

正文

很多人读圣经的方法是不对的,不看上下文,不分时代,只看一个点,不看一个面,只看横向,不看纵向,不是以经解经而是以自己的理解和感觉进行理解,这些错误的读经方法,带给自己的一定是一个错误的结论,我们在生活中已经见到得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

下面就以基督徒吃猪肉这个众人普遍提出质疑的问题,以圣经为依据分析一下。所有向我提出这一质疑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的引用《圣经》利未记 11:1-18 为依据,我们说,不错,这确实是圣经中的规定,下面我引用一下这一段全文: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它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鹞鹰、小鹰与其类;乌鸦与其类;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鸮鸟、鸬鹚、猫头鹰、角鸱、鹈鹕、秃雕。 (利未记 11:1-18 和合本)

上面的经文就是旧约圣经中摩西律法中关于饮食的具体规定。其中确实规定了猪肉是禁止食用的。

我们知道,圣经是神的话,神的话并不是神亲自写出来的,而是由先知在神的默未和启示下用人类的语言文字写出来的,而且圣经并非一夜之间就成书了,圣经是经历代先知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成书的,我们说,圣经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一致性、准确性、真理性,不是人可以写出来的。所以在读圣经时,首先要知道断代,如果不会断代,你将完全看不懂圣经,强读的结果会让你得出错误结论。针对基督徒的吃猪肉问题来说,首先你需要了解圣经中对饮食的规定、断代、对象并且要结合全文,这仅是最起码的要求。

如果我也来问一下那些提问的人,圣经中的饮食有什么规定,你用上述经文来回答我,那你完全错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圣经中是如何规定的。

一、创世之初

我们知道,上帝创造人之初,万物都是美好的,人是无罪的,那么,你知道创世之时,人在伊甸园中吃什么吗?圣经中记载得清清楚楚:

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创世纪 1:29 和合本)

圣经告诉我们,原来神在创世之初,人类犯罪之前为人预备的食物是素食,人们那时不食肉类。

注意:

二、大洪水之后

人类因犯罪被神赶出了伊甸园,大洪水之后神规定人吃什么呢?同样,让我们来看一下圣经来寻求答案。.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世纪 9:3-4 和合本)

原来如此,我们明白了,人类犯罪被赶出伊甸园,在大洪水之后,上帝规定人类的食品为一切活着的动物,但禁止吃血。从这里,我们知道了,原来猪肉并不在被禁止之例,猪肉是可以吃的。

注意:

三、以色列选民

当神拣选了以色列民为自己的选民后,神通过摩西和亚伦,颁布了摩西十诫,即律法书。关于饮食部分的规定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我在开篇中就已经引用到的利未记 11:1-11:18,在这里,神规定了不得食用猪肉。

注意:

四、新约时代

道成肉身的耶稣以犹太人的身份来到人间后,为人类的罪舍命钉十架而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我们称这之为新约时代。这时,神的真道在犹太人以外的所谓外邦人中广泛传播,大量的外邦人归信了上帝,犹太拉比们坚持要把上帝专门针对犹太人制定的部分律法,如割礼、饮食等,推及外邦人,使徒保罗、巴拿巴经上帝的默示并经大会公议后,确立了对于外邦人信徒(当时可以称为犹太教中的拿撒勒派,后来的基督教徒)的饮食规定,引用圣经如下: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使徒行传 15:28-29)

从这里我们知道:

为了更进一步的说明这个问题,我稍微展开一点,再引用两段圣经,首先,看一下主耶稣是如何说食物是洁净与否的:

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有古卷加:16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耶稣离开众人,进了屋子,门徒就问他这比喻的意思。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岂不晓得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厕里(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 (马可福音 7:15,17-23 和合本)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 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 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 神。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说明。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就为 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 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 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罗马书 14:1-23 和合本)。

总结

通过上述对圣经的学习、援引,我们可以归纳出基督徒的饮食原则:

第一,不可食用自死物,也不可触摸;

第二,不可食用血液及其制品,因为血中有生命;

第三,不可食用拜过偶像的祭物,因为,我们坐主的宴席不能同时坐鬼的宴席,吃祭物乃是大罪;

第四,基督徒的饮食是信心的饮食,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

第五,凡持感恩的心,奉着神的名食用,百物均为圣洁的;

最后,再引用一段圣经经作为结束: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 提摩太前书 4:4-5 )